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陳家洛 - 歐盟促成中國金融信息流通

2008年11月26日

Vic:歐盟與美國心裡明白,要中國實現全面的新聞自由目前還遙不可及,退而求其次,只好先透過世貿組織此一渠道,迫使北京在「金融信息」之控制上稍作讓步,以便西方通訊社比較好做生意。承如本文作者所言,此一轉變仍不能讓我們對中國資訊自由的前景抱有很高的期望。關鍵在於中國並非法治國家,法規的字面意思與實際之執行,往往有天壤之別,而法院並非據理力爭之地。

媒體在中國經營,如果還堅持專業原則,堅持追蹤真相、據實盡力報導攸關公眾利益之事,很容易會冒犯當權者,隨時可能遭受整肅。所謂「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信息」其實是很廣的,政局動盪、權力鬥爭、騷亂暴動、官商勾結貪腐、政治改革,都可能牽動金融市場,但所有在中國從事「金融信息」或「經濟信息」服務的人都心裡有數,在以中文報導相關信息時,如果不厲行自我審查,那就等著被當局厲行檢查吧。西方某些通訊社對內對外宣傳時,常常標榜自身極為高尚的新聞理念,但在爭逐中國大陸中文新聞市場時,就掩耳盜鈴,以僅提供「金融信息」或「經濟信息」為名,嚴格執行自我審查,這是它們的一大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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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歐盟與中國於11月13日在日內瓦簽署《諒解備忘錄》,就「金融信息服務」達成協議,中國政府將結束對金融信息流通的管制,歐盟今次怎樣促成改革,實在值得關注研究。

在「一黨專政」的格局下,中國政府不允許外國通訊社以商業形式獨立運作似乎是意料中事。自1995年政府授權新華社對外國通訊社在境內發布經濟信息實行集中管理,新華社於是成立了一個名為「中國經濟信息服務」的附屬機構,惟新華社作為新聞機構本身同時提供金融信息服務,就包辦了監管和服務供應的兩種矛盾的角色。

歐盟跟中國多年交涉無效後,遂聯合美國於今年3月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申訴,不是怪責中國不民主不自由,卻是指摘中國政府的做法破壞公平競爭,阻礙外國通訊社為中國客戶提供服務,並對新華社的獨立性表示關注,要求中國政府檢討和改變有關做法,開放金融信息服務這個市場,確保外國通訊社享有一個公平經營環境。

在交涉過程中,中方一些官員有時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作回應。但這種訴諸國情的論述卻不符合中國對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責任。最後中方根據有關世貿的條款作出令歐盟感到滿意的改變,包括給予外國金融信息服務機構的待遇將「不低於」中國本身的同類機構;不禁止外國金融信息服務機構以商業形式運作;允許這類外國機構可以直接或間接提供有關服務,不須任何國內代理或中介機構;也不對消費者施加任何官方許可或審批的要求。

中國國務院將於明年1月31日前成立一個新的金融信息服務監管部門,它將會獨立於任何金融信息服務提供者,也不向任何金融信息服務提供者負責。換言之,新華社從此便不再做把關工作,外國金融信息服務機構獲得經營的自由。中方亦向歐盟保證新的監管機構會對各機構必須向官方提供的商業秘密採取所有必要的保密措施。

自由資訊仍需努力

歐盟形容今次的談判出現了「十分良好的結果」。歐盟藉中國入世帶來的空間,採取了「開放市場」和「公平營商」的論述,運用了世貿提供的磋商機制,對金融信息流通發放產生了正面的影響。

而在商言商,今後路透社和彭博這些外國金融信息服務機構可望拓展中國市場,不過上述的轉變仍不能讓我們對中國資訊自由的前景抱有很高的期望。原因是中方在《諒解備忘錄》再三強調,新的監管機構在其職權範圍內將有權要求金融信息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所有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監管機構可要求服務提供者提交「僅與許可事項有關的信息」,也可要求服務提供者就用戶的身分向監管機構備案。

除了這三個「可要求」外,中方在《諒解備忘錄》特別把「金融信息服務」定義為「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決策或其他金融活動的服務消費者提供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信息和/或金融數據的服務」。中方還特別指出這個「金融信息服務」是不同於「通訊社服務」。

從以往一些外國信息服務和互聯網機構的表現,當局絕對有各式各樣駕馭這些商業機構活動的辦法,關鍵不再單純是資訊和言論自由(freedom of ),更重要的是在freedom after那方面拿出改革的決心,再行前一大步。

作者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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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Vic - 「規範」是「全面控制」的代名詞 (2006年9月19日)
http://vicsforum.blogspot.com/2007/12/vic_4049.html

Vic - 中國的《突發事件應對法》(2006年7月7日)
http://vicsforum.blogspot.com/2007/12/vic_01.html

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Vic - 陳水扁的救贖

2008年11月18日

陳水扁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但這不是因為他貪污,而是因為他多年來煽動仇恨、撕裂族群、敗壞公德。政治民主化之後,人民當家作主,台灣的歷史傷痕本有極佳的契機逐步癒合,但在無良政客操弄下,「台灣人的悲情」成了方便好用的興奮劑,只要營造「受欺壓的台灣人vs.欺壓台灣人之非我族類」之兩造對立,貪瀆復無能之政客總能找到支持力量--雖然到如今這也只夠他們苟延殘喘而已。

辜寬敏感嘆檢察官對台灣人之總統如此「無情無義」,此話不值一哂,但令人不禁想問:「陳水扁對台灣人有何情義可言?」為求自保,這個投機政客在罪證確鑿下,完全沒有放過台灣社會的一念之仁,只想人民為他繼續內耗下去,以便亂中求生。為製造受欺壓的假象,眾目睽睽之下,他還好意思誣陷法院警察毆打他,連跟他毫無瓜葛的法警都不放過,他心中何嘗有做人的起碼良知?

