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8日 星期五

Vic - 圍攻之後怎麼辦?(反貪倒扁系列8)

2006年10月12日

9月9日繞行「納斯卡線」、9月15日「螢光圍城」,10月10日「天下圍攻」,倒扁反貪腐的三場大型活動,你參加了幾場?

我都參加了,現在的感覺是悵然若失——陳水扁雖然受到一些應得的侮辱,但事實是,大家都沒辦法趕他下台。即使滿城盡是紅衣人,「阿扁下台」之聲響徹雲霄,我們心裡都知道,憑著大家在台北城繞來繞去,不管是一百萬還是兩百萬人,無恥的總統是不會因此下台的。

倒扁反貪腐運動已陷入困局:扁大有可能不會倒,而反貪腐呢,如果大家是當真的,更是前路漫漫,滿途的崎嶇在等著我們。

打從捐出一百塊開始,我就很期待:大家一起來創造一場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對那冥頑不靈的貪腐體制施加最大的壓力,把一個離譜得令人無法忍受的總統拉下台,讓國家重生。

運動一開始,民氣之盛出乎意料,一億元的承諾金數天便籌得。大家在台北的溽暑中滿心期待,然後看著倒扁總部彷彿躊躇不前,內部分歧紛傳,於是很多人開始不耐煩,而保皇派對施明德的抹黑、前妻們登場嗆施的戲碼,在此期間亦分散了大家的一些注意力。

幸好,隨著街頭運動於9月9日展開,反貪倒扁的民氣很快重新凝聚,並且在風吹雨打中持續壯大。9月15日晚間的圍城活動,其聲勢之浩大、場面之壯觀、群眾之熱誠、秩序之井然,超乎所有人的預期。我們感動了自己,也感動了世界。施明德在活動結束後的演講,內容不符我的期望——我期望他能把握那個歷史性的場合,講出更發人深省的話來,但是誰會忍心責怪呢?在那種被overwhelmed的情況下,他已經有很好表現了。他的熱淚盈眶,他的跪謝上天,在我看來,均是真情流露。

圍城之後,我對同事說,群眾運動可以做的,其實已經做到極致了。是的,在一個正常的文明社會,強大的民意如此清晰的展現,憲政體制自會接手處理,找出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解決方式。而在台灣當前情況下,明理的人都知道,以公投決定總統的去留,是最正當最有效的方法。因為,明理的人都知道,以台灣劣跡斑斑的司法體制,要人民「相信司法」是強人所難。待司法建立起自身的公信力,人民自然會相信司法;在此之前,要人民相信被當權者操縱的司法檢調可以處理當權者的貪腐,其智可疑,其心可誅。

當然,有不少人說,在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總統貪瀆的情況下,進行罷免公投是不正當的。大謬也!總統受民之託管治國家,基本上是一種信託關係,受託人一旦失去委託人之信任,自應鞠躬下台,其理甚明。以台灣人對從政者之寬容(常常是過了頭,變成了縱容),陳水扁可以搞到這種天怒人怨的地步,要怪誰呢?不講第一家庭以及總統親信證據確鑿的各種特權以及貪腐,光是總統府一再公然說謊(其對外聲明一再顛三倒四、前後矛盾,是無可抵賴的事實),陳水扁就已完全失去作為總統的正當性了。

即使我們放過總統的品格問題不追究,也應問一個最現實的問題:在失去絕大多數人民信任和支持的情況下,陳水扁還有執行總統職務、領導國家的能力嗎?現實擺在眼前,難過的人民只想把他當成死人,他的政府已「死體化」。賴死不走,除了加強人民清算貪瀆罪行的決心,還有什麼意義呢?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民進黨會選擇跟陳水扁死綁在一起。世界上有哪一個政黨,可以靠著不到20%的民意支持保住政權?他們到底在幹什麼?


