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區樂民 - 疑似客觀報導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23日

資深傳媒人說:「對任何人做任何指控,起碼用『相信、涉嫌、懷疑』。」

我信任權威,如果我是前線記者,會按指示這樣報導新聞。

十月十七日,旺角發生懷疑警民衝突,一群身穿疑似香港警察制服的生物,雖然未經DNA分析核實,但相信全是人類,跟數目更多的疑似示威者,可能發生了多次肢體碰撞。由於我站立的位置和懷疑的碰撞相距大約十公尺,我又沒有儀器量度兩批疑似人類是否真的有物理接觸,所以是否有碰撞仍屬懷疑階段。

但見一個身穿便服的疑似男人倒地,右肘撞向鐵欄,並發出相應的聲響,相信這次碰撞真的發生了。這個疑似男性人類的右肘頓時冒出鮮紅色液體,合理推測是血液,我嘗試上前詢問他是否流血,但被人群擠開了。

疑似警察接着向涉嫌非法集結的疑似市民發射相信是胡椒噴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是製蛋糕的鮮奶油或聖誕節用的人造雪。我對這名發射噴霧的疑似警察說,我是一個很客觀的記者,可否讓我看看他的委任證以確認身份,但他似乎太忙碌,沒有理會我。我在此報導完畢,將時間交給新聞部。

如此報導應該最客觀了,但正常人會怎樣想?

資深傳媒人又問:「你是人家心裏那條蟲嗎?憑甚麼?」

我不懂回答,因為問題太奇特了。按現有的醫學知識,就算我是人家心裏的蟲,也不能了解人家的思想。一條蟲憑甚麼能明白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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