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9日 星期六

馮睎乾 - 完全被失蹤手冊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1月8日

九十年代日本出版的《完全失蹤手冊》曾瘋魔萬千迷信「生活在他方」(la vie est ailleurs)的文青,作者一開始就對「失蹤」下了個很牛的定義:「靠自己的力量,主動和原來的日常生活環境隔絕。」他提醒讀者務必留下親筆簽名的「失蹤聲明書」,並緊記下列三點:一,說明是自己要失蹤的;二,強調會平安歸來;三,寫下名字和日期。有了這聲明書,警方就不會追查你的下落,省卻不少麻煩。李波失蹤後也寫了「平安信」,聲稱「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又說「目前情況很好」,並在信末簽名和寫上日期,跟手冊建議的聲明書如出一轍。我當然不認為李波是因為嚮往新生活而失蹤,但有理由相信綁架者熟讀這部《完全失蹤手冊》。

二○一六年活於「新常態」的香港人,假如也希望「靠自己的力量,主動和原來的日常生活環境隔絕」,確實不用看日本陳年暢銷書,更不必理會那條金融友吳咩星提供的過期嫖妓指南,只要寫寫國家領導人的八卦,真假無妨,想逐漸消失又得,立即消失晒亦得。若打算失蹤十年,可以寫本類似《中國教父習咩咩》的書:晨鐘書局負責人姚文田曾打算出版此書,結果在深圳被控走私七樽化工原料,判囚十年。《中國教父習咩咩》雖然犯禁,但畢竟也能出版,香港公共圖書館也可借閱,顯然沒什麼大不了,因此你要跨境走私(或嫖妓)才能享有被消失的待遇,未免不夠便捷。

若想安坐家中也被消失,就要慎選題材。泛泛地批判中國,力度不夠,你應該針對最高領導人的秘密,尤其是艷史,才有機會突圍。巨流媒體所以慘遭滅門,據聞就是有力人士要那本《習咩咩同佢六條女》胎死腹中。雖云六女,但女一其實是已婚的習在九十年代遇上的電視台主播夢咩小姐──有說「中國夢」已暗寓芳名。這情史一翻出來,無異於指控領導人曾「與他人通姦」,你可以立即消失晒。不要忘記此五字是近年熱詞:全國三十一省市區倒台的「首虎」,有十人被中紀委冠以「與他人通姦」罪名;而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與他人通姦者,嚴重的會被「雙開」。你斗膽大爆習咩咩情史,難道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萬一被政敵用作權鬥黑材料,分明就是「貶損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焉能不事先斬草除根?

香港人習慣遊行,最盡不過「佔領」、唱「今天我」,但北京害怕嗎?不,他們連疆獨分子也不怕,大不了四處「安檢」,只苦了普通老百姓。真要震驚中南海,出版一本《習咩咩的綺夢》似乎比恐襲更奏效,否則現在也不會急得孤注一擲,派人千里綁架(決非跨境執法)。

The pen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當然,亮筆之後,就要做好「被永久失蹤」的心理準備了。一路好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