**沒有決戰**

在民進黨的頑抗下,倒扁運動雖然創造出915圍城這種激動人心的壯觀場面,事實上已陷於窘境。國慶日的天下圍攻,浩浩蕩蕩的百萬紅衫軍,其實不知要走到哪裡去。大家被隔在總統府數條街之外,喊破喉嚨,效果也不會比915圍城來得好。慶典場內的嗆扁行為,雖然的確令陳水扁丟了臉,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因而興高采烈。

因此,群眾不耐煩的情緒又燃燒起來,希望能藉著人多勢眾,來一場「決戰」,但是,打著「愛」與「和平」旗號的群眾,可以跟誰「決戰」呢?佔住市區要道,癱瘓交通,可以達到什麼目的?

10月11日凌晨,坐在忠孝西路上不肯離去的近百位民眾被警察抬走,一位女士淒厲的叫聲,透過電視新聞一再傳來。我工作之餘聽著聽著,慢慢感染到一股悲哀絕望的感覺:我們本著「愛」與「和平」,可以做的幾乎已做盡了,但是僵局仍無望打破,我們還可以怎麼樣?

如果今年是2007年,我相信,大家會自認倒楣,忍受陳水扁到他任滿,但偏偏現在距離他任滿還有超過一年半的時間,這又教人如何忍受?又憑什麼要大家忍受?

那麼,反貪腐運動該何去何從?

在運動面臨失焦之虞的此時此刻,我們實在有必要深思以下問題:我們究竟想要達成什麼目標?趕陳水扁下台,到底有多重要?我們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若陳水扁被迫下台,反貪腐運動是否就可以偃旗息鼓?

當初,「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改名「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我一開始是不以為然的,覺得有令運動失去焦點的危險,現在卻覺得這名字改得好,只是不容易做到名副其實。雖然群眾喊得最響的口號是「阿扁下台」,但「倒扁」不應該是這場運動的終極目標。只要造就貪腐的陳水扁的社會、文化以及制度性因素不變,倒了一個陳水扁,台灣不會因此而清廉多少。在多數人民的心中,陳水扁此人早已被判有罪,而群眾的壓力也已使他作為總統的正當性蕩然無存,他現在除了自保,已不太可能作什麼大惡。陳水扁此人,實在已不值得我們再為了他而憤怒或鬱悶。我們當他已然作古,且遺臭萬年就是。對此「帥哥巧克力」來說,最大的鄙視,就是完全的漠視。當然,我們仍然要持續關注對陳家政權貪瀆案件的偵辦,對於明顯的放水及包庇口誅筆伐。

大家可以繼續倒扁,但是,如果我們認同拉扁下台不是這場運動的最重要目標,那麼,我們就要把更多的心思開始轉移到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包括:

重建台灣社會的核心價值:在我看來,民進黨所提出的所謂「國家認同」問題根本是假問題,台灣眼下真正的問題,是「價值認同」的混亂。民主、自由、法治、人權,難道不是普世認同、真正重要的價值?台灣人民對於這些價值,認識足夠深刻嗎?愛與和平,禮義廉恥,我們有當真嗎?如果有,無賴對你比挺扁手勢,你是否就要追打他呢?愛與和平對付不了無賴陳水扁,是否另有對付無賴的辦法?為了對付無賴,難道我們自己也要變成無賴?一個標榜「清廉、勤政、愛鄉土」的政黨執政六年即墮落成現在這樣子,可見漂亮的文章易作,坐言起行很難。反貪腐運動感人的地方,在於人民真誠的參與:大家站出來,是認真的,自發的,無私的。如何保持這一份真誠與無私,拒絕過份的虛偽、算計與自私,在生活中坐言起行,是對大家真正的考驗。如果清廉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我們就要仔細檢討自己的生活方式。大家可以從思考這個問題開始:台灣大小選舉不斷,鋪張浪費之風日益誇張,參選耗資如此巨大,當選的人要如何回本?