吳淑珍受檢察官訊問時,說恨不得殺了吞了七千萬台幣的蔡銘哲。有論者認為,這是假裝出來的理直氣壯。還有論者認為,蔡銘哲這白手套幫扁家要了四億台幣的「政府買地佣金」,其實不妨自取三億三,給吳淑珍七千萬即可,反正這是非法之財,扁家也不敢告他。玩笑話說說即可,蔡銘哲如果真敢這麼大膽黑吃黑,我想他真的會被殺掉--就像三一九槍擊案中的「主嫌」陳義雄遭滅口一樣。

事到如今,扁家貪污的罪名幾乎已可確定會成立,關鍵在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刻薄寡恩、無恥無情,毫無人格感召力可言,以致當權時幫他們做事之部屬與友朋、賄賂他們的商人,沒有人會願意為他們掩飾真相、承擔罪責。

在理智清明的人眼中,陳水扁現在就像做錯事被斥責後在地上滾動哭鬧的小孩,已無半點尊嚴可言。而罪證確鑿下,定罪只是時間問題,但扁家對台灣社會的傷害卻需要很長的時間才可能撫平。事已至此,陳水扁其實還有活路可走,而且這只需要他一念之轉--他只要真心懺悔、公開全部真相、無條件接受司法制裁即可。

當然,這需要他天良發現才有可能,而情況也有點像禪宗的頓悟那樣,半點也勉強不來。觀乎此人貪嗔癡之深,真心懺悔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他真的夠聰明,他一定會明白,目前這種困獸鬥只會加深他全家人的罪孽,若能公開懺悔(且不管是否真心樂意)、坦承罪責(包括承認為求私利,操弄民粹,謊言連篇)、接受司法制裁(必須是無條件的)--總而言之,就是徹底懺悔、接受懲罰,他個人不但可以得到救贖,他一家的恥辱也可部分洗刷,而更重要的是,台灣社會將可跨越陳水扁種下的陰霾,能以較低的代價理清已遭嚴重扭曲的的道德與價值觀,走出歷史悲情,重塑族群融合。

陳水扁以民粹對抗司法的骯髒手段即使成功(幾乎是不可能的),又或者他一家人神奇的逃亡國外,那他即使贏得自由,也得不到救贖。

救贖之路,只有一條,顯而易見,奈何「永遠的第一名」恐怕是永遠看不到了。

懺悔吧,陳前總統!不必以任何宗教之名,只要誠心公開懺悔,活路就在眼前。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呂大樂 - 「金融海嘯」需人文反思

2008年11月17日

社會學研究一向並不認為資本主義市場本身能夠自我調節,自行解決它內在的種種問題:市場失效本身就是市場機制內部存在的問題,而不是個人或企業的人為錯誤的結果,也並非只是偶發事件。市場可以出現——而且不止是在短期——獎勵機會主義的情況。

索羅斯(George Soros)從他在金融市場裏的實戰經驗中總結出一點:關於道德方面的考慮,根本不會出現在計算和制訂投資策略的過程之中。在投資過程中,重要的是如何跟其他基金或投資產品比較,看哪項能取得更高的回報。要爭取更多客戶對投資產品產生興趣,便必須想辦法令回報更為可觀。在這個你追我逐的過程之中,並不會在競爭中衍生自我約束,反之是會向制度的漏洞裏鑽,尋找還未定義為不可以的空間與機會。

Durkheim強調所有契約都包括了設定契約之前的元素。他的意思是無論契約的條文如何精密,它始終不可能滴水不漏,將一切漏洞堵塞。契約關係如何運作,要視乎在契約以外的社會關係和道德規範。Bell認為現代資本主義社會存在文化的矛盾:資本主義社會底下文化中約束個人的元素均來自前資本主義時期,而它們正不斷受到市場中交易和消費活動所衍生的價值與期望所衝擊。資本主義社會並沒有——也不一定能夠——產生可以支持這個制度長期運作下去的道德規範。直接的說,資本主義社會需要市場機制以外的文化規範來幫助它保持某程度上的(雖然並不穩定和不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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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00年之前的警告,依然生效。關於資本主義制度本身存在自毀傾向——具體表現為爆發經濟大衰退、粗暴的殖民主義、殘酷的世界戰爭——這個問題,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爭論不休的大議題。那時候,資本主義社會(更準確的說是它的代言人)還多多少少有一份自覺,既自覺制度內部存在矛盾,並可能會因此而產生種種問題,同時也明白社會主義可能是一種挑戰,足以動搖制度本身的認受性。不過,隨著由俄國革命所牽頭的共產主義運動逐步失去它的意識形態魅力(封閉的政治及文化環境,再加上威權政治制度,是最有力的反宣傳),並且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到了1989年基本上已告崩潰之後,資本主義便奉為無可再超越的制度,出現所謂「歷史終結」之說。正當社會上下不同界別的人均以為資本主義已「全面勝利」,主觀上樂觀地(也可能是幼稚的)認為未來就只是現有基礎的繼續擴張之際,全球經濟受到「金融海嘯」的衝擊。

