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Vic – 有關尊重差異(Diversity)(舊文轉貼)

2006年7月31日

日前,公司派了一位培訓經理,到台北為同事們講解公司提倡的diversity觀念。這位英語流利(有少少新加坡腔)的女士,用了近40分鐘說明此一觀念,大意就是:性別、年齡、膚色、宗教、性傾向、教育程度以至個人經歷不同的同事,不應因其與人不同之處而遭排擠,不應受到不公平待遇;一個團隊,若由背景多元化的員工組成,會表現更為出色,更有利公司開拓新市場。講師強調,因為個人偏見而對同事不友善,公司是禁止的。(以上理解若有偏差,必定是本人不專心聽講所致。)

因為時間有限,有關diversity的種種,均未曾深入探討,更遑論以工作中實際會碰到的情況加以討論。講師提到的一個例子,對加深理解也無甚幫助:某次在香港,有來自中國大陸的同事在公司內某個場合發表意見,有一香港同事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講師問其原因,答曰(大意):就是不喜歡大陸人!

好不容易講師演講完畢,且沒有同事不識相提問題,我以為可以吃飯了(快一點了),本地人事部經理上台補充說,對於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有以下各層次的對待方式:忍受-->理解-->認同-->慶祝(對不起,記不清,但大意如此),我們應努力邁向更高層次云云。

如果年輕十歲,我還未踏入社會,有機會聽這樣一場講解,我很可能會非常感動:啊!在殘酷競爭的資本主義商業社會,竟然有一家公司懷抱如此高遠的理想,其擁護人權、尊重人性的熱誠,簡直和(濫)人權主義者有得拚嘛!

對不起,不要誤會了,即使我覺得當天這一場簡報只是一場漂亮空洞的門面話(基於diversity原則,請尊重我的感覺),一直以來,我還是覺得敝公司是一家相當正派的公司,基本上是很decent的。當天的簡報,我個人感覺不好,主要是覺得,講得太表面了,而且完全跟實際工作連不起來,高談闊論下來,感覺就是很假。

尊重差異要做到什麼程度?當員工的差異影響團隊表現,拖低產出的品質,是否必須優先尊重工作紀律,嚴格要求工作質素呢?這可是很實際的問題,不要以為是不說自明的。數年前,有一位個性活潑的同事加入台北公司,對於基本工作要求(準時上班及工作時謹慎小心)常常無法做到。這位同事認為,只要給她多一些的工作彈性,如採取責任制、不限定工作方式,她是可以做得不錯的。問題是,我們的工作情況,根本就無法給予她這種彈性。請問,是我們虧待了這位同事,沒有尊重她的差異(較為自由散漫)嗎?

所以,我的感覺是,如果脫離現實泛泛而談,講一些高遠的理想,真的很容易給人「何不食肉糜」的感覺——比如在北京對同事說,在新聞工作上不必自我審查。現實中做不到的事,往往不是因為不夠用心或不夠創意,而是根本上那就是村上春樹常說的「那也沒有辦法」的事。

我個人當然認為,人與人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彼此間的差異,「君子和而不同」,除了法西斯主義者(廣義的,泛指擁抱獨裁專制觀念的人),沒有誰真正認為,應該把自己討厭的人消滅殆盡(或化為奴隸)。Diversity是很有意思的概念,健康的自然生態中,物種是很多元化的。

但是,回到關鍵問題,尊重差異應該做到什麼程度呢?我以前有時會想一個問題,如果民主觀念的關鍵是自由與寬容,那麼,我們對於反民主、意圖行獨裁專政的力量(比如共產黨),是否也應該同樣寬容呢?如果這種力量強大到足以徹底顛覆民主體制,社會豈非可能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在民主國家,共產黨可以作為一個政黨參政,爭取透過人民的授權當執政黨;但在專政國家(無論是共產、納粹還是法西斯),權力被極少數人壟斷了,一切反對力量皆被視為「反動勢力」,必須撲殺於萌芽狀態。民主容得下反動勢力,但一旦反動勢力壟斷了權力,除了反動勢力,就什麼都容不下了。

所以,我覺得,所謂「尊重差異」,如果沒有正確的理解,實在是一個很危險的口號。除了動物本能,人還有天賦的理性,事情合不合理,只要不刻意去蒙蔽自己的理智與良知,大家心裡其實是很清楚的。在商業社會中競爭,高談太過高遠的理想,往往顯得矯作或虛偽,大家務實一點,合理地待人待己,取財有道,發財立品,不過分相互剝削,就已經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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