修補殘缺的憲政體制:雖說再精密的制度設計,也防不了像陳水扁那種奸狡無恥之徒,但台灣的憲政體制不淪不類,實行起來窒礙難行,是擺在眼前的事實。到底要總統制還是內閣制,罷免總統的門檻應該如何調整,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應如何調和,都是有心人應當推動檢討的大事。

建立司法的公信力:司法檢調在處理涉及當權者的案件上,無法取信於民,是鐵一般的事實。台灣的司法從威權時代至今,當然不是沒有進步,但是迄今遠遠追不上社會的要求。法界人士不應再辜負民眾的期望,老老實實、認認真真地辦案審案,讓台灣的司法一步步邁向「公義有目共睹」的理想境界吧!

推動和解共生:這是謝長廷曾經打出的招牌,大家可能對因反貪腐運動而現形的民進黨滿黨侏儒十分不屑,但只要是好的理念,我們就不必在乎是誰曾提倡過,重要的是我們是否真誠。台灣只有一個,挺扁的人也是同胞,除非你認為應該將「綠色刁民」趕盡殺絕,否則,唯一的出路就是和解共生——耐心溝通以減少誤解,以愛消弭仇恨,意見縱然對立,但彼此尊重。

很明顯,上述事項都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如果想讓915圍城的燦爛紅花結出豐碩的果實,我們就要有長期努力的準備。比如,我們可以成立「反貪腐基金會」,延續這場運動的壽命,廣結各方力量,致力真正重要的事。

反貪腐運動不是體育競賽,沒有所謂的決戰,有的是一場沒有終點的耐力賽,我們懈怠之時,就是貪腐重起之時。

Vic - 十月十日,滿城盡穿紅衣裳(反貪倒扁系列7)

2006年10月5日

或許你對遲遲收不了棚的這一場戲已感倦怠,但是我仍然希望,十月十日,大家再出來一次,清楚告訴世界,你不能容忍這樣的人當我們的總統,你不能忍受如此腐敗的政府。

只要你走出來,世界都看得到。是的,世界真的都會看得到,而且,歷史會記錄下來。

憑什麼要我們繼續忍受這種失格的總統?憑什麼要我們相信並不存在的司法正義?台灣的民主與法治殘缺不全,等著我們去完善,第一步,就是把戕害民主與法治的無恥惡棍趕下台。

他憑什麼?憑什麼繼續領導這個國家?就因為有約一半的人民投票選他出來,所以不管他如何亂來,如何傷天害理,我們就要一直忍受到他任期滿?天下有這種道理?也不想想,他宣誓就任時說了什麼?如今他背信棄義,辜負國民所託,有何面目賴死不走?

法治可以容許這種對人民的嚴重背叛?誰來還人民一個公道?

如果你心裡不爽,不要生悶氣,請走出來,走到紅色的群眾當中,你會發現,你也有創造歷史的力量。

不要懷疑自己的常識、直覺與智慧,陳家政權做了什麼好事,大家已看得足夠清楚。倒扁反貪腐,真的不關省籍、統獨或藍綠。我們真正在乎的,是公義,是基本的道德規範。我們不相信,有什麼理想,值得人如此卑鄙、不擇手段去追求,何況陳水扁聲稱追求的理想都是騙人的。

十月十日,為了捍衛最後的社會公義,為了避免我們的社會淪入道德虛無的深淵,請站出來。

畢竟,有些事,不能計較一時的成敗。十月十一日,陳阿扁應該還是會賴死不走,但是,你能忍受他作為國之表率,風光主持國慶大典嗎?
讓歷史留下記錄:萬千可愛的台灣人民,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的國慶,為了國家、國民的尊嚴,穿起紅衣裳,唾棄一位失德失格的總統。

Vic - 倒扁運動真的不按法理出牌嗎?(反貪倒扁系列6)

2006年9月14日

林行止先生在9月5日其信報專欄文章「不按法理出牌的倒扁運動」中,在對台灣局勢「頗為不解」的情況下,輕率指責台灣倒扁之「愚夫愚婦何其多」,實在令人深感遺憾。林先生既然認為目前台灣局勢之發展按常理推測令人不解,理應疑中留情,不應如此輕率地污衊倒扁運動。

2003年7月1日,一貫低調的林先生伉儷亦上街參加倒董反廿三條之大遊行,即可見再理性溫和之人,都有忍無可忍、覺得非採取行動不可的時候。如果林先生要向外地朋友解釋當時自己為何要挺身而出,不知道是否三言兩語即可令對方完全明白?

