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

李怡 - 在中國,正直的人的唯一出路就是監獄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101113

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的晚年巨作《復活》(寫於1889-1899),對筆者年輕時的人道主義思想情懷影響極深,至今仍記得托翁寫主人公聶赫留朵夫在長期和廣泛地接觸被流放的囚犯後,他總括當時俄國的囚犯不外是四種人:第一種人是本身沒有犯罪,純然是法庭錯誤判決的犧牲者;第二種人是幾乎任何人處在他們的境況下都會犯罪的人,比如面對不公平待遇而盛怒下的暴力;第三種人是確實犯了罪,但相對於他犯的罪,社會對他犯的罪卻大得多;而最令人唏噓的是第四種人,他們之所以被判有罪,只不過因為他們的道德比其他人高尚,比如政治犯。

一百多年前托翁對罪犯的概括,不僅在今天的中國大陸仍然適用,而且情況比之於帝俄時代,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比如第一種人,就不僅是法庭錯誤判決的犧牲者,而且是法庭明知這人無罪而硬加栽誣的犧牲者。在趙連海案的起訴書中,提到趙為李蕊蕊被強姦而去公安局告發涉「尋釁滋事」的兩個證人,維權網信息員趙榮以電話聯絡了此二人,四號證人蕭勇表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證人,如果可以上庭作證,他會證明趙連海沒有任何尋釁滋事行為,五號證人巴忠巍表示當局沒有為告發強姦一事找過他,起訴書所採用的話完全是根據需要設計的。

受到不公平待遇而被指犯罪的行為,在今時大陸更是無日無之,反拆遷的種種抗爭,楊佳的殺警,鄧玉嬌手刃淫官(若非群情洶湧她也會被判刑),多不勝數。而殺戮無辜法官和在幼兒園開殺戒,可歸類為第三種罪犯,即社會對他們犯的罪大於他們所犯罪行。

至於因道德比一般人高尚而判有罪的例子就多了。關懷環保和愛滋病的胡佳,被判刑 3 6個月;調查豆腐渣校舍和遇難者名單的譚作人被判刑 5年;提出中國應切實執行憲法上的公民權利的劉曉波被判刑11年。現在,本身既是三聚氰胺毒奶粉的受害者,只不過聯合其他受害者要求當局按已承諾的方式賠償的趙連海,被判刑 2 6個月。而當時因毒奶粉案而被免職的國家質檢局局長李長江,免職一年後又重獲新職。這真是最具中國特色的政治︰導致毒奶粉的官員沒事,追究事件的受害人被審判。世上還有比這更荒謬、更寃枉的事嗎?網上有一副擲地有聲的對聯:「蒼天有淚趙連海;大地無情李長江!」

中共在諾貝爾和平獎即將頒獎、20國峯會和 APEC峯會即將舉行的敏感時刻,硬生生把一個正義的受害者判刑,是銳意向國際社會和大陸百姓表明:中國崛起了,有錢了,財大氣粗了,今天在桌上擺了一堆錢和一枝槍,就是不管普世價值,就是不理反對聲音,就是我行我素,就是不顧形象,其奈我何!

十天前,中國總參謀長陳炳德在與德國國防部長古騰貝格的一小時會晤中,用了 40分鐘獨白,直指美國藉諾獎向中國施壓。這種不顧國際禮儀的強蠻,顯示中國當權者為了自身利益,鐵了心要與世界維護基本人權的時潮對着幹。

「在俄國,一個正直的人的唯一出路就是監獄。」這是托翁在《復活》中的一句話。今天,把「俄國」改為「中國」是完全適當的。難道沒有進監獄的就都不是「正直的人」嗎?不錯,對不公平的事,沉默也是「共犯」。馬丁.路德金說:「歷史將記取的社會轉變的最大悲劇不是壞人的喧囂,而是好人的沉默。」沉默者可能是好人,但不是見到不平而肯發聲的正直的人。

梁振英昨天被問到對劉曉波獲和平獎的看法,他表示最應該獲和平獎的是鄧小平。

鄧小平,即六四下令開槍鎮壓的人,也是提出改革開放但一黨專政的權力牢牢不放,以致造成今天這種殘酷的特權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托翁在《復活》中的另一名句是:「他們認為神聖而重要的並不是這個春天的早晨,也不是上帝為造福眾生而賜下的這個世界的美麗,那種使人趨於和平、協調、相愛的美麗,而是他們硬想出來統治別人的種種辦法。」這應是鄧小平所信奉的哲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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