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李怡 - 香港市民不要再受騙了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11年8月13日

自由黨就外傭居港權作了一次民意調查,顯示 85%受訪者反對外傭可享本港的永久居留權,於是自由黨三天前刊登廣告,指摘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協助外傭打官司,並問公民黨,若外傭可領最低工資、可領綜援,可輪候公屋,將增加香港額外的教育及醫療開支,「點算?」

自由黨的問卷設計明顯誤導受訪者,因為外傭官司爭取的並非居港權,而只是居港權的申請資格,故它的幾個「點算」也是誤導公眾。

這是繼特區政府、民建聯、新民黨恐嚇市民,說一旦外傭官司勝訴香港就面臨大災難之後,自由黨也加入了這個恐嚇行列。

特區政府和建制派表面上似乎是站在民意的一邊,事實上卻是藉一個假議題和沒有理據支持的數字去挑動民情,目的不是要維護市民的利益,而是要動搖甚至毀壞香港的司法獨立。為甚麼是假議題?因為他們絕口不提官司爭取的只是申請資格,而即使外傭有了申請資格還須過入境處「審批權」這道關卡,而這關卡是絕對可以從嚴辦理的。為甚麼是沒有理據支持的數字?因為即使外傭官司勝訴,可獲居留權的外傭人數亦甚少,故數字明顯誇大得離譜。為甚麼說他們不是要維護市民的利益?因為港府豪捐 100億予四川地震,而捐款卻交給近日頻傳貪腐的大陸紅十字會;因為港府撥款 669億去建一條與內地貪腐高鐵接軌的「低速高鐵」。建制派對這些撥款都無異議。相比之下,縱使真的如他們的假議題所指有 50萬外傭及其家屬取得居港權,香港所負擔的費用也遠不及這些大手筆虛擲。

為甚麼說這個假議題是針對香港的司法獨立?因為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一向以來都對香港的司法獨立看不順眼,認為妨礙了中央通過特府實行的「行政主導」。 1999年特府不顧基本法規定,繞過終審法院逕自向人大常委尋求就居港權的釋法;訪港的習近平副主席又提出「三權合作」之說,呼之欲出的話就是要香港法院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所言:「審理案件,要從黨和國家大局出發」;因為曾特首指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是「濫用司法程序」,顯然,行政主導的特府認為司法覆核使他們的施政礙手礙腳。

中央及聽命中央的特區政府對香港的司法獨立已有除而後快的種種迹象。他們使用的手段就是以假數據去訴諸民意,基於多數市民對司法獨立並不覺得是切身利益所繫,面對政府數據一般又沒有甚麼懷疑,於是 1999年報大數(葉劉日前承認)的 167萬人會移居香港,就騙到多數市民支持向人大申請釋法。同樣,這次針對外傭居港權官司,特府和建制派提出的假議題和假數據,也騙到 85%市民支持。於是,在民意支持下,若不是以這種妨礙司法公正的民意輿情去影響法庭對這官司的審理,就是肯定又要向人大提出釋法了。香港市民,還要再受騙嗎?

司法獨立,如退休大法官李國能所言,是「香港社會的基石」,是市民安心碇泊和外來人士願意居港及願意在港投資的基礎,是香港能保持機會平等並使社會穩定和持續繁榮的根本。司法獨立,用李國能的話來說,就是法官依法斷案,無懼無偏,法庭只會關注案件是否合法,不能解決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

無懼無偏,就是不畏權勢,也不畏群情。若依民情來裁決,就會出現「蘇格拉底審判」(公元前 399年,由 501個公民組成審判團,以多數決方式判哲學家蘇格拉底死刑),和法國大革命後的「人民法庭」對國王貴族的審判。

香港市民,應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香港的司法獨立。不要被政客利用,以民情去影響司法。不管依法判案的裁決,對香港社會帶來多大的衝擊,也不能逞一時之快尋求人大釋法,因為人大釋法,就等同將一個沒有制衡的政治權力,假借橡皮圖章而強加於香港法院之上。

自由的代價是永恒的警覺。愛自由的香港人,愛自由的自由黨,請保持永恒警覺,沒有司法獨立,就沒有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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