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0日 星期日

Vic - 當「高度自治」已盡付笑談中

2007年6月10日

中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宣稱,香港高度自治由中央授權,中央授予多少權,特區就有多少權。吳並搬出鄧小平的話,稱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不能搞三權分立。

讀罷6月8日信報林行止專欄的回應文章「我作主子你當家!」,心情黯淡。我很希望林先生看錯了,因為我極不想承認在共產黨主政下,香港永無實現民主的一天。但願望歸願望,林文字字珠璣、論點透徹,實難反駁。以下判斷,令人思之黯然:

「吳邦國在北京『紀念《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發言的精神,旨在重申香港是從英國殖民地變為從屬中國的附庸!看這十年來北京的香港政策,筆者的結論是香港的政治發展沒有半點自由的空間。

吳邦國一槌定音,否決『香港照搬西方三權分立的一套』,等於廢除了立法會制衡行政當局的『武功』,今後立法會的功能將回到從前--除了仍有所謂立法權,已和過去的市政局差不多;至於名義上仍獨立於行政機關的司法部門,在遇到關係國家利益問題時,最終可能也不得不聽命於直接接受北京指示的行政長官,無法作出獨立判決!英國留給香港最寶貴的法制已有名無實,這是自由香港輾轉淪落的開始。

除非北京『欽點』,不然,從政在香港有前途的幻覺已經徹底破滅,從今而後,投身政治的有識之士只會愈來愈少,政治活動後繼乏人,不難斷言。

中國經濟旺盛庫房『水浸』令她充滿自信,其無意通過香港這個國際窗口向世界展示她有步向民主的意願,已是無法改變的現實,這是要在香港爭取落實民主政制者的悲哀--悲哀的產生源自對中國特有假大空政治口號的誤解,所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真正涵義是北京挑選認可的港人治港,這種授權意味特區政府必須仰北京鼻息辦事,『高度自治』已成笑談。」

同日明報論壇版,吳志森在「向委員長提問 請委員長解答」一文中質問:「『行政主導』《基本法》沒有寫,真正的憲制含意仍模糊不清。不搞『三權分立』又是什麼意思?法庭是否要按特首的指示來判案?行政機關要求撥款,立法會要不得異議,舉手如儀?政府提出法案,立法會不得爭拗,要跟橡皮圖章一樣通過?」

同版張文光則在「港人一夜驚風雨」中寫了一段很有意思的文字:「起草美國《獨立宣言》的杰佛遜,200多年前有一段超越時代智慧的話:在權力問題上,不要再信賴人,而是要用憲法的鎖鏈制約他不做壞事。如果信賴我們自己選擇的人,這將是一種危險的幻想。信賴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是專制之母。警惕而不是信賴,制定了限制權力的憲法,制約我們不得不託付權力的人。杰佛遜的話是行政主導永遠的警惕。」


宣讀聖旨的太監

我很佩服這幾位作者的洞見,但就吳邦國的發言,我也有話想說。我也有問題想「向委員長提問」,雖然我知道委員長不可能有回應。畢竟,在中國,人民代表並不代表人民,人大委員長當然也不對人民負責;而且長久以來,中國政治只論權力謀略,不問是非公義;只論實力,不講道理。

共產黨不講道理(或只說歪理)是他們的事,我們不能像他們一樣。人不能沒有理想,有理想即不能只問功利,而不去作一些「識時務的俊傑」或犬儒者認為「無用、幼稚」的議論。

說完這兩句自我安慰的話,且讓我先問一個較小的問題,鄧小平的話是法律嗎?鄧小平說香港不搞三權分立,香港就果真只有「行政主導」一條路?(就像「上帝說要有光,於是便有了光」一樣嗎?)那麼,基本法規定香港終將實現的民主普選,到底又是怎麼一回事?

奉勸北京諸領導人一句,就算「依法治國」只是做做樣子(且不說「依法治國」與理想的法治境界相差十萬八千里),以後不要再把領導人的話當成真理拿來唬人,那只會讓你們自己活脫成了宣讀「聖旨」的太監。


欺詐之可悲與天真之可貴

接下來讓我對林行止以下這幾句浮一小白:「這是要在香港爭取落實民主政制者的悲哀--悲哀的產生源自對中國特有假大空政治口號的誤解,所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真正涵義是北京挑選認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成笑談。」

首先,我想「假大空政治口號」應該不是中國特有的,中共的那一套並不是他們原創的,自列寧以降,共產集團無所不用其極的欺詐式政治宣傳,都是那種調調,中共只是活學活用而已。雖然這種政治宣傳的「假大空」氣息特別濃烈,但我們也不能說這是共產國家特有的問題。對經歷陳水扁八年亂政的台灣人來說,口號治國可是領教得多了。勞思光先生早於1962年大作《歷史之懲罰》中細陳現代社會在政治制度、社會活動以及言論上普遍存在的各種欺詐問題,其中民主制度下商業化的政黨宣傳,與商業廣告一樣,大體上都是用欺詐的手段去爭取顧客/群眾。台灣現今所謂的「置入性行銷」,是指政府、政黨或商人付錢給媒體,製造假裝立場超然的新聞內容或節目,暗地裡賣廣告,操弄不知就裡的觀眾讀者。這種惡質的欺詐手段,政府甚至可以公然編制預算去進行。

