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梁文道 - 殺一個人就夠了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2月28日

「They can't kill us all」。沒錯,他們沒法把我們都殺光,因為他們從來都用不着把我們都殺光。他們只需要砍幾個人,慢慢地,一個個來。

1996年5月14日,時任《凸週刊》的梁天偉教授被人斬斷左前臂。1998年8月19日,當時還在商業電台工作的鄭經翰被人砍斷雙手和盆骨,商台為此還提出過三百萬元的緝兇懸紅。2005年,則先後發生過《蘋果日報》採訪車被淋天拿水,《壹週刊》記者被打;《東方日報》記者則收到陷阱式「報料」,到場後被人圍毆。從2005到2006這兩年裏,《明報》、《蘋果日報》、《新報》與商業電台還都收過含有「山埃」粉末的恐嚇信;《明報》更發生了小型炸彈爆炸案,傷了兩名員工。2008年1月28日,黎智英的住宅遭到燃燒彈襲擊。去年6月3日,還在做《陽光時務週刊》出品人的陳平就在雜誌社樓下被人用木棍襲擊。同年的7月30日,《AM 730》社長施永青在駕車途中被人截停,鐵槌擊毀了他坐駕的車門玻璃。數完了嗎?其實還沒有,因為這十幾年間還有黃毓民店舖被淋紅油等各種早已被人遺忘的「細case」。

這一切案件可以總結出兩個共通點:一、它們全是針對傳媒機構和傳媒人的襲擊;二、它們幾乎全都懸而未破。任何人看到這兩點歸納,大概都能輕易地得出結論:傳媒人是可以斬的,傳媒機構是可以被暴力對付的;而且還用不着承擔後果。

所以問題實在不是能不能這麼幹,而是要不要這麼幹。

那些人針對不是全體傳媒,他們的目標是一個個人,一家家機構。他們想要警告你、恐嚇你,他們需要發洩、需要報復。困難的是我們從不曉得他們在警告什麼、報復什麼,答案只能讓受害者自己琢磨,看看自己最近說過什麼做過什麼。這是種黑暗邏輯。沒有明確的方向,就算同行抱着「他們不能把我們都殺光」的團結壯志,每個人也只能自己思忖度量,一個人去承擔走過地雷的恐懼與疑慮。最後,一個可以任意對付的傳媒圈子自然也是個心事重重的圈子,一種針對「個別」的恐怖達成了全體的恐怖。

2 則留言:

  1. 很悲哀,香港負面情緒高漲,人人都在怨新聞自由怎樣怎樣被打壓,可是我們又可以做什麼?往昔的新聞自由都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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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要捍衛新聞自由,除非夠勇和共產黨武力抗衡,這是唯一的出路。為什麼香港要背負這樣的命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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