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 星期日

林茵訪問羅沃啟:人在做,他在看

2011年7月10日

【明報專訊】七一夜,我在干諾道中堵路現場,與一個年輕示威者聊天之際,他忽然拉拉我手臂,很開心地說,「你睇,那個橙色衫的叔叔又來看我們了!」順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

近年警民衝突頻繁,反高鐵集會、反政改青年圍堵立法會、支聯會六四遊行、中聯辦外各大小示威,都有他的橙色身影。過往羅沃啟只是從旁觀察,今年七一,他首次成了鏡頭焦點,因為警察差點想要拘捕他。

那晚他振振有辭與警官爭辯,「全世界從事人權監察的組織都應該得到政府支持,而不是打壓。」十多年來在示威過程充當觀察員,從沒受到阻撓,不料警權之手今次伸向監察人員。後來曲線一點想,「真係拉我就好呀,上到去法庭,你就大獲,一定國際嘩然」。

羅沃啟年輕時是個毛派,自言對毛澤東、馬克思的著作看得比很多新左老左都熟,但後來,祖國的發展當然是令他失望的。「報國無門」之下,心想還是做好香港更實際。

95年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牽頭,聯同戴啟思、陳文敏、陸恭蕙等成立人權監察時,羅沃啟是蟻聯的成員,正為立法局增設功能組別的議題鬧到聯合國上去。大家都關注回歸後的香港人權法治,在日內瓦人權委員會遇上,陸恭蕙趁會議期間小休便邀他加入。

只求一國兩制倒退減慢

羅成了人權監察的首任總幹事,轉眼便16年。「香港的法治、自由、公民社會的空間,對中國人來說是個重要的示範單位,回歸後希望將這些優點保留,盡量將一國兩制的倒退程度減慢。」他笑說,「我們要求已經好低,是倒退定了,只希望倒退得慢一些。」

人權工作範圍甚廣,十多年來,由政制發展、言論表達和新聞自由、性別與種族歧視、私隱權等大小議題,羅沃啟都積極在本地媒體以及國際人權會議上發聲。近年警權問題前所未有地惹人關注,也成為人權監察的重點工作。

羅打趣說,97回歸大典舉行期間,李明逵用來掩蓋示威聲浪的貝多芬《命運交響樂》,恰恰選中了歌曲,「那正是納粹時期,受害者被推進毒氣室,臨死前播的音樂。」可說為回歸後的集會自由敲起了喪鐘。

事後輿論與警監會(現稱「監警會」一致抨擊,警隊內部也發出指引,明言處理示威遊行時,不能假設參與者有犯罪意圖,警方主要角色是協助示威順利進行。

「回歸初期,警隊至少會盡量給公眾一個政治中立的形象,但近年來,可以見到那份指引的原則已經蕩然無存。警方處理示威時,無論立場和策略,都明顯受政治影響,變成是政府的一環,去協助維護中央權威,減少尷尬場面,甚至只是用來打壓示威者。」

在這種改變下,羅目睹警民之間的互信一點一滴流失。「只要有一次處理不當,以後市民就唔會再聽你講。那次警察收咗支聯會個民主女神像,我在遊行隊列裏見到一些好多年無出來的舊朋友,他們都是些乖到唔恨的人,但我看着他們一路行、一路踢警方擺下的雪糕筒,每個人經過就踢開幾吋,踢踢吓,遊行隊伍就多佔了成半條行車線。他們這是在對警方做無聲的抗議,表明『我哋已經唔會再接受你的一套』」。

警員膽粗粗好危險

另一方面,羅私下接觸警方朋友時,亦聽到他們說,警隊內部對示威者已產生一種非常敵意的氣氛,情况令人擔憂。「曾偉雄帶頭話,維護法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好似好壯士氣,下面的人就諗,『上頭夠硬,我哋就做硬佢』,以為出了事有一哥撐。膽粗粗是好危險,你對着的不是大奸大惡、江湖大盜嘛。

事實上,所謂果斷執法,羅沃啟認為並不能收震攝示威者之效。「這樣大規模拘捕示威人士,只會壯大支敢死隊。到一個地步,大家拉又拉過、鎖又鎖過,其實就畢業,以後都不會驚。問題是社會上有些根本矛盾解決不到,有班人覺得在體制上找不到出路,而這體制又無民意授權,衝突必定會繼續,他們亦預計好要付代價。」他簡單一句概括﹕no justice, no peace

堵路 對基本社會契約的質問

但示威者以行動爭取民主權利之餘,亦有市民質疑堵路的行為損害了普通人的道路使用權,到底示威集會的權利界線應該怎樣劃分?誰有資格決定什麼時候可以犧牲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

羅指出,堵路示威的行為在各國都有案例,其中以色列最高法院就有判辭指出,道路並不是純粹的交通用途,亦是一個表達訴求的地方。「既然道路平時已被車輛佔用,在某些日子讓示威者使用,是否可以將就到?當然每次示威的情况不同。香港的終審庭案例就認為,示威一定會造成阻礙,但不應去到一個不合理的地步,超乎合理的阻礙則可以視為違法。」

