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3日 星期三

以法達義:公民抗命的炸彈——專訪戴耀廷

Chan Melody (陳玉峰)       2013年122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信報》,寫下《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一文,引起震撼。文中提到,香港真普選幾近無望,要再爭取,公民社會便要真正地佔領中環。戴耀廷提出,目標是「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他接著以平靜、規矩的數千字,洋洋灑灑寫下實淨堵路計劃書,內容除了大路的「人要夠多、非暴力」之外,更包括要「平時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都來參加,甚至活靈活現地想到要把「各種物資搬到中環要道,建立廣播中心」,最後更赫然有公民抗命重要一步:伏法——「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

你去唔去?

投案,後果輕則留案底,重則坐監。筆者約戴耀廷吃早餐,問他,「咁你呢?如果有這樣的堵路集會,你去唔去?」戴耀廷顯然曾經深思此問題,卻又不是答得特別沈重,便如他平時文章四平八穩:「梗係要去。我叫得人咁做,當然自己都要去簽名做發起人」。

眾多有參與公共事務及涉獵公共法的法律學者當中,戴耀廷一直非常低調,論調向不激進。香港到底已經去到什麼狀態,連法律學者都要帶頭呼籲市民犯法抗命爭民主?「北京2017讓香港有真普選的機會不大,連公投也不會改變到,所以一定要公民抗命」,鬥人多,迫北京做抉擇。戴耀廷由頭到尾關心的,是憲政發展,「香港現在在憲政轉型的關口,我們的公民社會夠成熟,可以由下而上推動改變」。

「你手上無核彈,點同人講數」

戴耀廷指談判從來都是講實力,而我們退無可退:「你去同人講數,手上都無核彈,點講?」他指出,「現在我們唯一有的武器,叫做1/3否決權,但呢個武器只會自己毀滅自己,最終都係無乜用。因為你在立法會,一否決方案,咪無左囉!北京說,我給你普選,你自己唔要咋喎。」癱瘓中環喎講緊,咁激?「激進本身可能是策略。沒有激進民主那一翼,溫和民主這一邊,就無野可以同人傾」。而且,「香港而家有幾激啫?」「最激咪得長毛一個?佢做左最多咩事?司法覆核囉。」

「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法律學者比誰都明白犯法的後果,為什麼公然叫人犯法,而且更是要明刀明槍,事先張揚?戴耀廷說,「我不覺得這件事與我的法律學者身份有衝突」如果法律只是有法必依,一味死跟條例,「只是對法治低層次的睇法」,工具式、機械式。他的書(註一)就說到,「若法律本身就不公義,守法只會淪為社會不公義的助力而已。有了守法的道德,法律的不公義才有機會被揭露出來,使法制能作出修正」,更高的這個層次,超越條文,叫做「以法達義」。戴耀廷逐字鏗鏘、意思清脆:「所以違反不義的法律以達到公義,是符合法治的做法」。

「從來推翻舊制,都是要犯法,」法規本來就會維護當權者,「不推翻舊法,怎會有新的?以違法的方式去建立新制,無可避免」。儘管他的話對法學生出身的筆者來說,晨早聽來頗為驚心動魄,戴耀廷卻深思熟慮,娓娓道起全盤計劃:「社會上有頭有面的人都要參與堵路,大家要公開、莊嚴地簽署同意書,協議這是一個和平的集會」。「如此一萬人堵路,會引起一連串問題:警察拉不拉人?律政司告唔告?裁判處判唔判?有個會計師被人拉左有案底,公會罰唔罰?」制度的問題就暴露出來了。而且他再三強調這個公民抗命核彈是「備而不用」:「你有得一萬人簽名同意堵路,北京都要諗下:現在不讓步,只會跑出更激烈的泛民。到時就連帶香港的商人也會投訴做不到生意,會影響到北京。」究竟即係真係堵路,定係得個嘈字,其實唔(需要)堵路?「講得出真係預左做架」。

「半總統制」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戴耀廷一向低調,較少受訪。既沒同學張達明在電視上問答搶眼,也沒梁家傑余若薇一班大狀在專欄的談笑自若。人權監察莊耀洸卻指「其實戴耀廷不知幾熟《基本法》」,皆因8512月,由中方委任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戴耀廷當時就是大專屆的民選學界代表。委員會當時由現在的特首梁振英任秘書長,CY之友邵善波做副秘書長,因此戴耀廷大學生時代已與梁振英邵善波交過手,戴耀廷的政治參與,比很多人來得要早。

他對中國憲制發展的關心一直沒有冷下來。84年做港大法律學會的外務秘書,已組團帶同學回內地考察;85年是港大學生會的外務秘書,主責中國事務。這些年來在報章發表,不少都關於中國政制。近半年又寫了一批「半總統制」文章,指香港的政務司司長將來可以改由立法會向特首提名出任。這個由立法會自己揀的政務司司長,人仍歸特首管,個心有點兒屬於立法會,於是有什麼行政立法的爭拗,這位司長要做磨心自己拆掂佢。如此一來,有助改善特首無政黨支持、在立法會推法例老鼠拉龜、連建制派也來乘機抽水提款的現狀。很多方案聽起來,在眼前的政治環境下,可能有人認為匪夷所思。

萬人堵路

一萬人堵路,開頭的時候也會有人覺得匪夷所思,是嗎?筆者設想如果萬人堵路,警方會怎辦?看來也會像拉葉寶琳、周諾恆般,只去拉有嗌咪、打頭陣的幾個人。一萬個群眾,也可能會像上次梁國雄干諾道一役,愈來愈少人,最後得長毛「戰至最後一卒」,並被警察圍捕,無奈成為英雄。戴耀廷提出的藍圖,要實踐並不易。但筆者卻也無法否認,如反國教一役,整體都頗接近戴耀廷心中理想狀態,很難一口說行不通。運動也許便是理論、想像和實踐的相互支持、相互角力。

本文一開始的問題:「如果要堵路,你自己去唔去?」其實是在訪問結束時問的。留案底喎,坐監喎。戴耀廷當年的同學,專心攻讀商法的袁國強已成為梁朝下的律政司司長,相信真要檢控起來也會毫不偏私。戴耀廷說來一貫穩穩陣陣:「代價都大架,但又唔係大到要你拋頭顱、灑熱血。要爭取民主,就要選擇。」

註一:見戴耀廷,《法治心——超越法律條文與制度的價值》,2010,頁57

*戴耀廷關於半總統制、憲政發展的理論及觀點,他全都有專書專文論述。此處篇幅短陋,多有錯失,希望大家拜讀原著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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