我是在台灣工作多年的香港人,在通訊社中文新聞部任職編輯,審校有關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弊案之報道時,常覺得要以三兩段簡短的文字清楚交代背景,一點也不容易。但每日追蹤案情發展,對於陳水扁之貪污腐敗,則覺證據確鑿,殊無疑義。陳水扁本身現在亦已被迫承認使用不相關的發票,報銷總統之國務機要費,惟強調並無流入私人口袋而已。這其實已經是承認違法了。

9月9日,百萬人民倒扁反貪運動在總統府前正式展開,現場特地掛出四個紅色大汽球,分別書以「禮」「義」「廉」「恥」四字,其中「恥」字對正總統府,目的正是諷刺陳水扁恬不知恥。對於全無恥感之無賴,能以常理推測其行為嗎?目前的情況正是,不管事證有多確鑿,陳水扁都有臉面編出一套說詞,繼續戀棧不去。

林先生稱倒扁運動「不按法理出牌」,不解為何不能靠司法解決問題,這恰如身居法治地區的人,向處於法治不健全地區的人民說「何不食肉糜」,足證林先生對台灣司法體制太不了解。正如一些倒扁民眾所言,如果司法可靠,大家是閒著沒事做,上街受那日曬雨淋嗎?台灣司法無疑是台灣民主政制之重大缺陷所在,2004年319槍擊事件引發重大爭議後,司法即無法有令人信服之處理。這一次面對第一家庭之種種弊病,司法檢調無不是在弊端曝露,不得不跟進之情況下才看一步,辦一步。以趙建鉻的內線交易案為例,案情涉及不少更嚴重之違法情事,調查人員卻視若無睹,僅起訴較不嚴重之內線交易案。

在真正民主法治的國家,對於司法正義的要求是:公義必須實現,且須有目共睹(Justice must be done and seen to be done)。在台灣,真實的情況是:不公不義罄竹難書,而且有目共睹(Injustice is done and seen to be done)。如果情況不是壞到令人忍無可忍,會有數以萬計的老人家以及拖男帶女的中產階級冒著大雨、頂著濕熱走上街頭嗎?

說倒扁運動「不按法理出牌」,試問:讓背叛人民信任、貪腐敗德、誠信破產、為求自保煽動仇恨的無賴總統繼續挾持憲政體制,安穩做完任期,這是哪一門子的法理?倒扁運動至今,只是人民行使遊行集會的合法權利,展現民意,試圖令總統在壓力下可以顧全大局自行下台,不要再負隅頑抗,如此而已。不少人擺出一副深思熟慮、老成持重、以蒼生為念的模樣,說什麼不能以「體制外」的手段逼迫總統下台,以免毀了民主體制。謹以黃瑞祺先生在「不可抹黑靜坐示威 」 (台灣蘋果日報,2006年8月21日)一文中的這段話回敬他們:

「很多人爭論遊行示威的社會成本太高,應該避免,這些人卻根本不問貪腐的道德、社會、政治等成本到底有多高。這不啻替貪腐政權開脫。

集會遊行是人民的合法權利,當然就是民主制度的一環。如果一定要說它是體制外的行動,這個體制必定是集權或威權的體制。」

在香港人印象中,台灣民眾在政治上或許太易衝動、有欠理智,但台灣畢竟已是實行民主政制十多二十年的社會,民主之路走來雖跌跌撞撞,有時甚至醜態百出,但是台灣不乏有智有勇、有心有力的人願意承擔社會責任,以各種不同方式致力完善民主法治。這一次因第一家庭各種弊案催生的倒扁運動,促使台灣社會自我檢討,人民反省思辨之深度廣度,實非一般香港人所能了解。
林行止先生有「香江第一健筆」之美譽,讀者眾多,這樣的文章登出來,損害自己的credibility事小,誤導不知就裡的讀者事大。奉勸尊敬的林先生一句,下次再碰到按常理推測頗為不解的事情時,不要妄下斷語。