「但你要留意,堵路的人也知道自己是違法,這班人不是亂衝出去的暴民,是經過深層思考的,你同佢哋傾偈會發覺佢哋睇好多理論,直接行動、公民抗命的論述朗朗上口。」羅解釋,現時堵路示威的行動,正是對基本社會契約的質問,人民將權力交給政府,條件是政府要為人民的福祉作出適當決策;一旦政府濫權做一些損害人民的事情,它違反社會契約在先,人民就沒必要聽命於這個政府了。這時候如果當權者使用暴力的國家機器去鎮壓反對聲音,一批人會甘願被國家機器懲罰,透過受罰顯示體制的不合理性,期望在社會上喚起更多人反抗。

羅沃啟認為,抱着這種信念的堵路者,其實是社會上的良心和精英,傷害他們,等於在傷害社會的寶貴資源。「公民抗命並不容易,有各樣的原因會導致其失敗,無法喚起市民共鳴。但我們人權監察的基礎精神是,一個人即使犯了法、判了刑,都有他的基本權利,在被捕過程都要受到尊重。」

在高牆與雞蛋之間,羅沃啟總是站在雞蛋的一邊(註),有時示威者見到現場有他在,都比較安心,起碼有個見證。「警隊有足夠裝備去保護自己,而且用的是公家資源。示威者在牛高馬大的警員面前其實是很弱勢的,受到不公平或暴力對待,要投訴追究都不容易,往往付出很多時間精力和代價之後,仍然得不到合理裁決。」

不過,為免損害組織的中立性,觀察員即使見到警方有過分使用武力,亦不會立刻出言制止,以免干擾事態發展。人權監察做的是記下證據,循政府體制、法律訴訟和聯合國機制等途徑,爭取公義的裁決及制度、政策上的轉變。

「傳媒也是一道監察力量,但我們對人權的事情會敏感一點、留意的細節多一點。比如警方清場時,記者通常影到示威者被抬出警方人牆就完了,我們會有兩個觀察員,一個拍攝人牆內的路段、一個拍攝人牆外到上警車為止。另外,近年警方大量攝錄示威遊行場面,我們也會留意,他們是影整個場面、還是個別示威者的大頭?有些警員拍攝時給人報復式的感覺,專登將鏡頭近距離對着你,都是涉嫌侵犯私隱權。你不能說,『無做壞事怕咩人影?』喂,我去廁所都唔係做壞事,唔等於你可以影。影咗之後,片段如何使用?哪些部門和級別的警員可以看到?保存期多久?都是很重要的人權問題。」

警察都誤解「公共空間」

羅沃啟說,要判斷警方是否「合理地使用武力」,往往要考慮整個活動的細節經過,近年雖增加了觀察遊行示威的資源,但面對社運青年野貓式行動,他亦笑謂「太spontaneous了,完全唔知幾時會發生、邊度發生,好突擊,趕到去可能已經出咗事好耐。我們的觀察員大部分是義工,call起人嚟,有人要湊仔、有人聽日考試,都幾難次次去睇。」

是否資源不足?羅沃啟說,其實都很多人願意幫手,不過有些是大律師,有些是記者,也有些有政黨背景,不便擔當觀察員,但都會在背後出錢出力,協助打官司、寫報告、贊助他們去聯合國開會等;由於組織的角色中立,而本地專責監察人權狀况的團體又不多,間中也會得到政府一些項目撥款。

至於一般市民對人權監察工作的支持度,羅覺得視乎時節而定,六四、七一等敏感時刻會特別關注,遊行期間都很多市民主動走過來捐款。「抽空咁講,大家都會覺得人權和自由很重要,但具體問題上的認識便有參差,例如維持社會穩定與個人權利之間應如何取捨?道路就是讓車行,用來表達就不妥當?包括警察在內都存在對公共空間的錯誤理解。」

「好多時對自己有益嗰下就會講權利,但不打算付出代價。社會為弱勢人士做多些,好像覺得額外施恩,其實是應份的嘛。大家如何對待新移民、少數族裔?新右派的興起,其實也反映個別人士的人權意識、素養有改善空間。」

(註)2009年2月,村上春樹獲耶路撒冷文學獎時的演說﹕「在一堵堅硬的高牆和一隻撞向它的雞蛋之間,我會永遠站在雞蛋這一邊。是的,無論高牆多麼正確和雞蛋多麼錯誤,我也還是站在雞蛋一邊。正確不正確是由別人決定的,或是由時間和歷史決定的……高牆有個名稱,叫作體制。體制本應是保護我們的,而它有時候卻自行其是地殺害我們和讓我們殺人,冷酷地、高效地、而且系統性地。」

什麼人問?林茵

80後記者,七一晚上混在一堆80後裏扮示威者,目睹「橙色衫叔叔」差啲畀人拉

什麼人答?羅沃啟

「橙色衫叔叔」,人權監察總幹事,七一晚上在中環觀察清場,點知自己都差啲畀警察清埋場。

文 林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