2017年4月19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一男子的恫嚇志業 真漢子的急流勇退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419
一男子最近當了國家領導人,新的志業似乎是出律師信,並特別以提起UGL事件的人為對象,連筆者也受牽連遭恐嚇,只能提醒自己「臨危不亂、處變不驚」。不驚其實是理性的,因為很可能到處發律師信的這個人,自己現在很驚慌。好在,除了一男子,這裏還有真漢子。黃毓民宣佈退出政圈,上周五發表告別政治書;急流勇退,騰出空位給年輕人上,絕對值得稱道,筆者給個讚!
一男子
跛腳鴨政府一般無甚作為卻會前瞻。某些領導人會想盡辦法讓自己引以為傲的業績發揚光大、政策得以延續。另一些無心戀戰,則是要盡力為一己前途作打算。等而下之者,恐怕是那些幹了壞事的人,顧忌一旦失去權力的保護作用,會被政敵乘機攻擊或給人民清算,以致身敗名裂。後者如毛澤東,死前最後一次打倒鄧小平,就是因為認為後者總想否定文革:「說不翻案,靠不住。」
如今香港也有一隻跛腳鴨──還有三個月不到就要下台的梁振英。此公在連串僭建醜聞中開業,其後更有揮之不去的UGL事件纏身,為防民口,一再針對公開提及此案的人,或發律師信或悍然興訟,最近還把火燒到筆者頭上,如此為UGL事件尋釁滋事凡四次,十分令人費解。俗語說,天理自在,清者自清;大家不妨猜猜此鴨屬於上述的哪一種。
無獨有偶,梁先生因各種原因公開針對筆者,這次也是第四次。頭一次是在他上任之前,事緣坊間流行梁乃地下黨員之說,梁先生大概那時已有問鼎之意,非常緊張要「闢謠」,筆者遂以「高度自治非自治、地下黨員非黨員」一語諷之,梁以為找到目標,大事攻擊筆者,但筆者擺事實講道理,沒兩三個回合,梁就掛了免戰牌。
第二次發生在他上任之初,事緣劉夢熊在文章中寫了一些談政府和黑道內幕的文字,筆者按之發表〈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敦促媒體追查。梁特震怒,卻不直接針對筆者,而是在律師信的上款寫上刊登文章的《信報》,《信報》堅稱沒向梁特道歉,最後梁特不了了之自己打圓場,未動筆者分毫。
第三次是一起「私報公仇」。事緣「禮賓府事件」中的梁女齊昕境況可憐,筆者有感而發,寫了〈梁齊昕的處境不就是香港人的一個縮影嗎?〉;梁特乘機指筆者逾越公私分際,擾及梁女療程。如此訴諸父女親情,的確擊中筆者軟肋,遂不待梁氏開口,即向梁女道歉。誰料後來梁特形格勢禁無法爭取連任,公開解釋下堂求去不是自己腳痛而是為了照顧齊昕!試想,那是給了一個精神病人如何龐大的心理和倫理重壓?然而話音未落,梁特已兼職有份管治13億人而必須日理九千機的「國家領導人」。道義上,他最終輸很大。
那麼,這次梁先生就筆者45日本欄文章〈論林鄭政權的階級背景和赤化特徵〉裏的一句話而指筆者誹謗,大家也不必太擔心:那是他自己惶恐不安的表現而已。筆者文章的那句話是這樣的:「她(林鄭)若夠聰明,還會以UGL案作撒手鐧,用梁營對付曾蔭權的手法反過來對付梁。就算她沒打算那樣對付這位新進『國家領導人』,唐營也會適當引導她幹;不起訴,掛在那裏三五七年,也夠梁受的,而她自己則可以過過民意癮。」
如此就說是誹謗,明顯無case,所以這次梁特的手法甚為低莊,見諸三個方面:首先,他把林鄭也拉落水,認為筆者的說法「對他本人和對林鄭都不公平」。這是太監不急皇帝急。要是林鄭覺得受到筆者不公平對待,以她那「好打得」的性格,早就對筆者不客氣。問題是這句話並非說林鄭是×××或者幹了×××(誹謗語言的格式),而是條件性地指林鄭「如果聰明」,她就「會」×××;「如果不夠聰明」,唐營就「會引導她」×××,而她也「可以」×××。這是簡單邏輯耶!