Vic - 今天這一課:先切除腫瘤再說(反貪倒扁系列5)

2006年8月24日

龍應台說,她為了要不要捐一百元支持倒扁,「頭痛」了整整一個禮拜,結論是不捐。讀完她這篇「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對於她冷靜認真地思考台灣的困局,苦口婆心提醒大家,倒扁之外,還有更重大的事等著我們,我十分敬佩。

但與此同時,我也感到十分可惜,因為,她其實大可在支持「百萬人倒扁」之餘,同樣提醒大家不要忘了「革新制度、提升文化」的頭等大事,兩者並不是必然衝突的。

我很欣賞她的這一段:「瞭解為什麼黑盒子有蒼蠅,舉全國之力去追究蒼蠅藏身之處,徹底清理黑盒子結構本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務。否則,你打死了這一團蒼蠅,黑盒子依舊,下一團正等著出發。」

但我必須說,台灣社會要清明,無疑必須治本,但當目前這群蒼蠅已成為社會的惡性腫瘤,你能不先消滅它們嗎?深刻的反省、鍥而不捨地努力革新制度,提升人民自身的品質,沒錯是固本培元之王道,但對已病入膏肓的台灣社會來說,這很可能是不足夠的。下重手除去癌細胞,無可避免會有或輕或重的副作用,但不如此卻可能性命不保。

即使國家已沉淪至此,支持倒扁的人,的確仍有很多沒有認真檢討自己的責任。陳水扁就像下台前的香港特首董建華,是人民前所未有的最佳出氣袋,為一切災難提供一個方便現成的解釋,讓大家鬱悶中得到一些的安慰:一切都是他(們)的錯。

這中間的確包含一個不可忽視的風險:一旦陳水扁下台,人民可能就會失去動力,令制度的革新以及文化的提升再一次步履維艱。

民主的最大困難,或許就在於人民缺乏持續參與的意願與毅力,以致常常讓沒品的政客可以為所欲為。龍應台提到的「深刻的思辨能力,長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對一般老百姓來說,無異於緣木求魚。消費文化盛行的現代社會,有多少人願意花時間精力去持續思索國事?

人民常犯的大錯,就是理智的懈怠:以為有某種制度、某個政黨或某個從政者,可以安心將國政託付而不必用心用力去持續跟進,忘了制度需要更新維護,政黨及從政者更需要人民的監督以及合理的獎懲。

我支持「百萬人倒扁運動」,亦支持人民在憲政與司法無法申張公義的情況下,行使抵抗權,致力將已令國家蒙羞的貪腐敗德總統趕下台,這就像治療癌症時,先將腫瘤切除,然後再持續固本培元,革除陋習,更新制度,提升民主品質。

說到底,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理智懈怠必有理智懈怠的代價。公義之道,從來就漫長崎嶇,但值此前路多艱之際,我願意樂觀期待受苦受難的人民,憤懣之餘也能自我反省,讓這一次倒扁運動,不管結果如何,都可以成為一場偉大運動的開端。

如果我們都認真上了「陳水扁」這珍貴的一課,我們應該知道,人民所能仰仗的,歸根究底是人民自己。真正的考驗,還在前面。

Vic - 為什麼要倒扁?(反貪倒扁系列4)

2006年8月21日

李家同先生說:「須知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民主國家一定也要是一個法治國家,包圍總統府,或者癱瘓了總統府附近的交通,都不可能合法,以非法的手段來達成一個目標,無論這個目標多麼偉大,我們仍不能做,因為這已經是近乎革命了。」

對此,我想說,台灣的民主制度不健全,法治有重大缺陷,這一切都在本次危機中曝露無遺。當執政者為一己之私挾持憲政體制及司法檢調,體制及司法,也就失去其正當性。百萬人倒扁運動一開始,內政部即宣佈那是違法籌募政治獻金,但短短數天,數十萬人踴躍捐款,可見當執政者公然將法律當作自保工具,還有誰會把違反公義的法律當一回事?

