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李怡 - 市民無怨無悔,「養怨」養不起來

蘋論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17日

雨傘運動告一段落,潛伏多時的梁振英十分得意頻頻見記者,曾偉雄也九分得意地開記者會。梁特告訴市民甚麼叫「法治民主」,又說佔領街道者所追求的是「非法民主」,卻不提他曾叫市民對那個不完美的「民主」袋住先了。曾偉雄說佔領以暴力開始而以和平結束,也不提開始的暴力是催淚彈暴力了。

有人傳出在催淚彈催生了佔領運動後,政府內部提出一個策略,叫做「養怨」,意思是由佔領街道而帶來的對市民的不便,而「養」出市民越來越大的「怨氣」,當佔領者得不到市民支持,佔領的人數就會減少,清場就順理成章也。「養怨」策略是梁特還是北京提出來,就不得而知了。

佔領運動曠日持久確現疲態。政府又搞一輪沒需要的民事訴訟,把法院擺上枱。民調顯示支持佔領的比率下降,運動的帶頭者或自首或絕食,恐怕也有點要為退場找理由的意思。

不過,市民支持佔領的人數下降,是否等於被「養」出「怨」來呢?且看清場後對街道市民的訪問。有市民說,很高興交通順暢後上下班時間減少了,但他們沒有直接抱怨佔領。甚至有市民說,佔領當然帶來不便,但佩服佔領者的勇氣和精神。筆者一位朋友說,她有個親戚從支持9.28佔領後來轉為反對,不是因為霸路對他有任何影響,而是他對於佔領抗爭師老無功又提不出新招感到氣憤。

市民對抗爭運動的怨氣真是不大,說「養怨」策略成功恐怕是中共港共的自我感覺。與世界上歷來的社會運動相比,香港人對佔領運動的反感其實很輕微。記憶中社會運動最引起民眾反感的,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

189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判決,確立對黑人採行「隔離但平等」措施的合法性。1955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黑人市民以全面罷乘來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1963年華盛頓聚集二十五萬名群眾反種族隔離, 馬丁路德金發表演說《我有一個夢》把民權運動帶上高𥧌。同年,甘迺迪總統把百年來規模最龐大的民權法案送進了國會。他私下對友人說:「這真的會毀了我,讓我輸掉連任機會。」但他想不到最後連命都送掉。當然,至今他的遇刺原因未明。但從馬丁路德金和另一位黑人領袖Malcolm X先後遇刺,以及1964年美國總統選舉中原來支持民主黨的南方白人轉向支持共和黨,可見為黑人爭取平等權利,並不為當時美國多數人接受,甚至進入中產的黑人也反對。多數黑人由於出身貧窮,教育水平和就業率低,因而犯罪率高。白人不願意與黑人在一個游泳池游水,不願意在公車與黑人同坐,是普遍而被認為正常現象。何況黑人運動中還有主張使用武力作為正當防衞權利的黑豹黨。

對的事,符合公義的事,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是古訓,也是像甘迺迪這樣的政治家所堅持的。如果因民意逆轉而放棄堅持,那不是政治人物而只是政客,抗爭者也不是具獨立人格的市民。

一位前高級公務員,不時發些短訊給朋友,特別是建制派。昨天她發出的訊息是:

(小測試)不久前一位明報校園小記者在旺角遭警方粗暴對待,事後他說不追究了,因擔心秋後算賬。

閱此新聞,你的想法如何?請從下選一。


1. 不平事怎可容忍,應該追究到底。
2. 根本不知道有沒有秋後算賬,不過安全為上不追究也好,畢竟是小朋友嘛。
3. 當然不要追究啦,小朋友出了事怎麼辦?

選1,表示你充滿正義感。選2,表示你對小朋友有體諒之心。選3,表示你十分在意小朋友的幸福。

不論選1、2或3, 你都是個好人。(若是惡人則另有選擇,例如:絕食的學生為甚麼不乾脆自焚?)

其實,以上不是測試你,而是測試你的所在地。先進社會的人多選1,危危乎社會的人多選2,專制社會的人多選3。

爭取真普選眾多原因之一是保障香港人可安心選1,而不是越來越多人選3。

有很多漠視真普選的說法,例如以前現在都沒有,以後沒有又何干。這類說法似是而非,可惜不少人不經大腦照單全收。

某些示威方式或惹你討厭。爭取真普選運動可能沒結果。但到某年某月,當漠視真普選者意識到生活的地方除了對上述問題「選3」之外已不能作其他選擇,回望過去,要是今天有更多人發聲,結果可能扭轉。

在佔領運動退場後仍不斷發上述這種短訊的,是一個普通人。以個人力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盡心盡力,為了文明的香港不致凋零。爭取真普選的道路漫長崎嶇,但有這樣的無怨無悔爭普選的市民,港共政權「養怨」是養不起來的。京官張榮順要港人對「一國兩制」的假義來一次啟蒙,這不是要文明的香港人「返祖」嗎?(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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