當然,即使普世政客與商人皆欺詐,理智清明的人仍不會說這是可接受的。根深柢固的人性缺陷,正正是不想同流合污、力求避免集體墮落的人要去想辦法因應的。我當然也認為欺詐的普遍存在是可悲的現象,人性扭曲到視「說一套、做一套」為正常,道德倫理的基礎即有崩塌的危機,設計再良好的制度也無法順利運作。對於「一國兩制」、「高度自治」與「港人治港」,九七年前大部分香港人至少是半信半疑的,畢竟那是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之下「莊嚴的政治承諾」、舉世矚目下泱泱大國豈能輕易失信於人?

回歸十年,現實告訴我們,我們當初都太天真了。還記得九六年在香港科大,有一位來自阿拉斯加的華裔講師,教我們中國會計,有一次跟他聊起香港的政治情勢,他即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種政治宣傳非常不屑,直言那是騙人的,完全不必期待。我當時覺得這位老師太悲觀,如今只覺得:啊,到底是大陸出來的人,看得太透徹了。(說到這裡,忍不住要叉開一筆:不久前我的一位叔叔跟我說,八九年六四前,叔叔問我父親:共產黨會如何處理這場運動?父親鐵口直斷:共產黨一定開槍!叔叔那時覺得:全球矚目啊,不至於吧。想不到我父親也對共產黨有如此深刻的認識。)

我想我們必須承認,和大陸人民相比,大部分香港人在政治上難免顯得有點simple and naïve,正如幾年前北京忽然說什麼「港人治港」是指由「愛國愛港」的港人治港時,不少的香港人會認真去探討何謂「愛國愛港」,傻得可愛。我不是在諷刺香港人「政治覺悟低」,我是真的覺得:這一份天真與認真是可愛可貴的。共產黨說一套做一套是他們的事,我們就是不要服膺他們的「潛規則」,我們就是會把法律白紙黑字寫下來的當真:當基本法說香港終將達致民主普選,我們就認為民主普選必須是國際通行意義下的民主普選,而不是什麼「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普選。如果說香港尚有希望,那就是因為香港人還沒有墮落到視共產黨的規則為天經地義,還沒墮落到視政治等同權謀與鬥爭,因為我們還相信,政治不能不講是非與公義。對我來說,十八年來,每年六四晚上維多利亞公園那數以萬計的燭光就是人心不死、希望不滅的象徵。


民主與權力之正當化

浮白完畢,讓我向吳委員長問一個問題:「你說中央給香港多少權,香港就有多少權,請問你,中央的權力又源自哪裡?有得到人民正當的授權嗎?有接受恰當的監督與制衡嗎?」

中央政府人才濟濟,真要回答這個問題,想必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詞,但妖言最多只能惑眾,無益於人民福祉。有關權力與民主制度,我只想引述兩段勞思光先生的著作,送給對中國與香港實行民主制度有盼望的人。勞先生對於民主的本性(essence)持「正當說」,《歷史的懲罰》第147頁稱:

「依據這種說法來看,民主政治制度是使政治權力正當化的制度。由暴力而建立的權力,並非正當的權力;只有通過自決原則而建立的權力,方是『正當』的。這裡所假定的基本觀念,只是:人人有決定自身的自由;而且,也只有人自己對自己的決定,方有正當的約束力。民主政治制度的主要特性,即是以自決原則為基礎,來建立一個正當的處理公共事務之權力。這樣,民主制度的本性,全在於它是使政治權力成為正當的制度。」

同書第151頁稱:
「民主政治所以會成為我們的理想,是因為:
(一)它是政治權力正當化的唯一制度。
(二)它能保障公平及發展自由等等人權。
(三)它能使人民表現他們自己對利益的選擇。
(四)它能建立一個軌道,使政治權力的轉移不需通過暴力行動。」

詹德隆昨天在信報的文章中講了以下這個笑話:香港的民主勇士虔誠的天主教徒李柱銘有一天在教堂中祈禱時,天主感其誠突然顯靈並對李議員說:「你心中有什麼疑難?」馬丁李衝口而出:“God, when will we see democracy in Hong Kong?”天主回答說:“Not within your lifetime.”馬丁沮喪萬分,但仍然不忘問第二個問題:“God, when will we see democracy in China?”天主唉的一聲回答說:“Not within my lifetime!”

且讓我們將笑話當真,你從中看到了什麼希望嗎?

要知道,馬丁今年69歲了(1938年6月8日生),他有生之年沒有希望的事,我們大有機會可以實現——雖然這對馬丁實在殘忍了些。而至於天主有生之年也沒有希望的事嘛,請大家記住魯迅的金句:「絕望之虛妄,與希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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