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時代,如果不是有像施明德這種不惜冒生命危險、甘願坐四分之一世紀黑牢的人,去「違法」爭取人民合法顛覆政府的權利,台灣焉有今日之民主自由?

當民主與法治天殘地缺,當執政者麻木不仁,法律乃剝削之工具,非公義的守護者。在這種情況下,合法與否已非關公義,還談什麼不能以非法手段去達成正義的目標?如果百萬人上街倒扁是一場革命,我衷心支持這場革命,不會因為諸如「文化大革命」這種慘劇,即必然地將革命與大量流血、長期動亂、公報私仇、愚昧及醜陋連結起來。

在我看來,倒扁的最主要意義,在於捍衛道德及公義的底線——當依循既有體制已無法制裁貪腐敗德的執政者,為免本應為國之表率的總統繼續恬不知恥、口舌招尤,夥同其黨羽囂張地顛倒是非黑白、挑撥仇恨,凌辱理智未泯的國民,教壞懵懂的大人小孩;為免國家及國人因「台灣之恥」成為國際笑話,為免社會徹底禮崩樂壞,人民必須站出來,維護自身尊嚴,懲罰道德虛無的貪腐者。

我不明白,這和龍應台認為重要的「健全台灣民主制度、提升民主素養」有什麼衝突。

李家同稱:「如果我們今天可以以街頭運動使陳總統下台,下次我們可能看到另一位總統如此下台,到那時候,後悔的絕對是我們。」唉,李教授,我們有什麼要後悔的?如果國家不幸,將來還有一位總統像陳水扁這麼惡劣,而憲政體制仍不能令其下台,那麼我們再以街頭運動迫使其下台,有什麼要後悔?果真如此不幸,我們會很遺憾自己再度識人不明,而且沒有完善制衡的制度,但正如上述,制度的完善與倒扁有何衝突?如果李先生擔心的是,將來如果有一位清廉能幹的總統,會因小故被人民以街頭運動迫下台,我不禁想問,台灣真有那麼多人吃飽了撐著,要跟這樣的總統過不去?

Vic - 道德乃大節所在,並非封建(反貪倒扁系列3)

2006年8月13日

中央社昨日報道,民進黨主席游錫(方方土)表示,不能認同前主席施明德以道德訴求促扁下台的作法,他批評那是人治、封建的觀念,道德應該用法律檢驗才對。他表示民進黨堅持法治和誠信兩原則,宣示一旦陳總統及夫人有涉及不法或有違誠信原則,民進黨絕不護短云云。

看完這段報道,我想起「射雕英雄傳」第三十四回精彩的這一段:

歐陽鋒笑道:「兄弟今晨西來,在一所書院歇足,聽得這腐儒在對學生講書,說甚麼要做忠臣孝子,兄弟聽得厭煩,將這腐儒殺了。你我東邪西毒,可說是臭味相投了。」說罷縱聲長笑。黃藥師臉上色變,說道:「我平生最敬的是忠臣孝子。」俯身抓土成坑,將那人頭埋下,恭恭敬敬的作了三個揖。歐陽鋒討了個沒趣,哈哈笑道:「黃老邪徒有虛名,原來也是個為禮法所拘之人。」黃藥師凜然道:「忠孝乃大節所在,並非禮法!」