第二,梁特這次對付筆者,跟前三次都不一樣,不是自己出面一開波就猛攻,而是找了新聞專員發表一篇欲言又止的短文,暗示會發律師信,而真正語帶恐嚇的誹謗說,卻是分了工由另一些喉媒提出的;然而,便是恐嚇,也只能相當溫和:例如,有說筆者的講法「有少少過了火位」,有說梁特認為筆者的話「可能」有誹謗成份,也有說他正在「考慮」興訟,等等。
第三,更有趣了。新聞專員的文章不是開門見山替主子出擊,而是要求筆者就那一小段文字作三點解釋。那是開玩笑,世界上哪會有人說「你寫的我完全看不懂,但總之你犯誹謗了」?筆者總是往好裏想,常覺得新聞專員很有可能是混進梁營的雙重奸細。其實,筆者的文章一向淺白易讀,少年黃之鋒念中二三的時候就完全掌握。況且,梁先生,你若看不懂我的文章,到底是應該請你的那些御用學者、智囊替你解畫,還是讓你的新聞專員跟我說我有「責任」向你「解釋」呢?我的角色是評論員,不是「國師」,也沒欠你甚麼。
公眾人物告評論員誹謗,作為控方不僅要證明對方有惡意,還要證明對方並不真心相信自己說的話。對梁振英,筆者連惡意也沒有,沒支持過「ABC」,更未曾鼓吹過打倒他,甚至還在本欄說過「不介意梁特連任」,因為認為現存制度和權力結構不變,誰當領導都一樣糟糕。不過,筆者倒是說過,梁特高壓對付港獨,反會導致他提早下台,那是去年11月(即梁特被DQ之前一個月)筆者接受香港《大紀元》訪問時說的,但那不是惡意詛咒,而是理性分析:「練乙錚相信,經此(釋法DQ青年新政梁、游)一役,梁振英勢必要付出政治代價,即失去北京的信任。」「梁振英的計謀是故意挑起事端,想和中共攬炒……但這個舉措反而令北京更想拋棄他,很尷尬的情況就出現了。一個做法是會將他踢開,然後推一個心狠手辣、但是形象比他和善一些的人出來做特首。」
明細測不準,大路捉到正。梁特如果想控告筆者誹謗,應該根據這個訪問內容在去年118日發難,閃電檢控,勝算還會高些。
真漢子
黃毓民宣佈離開政壇,今後不組黨、不參選。筆者聽了,惘然若失。他是一條真漢子。他的很多觀點和做法,筆者都不同意;他的一些態度,筆者難以接受。性格特徵方面,更多的不是筆者那杯茶。坊間流傳一些有關他的閒言閒語,不可能都是假。他認為的、臭罵的很多壞蛋,筆者覺得大部份都是好人或者起碼不壞。芸芸民主派義士之中,有筆者更合意的人物,但立法會少了他,就是不一樣(雖然,在保皇黨的不義控制之下,有他也不能改變甚麼)。
他上周五在自己fb上載題為〈為人辯寃白謗 第一天理〉(下稱〈天理〉)的告別書,堪稱一篇範文;長而不冗,有文采而不造作,用字遣詞精準,情感拿揑恰到好處,為近年媒體上罕有佳作,筆者自嘆不如,因此推介給大家,並作一些意見評論。
文章的副題是「致為公義而受逼迫的香港青年公開信」,所以多處提到年輕人。為公義而受逼迫,指的是最近由律政司出馬,以高壓且不合理的手法,在不近情的時間和地點,緝捕、檢控的一批三年來歷次社運中最積極的年輕參與者。
大家知道,佔運以來,年輕激進社運人大致分成三派:自決派(超越《基本法》的「外部自決派」)、永續派(提倡修改《基本法》若干關鍵條款而達至完全自治的群體)、香港獨立派(一般主張香港人自視為一個不同於中國人的新民族或國族,並以此為文化和價值基礎建設獨立的香港國)。在中共眼裏,稍懷異志的人士,都被扣上分離主義的帽子,所以對待這三派,真正做到一視同仁無分軒輊,統統打成港獨。
黃毓民屬永續派(他對中華文化的認識深厚,但為甚麼不是筆者說的「大中華港獨派」?是原則還是「不冒進」的策略?),他在〈天理〉中提及港獨派的時候,在前面加了一個「偽」字──「偽港獨」。筆者認為這是門戶之見了。三年來,筆者有機會與港獨派的各路年輕人深入交往接觸不下十次,憑閱歷判斷他們提倡香港獨立是真心誠意的,雖然很多人會認為他們幼稚、極端、荒誕,甚至罪大惡極,筆者都可以理解,但說是「偽」,就難以認同。例如台獨,三幾十年前也不少人認為他們幼稚、極端、荒誕,甚至罪大惡極,但如今在台灣是他們掌權,雖未達標,卻絕對不曾是「偽」。