「金融海嘯」忠告乃事後「真知灼見」

社會學研究一向並不認為資本主義市場本身能夠自我調節,自行解決它內在的種種問題:市場失效本身就是市場機制內部存在的問題,而不是個人或企業的人為錯誤的結果,也並非只是偶發事件。或者應該這樣說,在社會學家眼中,既然資本主義經濟每隔一個時期便會發生崩盤式的經濟危機,那麼這些問題便應該包括在分析之內,而不是托詞是偶然事故、人為錯誤、不正常偏差、疏於監管等等,迴避問題。社會學的分析並不認為,只要市場機制是處於理想的狀態,不受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便能夠自我調節,保持在大致上平衡的狀態。索羅斯(George Soros)從他在金融市場裏的實戰經驗中總結出一點:在實際投資的過程中,不會衡量經濟決定所帶來的後果;關於道德方面的考慮,根本不會出現在計算和制訂投資策略的過程之中。在投資過程中,重要的是如何跟其他基金或投資產品比較,看哪項能取得更高的回報。而對回報的期望,是相對的;這也就是說,所謂合理的回報水平,取決於其他市場投資者的表現。要爭取更多客戶對投資產品產生興趣,便必須想辦法令回報更為可觀。在這個你追我逐的過程之中,並不會在競爭中衍生自我約束,反之是會向制度的漏洞裏鑽,尋找還未定義為不可以的空間與機會。

對於上述分析,我曾聽過這樣的回應:笨蛋!當市場交易是重複交換的時候,本來不講道德的市場亦會衍生出自我約束的秩序;當考慮到長遠利益(例如建立品牌,爭取信任)的時候,短視的機會主義行為便會受到約制。這種回應未有考慮的問題是,(一)市場可以出現——而且不止是在短期——獎勵機會主義的情況;(二)市場競爭會將參與者的行為推向兩極。在出現崩盤之前,市場並未有發出叫人收手的信號。現在,於發生「金融海嘯」後所提出的忠告,基本上都是事後的「真知灼見」,而不是事前的預警。將問題歸咎於個人的貪婪(並視此為人性,因此只可盡量減少發生的機會,別無他法),更是差勁的解釋。

社會學分析的出發點,是現實中的市場均嵌入在社會制度環境之內,而它的運作必然地包含社會性。Durkheim強調所有契約都包括了設定契約之前的元素。他的意思是無論契約的條文如何精密,它始終不可能滴水不漏,將一切漏洞堵塞。契約關係如何運作,要視乎在契約以外的社會關係和道德規範。Weber寫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這個題目時,雖然並非直接處理這個問題,但他的分析卻包含了這個意思:資本主義社會的運作是建立在前資本主義的道德與價值的基礎之上。Bell進一步發揮了這個論點,認為現代資本主義社會存在文化的矛盾;資本主義社會底下文化中約束個人的元素均來自前資本主義時期,而它們正不斷受到市場中交易和消費活動所衍生的價值與期望所衝擊。資本主義社會並沒有——也不一定能夠——產生可以支持這個制度長期運作下去的道德規範。直接的說,資本主義社會需要市場機制以外的文化規範來幫助它保持某程度上的(雖然並不穩定和不變的)平衡。

「百年一遇」危機比沒發生好

雖然這樣說像是講風涼話,但出現了這樣「百年一遇」(真的是百年才一遇嗎?)的經濟危機,可能還是比沒有發生的好。它提醒我們在過去20多年裏奉市場為衡量一切事物的唯一標準是何等危險。今天大眾所指摘為投機取巧的人物,昔日曾吹捧為金融奇才、wiz kids、大學生的模範。今日大眾視為不務正業、經理「虛業」的所為,曾幾何時理解為可以創富的財技。現在人人破口大罵為不擇手段的所作所為,曾經是不可多得的創造力和冒險精神的表現。而在爆發「金融海嘯」之前,社會上上下下各界都想盡快趕上這些快速擴張的經濟機會,在此以外的均貶為次要。大學教育、青年領袖培養等等,無不以當時金融市場的方向、標準、要求為參考,丟下舊有的人文價值,緊貼市場需要,栽培wiz kids。在過去的一段日子裏,資本主義社會對市場放下了戒心,而且還恐怕未能全面釋放它的能量,盡量以它為標準,除去規範價值所造成的阻力,具體表現為金融信貸和財務槓桿的無限擴張,而結果就是一次大崩盤。

對於當前的「金融海嘯」,我們需要人文的反思。

作者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