我想告訴游先生,道德乃大節所在,並非封建或人治。

對於陳水扁以及不惜一切維護他的民進黨,再痛斥其非,感覺上只是浪費精力,因為人要沈淪,旁人是徒嘆奈何的。不幸的是,這些敗德亂紀之人身居要位,為免社會因為他們的惡行集體墮落,有心人無法不直斥其非,並試以行動令這些人得到應得之懲罰,不如此無法正社會之視聽。

陳水扁及縱容包庇他的黨羽(如四大侏儒),其最大之罪惡,不在貪污及包庇貪污,而是敗壞世道人心、戕害社會善良風俗:他們視道德及良知為無物,在各種貪腐弊案被一一揭發之後,致力操弄檢調及司法體系為己開脫,無所不用其極胡扯硬拗。在暗地裡的自保作業上,他們是無恥的真小人;在面對公眾自辯時,他們是厚顏的偽君子。傷天害理,莫此為甚!如果這種地痞無賴可以振振有詞繼續竊居要位,社會還有什麼理性規範可言?

當下台灣社會讓人嘆為觀止的是,國王的「本土牌」道德新衣被揭穿後,國王的人馬痛斥直言的小孩是不愛台灣的臭孩子,而那些堅持國王什麼都沒穿的人,則被視為賣台之心不死、理應「滾回大陸去的中國豬」。國王繼續一絲不掛展示他的道德新衣,堅持在「本土」的最高價值下,虛無就是他自我要求的最高道德:「鄉親啊!這就是愛台灣啦!」

Vic - 今天不是光榮的一天(反貪倒扁系列2)

——回應龍應台之「今天這一課:品格」
2006年6月27日

今天,台灣立法院133人投票,119票贊同罷免,14票廢票,0票反對,贊成票雖然已過立委半數,但未達法定門檻——221位立委的三分之二即148票,台灣憲政史上首宗立法院提出的罷免總統案,一如預期,宣告失敗,未能交付全民公投決定。

這不是光榮的一天。因為罷免案未能在立法院通過,台灣人民進行公投,決定是否罷免總統的權利,被剝奪了。台灣人民,並沒有像龍應台教授所稱的「行使罷免權」。而罷免通不通過,也絕非無關重要,因為罷免通不過,意味著一個誠信破產、貪腐無能、用心險惡的無賴惡痞,將繼續充當中華民國的元首直至任滿,意味著台灣社會有惡不能除,並且將在這些惡棍的操弄下,繼續上演族群對立、價值混淆與是非顛倒的爛戲。

台灣社會可供內耗的本錢,在水扁六年的蹂躪下,已耗損大半了。今天本來是一個全民反省,撥亂反正,告別貪腐文化的契機;本來是民進黨正本清源,清理門戶的轉折點,但是,一切都在無恥政客的操弄下,模糊了焦點,變成了老掉牙的藍綠對決,「捍衛本土政權」在這時候喊得震天響,只是讓頭腦清楚的人怵目驚心,驚覺台灣相當一部分的民眾是何等的愚昧與反動。

表決結果公佈後,總統府發佈新聞稿,陳水扁一開頭即說「他個人的進退並不重要」,我們看過的人,無不引為笑談。正如在表決前夕,電視新聞說,陳總統表示總統夫人身體再度不適,辦公室即時爆出一陣笑聲。一個國家元首,打悲情牌打到在人民眼中成了打搞笑牌,實在了不起。台灣蘋果日報今天的頭版頭條是「悲情對罷免」,實在是將悲情過度廉價化了。這些政客除了耍無賴與行蠱惑,何來悲情?沒由來的玷污了悲情二字。

龍應台教授稱,任何一個政治人物,都是社會的整體文明與教養的產物。旨哉斯言!正是如此,我不覺得在今天這個日子,台灣人有什麼值得光榮的。正正是在國家面對是非淪喪的關鍵時刻,以往曾為台灣民主做出重大的貢獻的民主進步黨,袞袞諸公面對大是大非,沒有講過一句像樣的人話!民進黨的孬種立委們,反罷免之聲叫得那麼響,卻沒有一個(一個也沒有!)敢對罷免案投下反對票,遑論贊同罷免。全體缺席投票!一個曾經代表台灣社會進步力量的政黨淪喪至此,台灣民主政治的未來如何能教人樂觀?