熱普城在未內爆的時候,也把自決派的黃之鋒打成「小司徒華」,這分明是大錯,因為司徒華是大中華反共統派,與主張港人有自決權利的黃之鋒風馬牛不相及。這是誇大了自、永、獨三派之間的分歧,卻把黃之鋒與老泛民之間的分別取消了。
除了不同意黃毓民的派系認知,筆者也對〈天理〉用上的「政治犯」一詞有所保留。特府三年來以政治檢控作為打壓手段,人所共知;然而,本地這些被打壓對象與典型的專制國家裏的政治犯不同。後者往往是行政系統和司法系統同流合污或者行政系統完全控制了司法系統之後的產物。但是,香港的司法制度還是非常獨立的,絕大多數司法人員都很努力頂住來自行政系統(和西環)的壓力,力求保存司法獨立,以致一些秉公辦事的法官被當權派打成「戴假髮的黃屍法官」。
倘若「香港政治犯」一詞當下在國際上傳開,世界各國的人誤以為香港的司法系統已經投降了、跟政權同流合污了,那叫正在被政權鷹犬欺凌而堅持司法公正的大多數司法人員情何以堪?壞的是特府行政系統控制的部份警權和檢控權,利用一些熱血青年不幸干犯法律(不少因警察挑釁、盛怒之下犯法)而遭入罪,進而打擊整個激進社運。說「政治犯」或更為快意,但為了一時口爽而長行政系統壞人的志氣、讓司法系統的好人難堪,不是善策。筆者提議以「特殊政治犯」或「政治檢控犯」稱呼正在或即將在獄中受難的這一批社運青年。
篇幅所限,只提出上述兩點對〈天理〉的批評。文章裏,正面的東西其實很多,也只能提一點,也是最令筆者感動的一點。在最後一章,黃毓民這樣寫:「如果梁游二人被裁定褫奪議席定讞後,特區政府公佈補選日程安排,相信梁游二人定必參加補選,基於政治倫理,我決計不能與梁或游去爭奪一個原本屬於他們的議席……香港政治現正處『世代交替』的時刻,像我們這些『嬰兒潮世代』的人,不應阻擋年輕人的前路。我已經年逾耳順,逐漸走向古稀之年,而且有嚴重的眼疾,『三高』亦佔其二,是時候『向政治說再見』!」
讀到此段,筆者為之動容。急流勇退,絕對明智;我們這輩人,最好還是趕快交棒,只在旁邊做一點力所能及的授業解惑工作;對待年輕人,無論是犯錯的還是站正的,聽話的還是不聽話的,都用一種看待自己兒女一樣的眼光看待就最好。筆者不同意文中說的「我除了口誅筆伐,甚麼都做不了」,因為知道黃毓民最近有到監獄探望年輕特殊政治犯。對後者來說,那是很重要的事。
至於他說今後只會教學和寫政治評論,那正好是與筆者合流。真的,社運有太多重要的問題要有人去想、去講。如何應付紅色資本全面進襲,便是其中之一,可能比反蝗容易得多(反蝗含種族對立,反紅資則無),也重要得多,但港人至今還是一籌莫展。

1 則留言:

  1. 見教授今日行文『真漢子』一節,字裡行間用『坊間流傳一些有關他的閒言閒語,不可能都是假。』;等而下之誅心之論,其所指不外係毓民先生收了共產黨利益而破壞泛民愚民之計而已,客觀所指迄今沒證沒據,根本難以入信,除非教授深信“謊言說了千遍就成真理”!這豈是讀過萬卷書之徒所期許者!

    行文又見『他認為的、臭罵的很多壞蛋,筆者覺得大部份都是好人或者起碼不壞。』,對練教授所指的壞蛋 ,其個人行為操守壞與不壞,傍人無從置喙!然而,此等人物乃係從政者、議政者,政治乃眾人之事,此等人物的政治行為,其一破一立盡皆影響嗣後民生,操此污業者自必承受市民月旦監察,當他∕她走入這個熱廚房前就要具備十足覺醒!操政治者係志業也,非職業也!切記!

    再者,遭毓民先生臭駡的壞蛋,在過去二、三十年,其政治行為、政治主張;其破壞民生、拖延民主等不一而足舉措,鐵證如山,明眼者有目共睹!除卻耳塞目黑之徒而已!莫非如此,亦不會有見練教授所擁之〝眾志〞出現!敢問教授,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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