政客不足恃,本是常事,但是,正如龍教授所問:品格和道德,在民主政治裡,究竟還算不算數﹖這問題,恰恰是台灣人民應當深刻反省的。

Vic - 翳悶的台灣政局(反貪倒扁系列1)

2006年6月25日

因為工作的關係,6月20日陳水扁以及21日馬英九晚間的電視演講,我都全程收看了。而且,作為新聞編輯,我必須看得特別的專注與認真。

陳水扁不愧是一流的律師,滔滔不絕唱足兩個小時的獨腳戲。從他想達到的效果來說,這是一場相當成功的演講。記者同事寫了近兩千字的報道,依公司的習慣,放了不少背景資料,這一次佔去了約三分之一的篇幅。我發稿之後再看這篇報道,感覺有點乏味——因為篇幅的關係,文章不能包含太多的細節,因此,這篇文章基本上只是道出一個事實:陳水扁對於反對黨罷免他所提的十大理由,一一嚴詞駁斥。

事後,我對於自己用了「嚴詞」一詞,擔心了一陣子,因為想起了「義正詞嚴」這一成語。陳的演講,我只覺得理不直而氣壯,義不正而詞嚴,說他「嚴詞」駁斥對他的指控,算不算用詞不當呢?

事實上,陳兩小時的獨白,漏洞百出,台灣主要的媒體,在接下來的兩三天內,都一一指出來了。比如,陳水扁老婆吳淑珍之前公開聲言,如果他和陳水扁有接受過陳由豪的政治獻金,他們就退出政壇。但陳水扁當天演講,竟說他從來沒有否認接受過陳由豪的獻金。他太座先前的宣誓,就成了一句屁話,完全不用當一回事了。而至於陳由豪是否見過吳淑珍,雖然有第三者證實而民眾多數相信,但陳水扁一概否認到底。

報道這樣一場演講,其實是相當無趣的,因為到最後,你少不免邊做邊罵,為國家元首是一個流氓與無賴而深感悲哀。事實上,當演講開始沒多久,陳水扁反駁在野黨指控他任內台灣自殺人數大幅上升時,竟拿中國大陸的情況來跟台灣相比,說對岸自殺情況更為嚴重時,我們在場的人,都已忍不住起哄了。說陳水扁這個人喪心病狂,真是一點都不為過!

兩小時演講,充分反映了陳水扁的人格。他實在非常的聰明,政治手腕極為高明,但是,他又實在極度的自私與邪惡,扭橫折曲,混淆黑白是非,不惜挑撥仇恨來為個人的貪瀆與無能開脫。他幾乎全程以閩南話演講,不理會不諳閩南話的為數不少的國民——反正不諳閩南話的,多數不是他的支持者,而他口口聲聲做全民的總統,也只是說說而已。他一再明白地暗示,在野黨發動罷免總統,是因為輸了總統選舉不服輸,奪權之心不死——故意忽視自己被罷免之後政權仍在民進黨手上的事實。他動輒扯到國民黨一黨專政時代如何如何,不理會這是如何的離題萬丈。他將馬英九已公開道過歉的「子彈已經上膛,只差扣板機……會死得很難看」的話拿出來再很煽情地講一遍,說自己願意為台灣背十字架,願意為台灣犧牲,請人家扣板機好了。

看完這樣一場演講,我的感覺是嘆為觀止——人真的是可以不要臉到這種地步!而可悲的是,會被陳水扁這種人欺騙的台灣人,數不在少!這當然有台灣獨特的歷史與社會原因存在,但台灣何其不幸,歷史的傷痕一再被自詡最愛台灣的政客揭開再抹鹽,只為了轉移焦點,掩飾墮落政客的惡行惡狀。是什麼樣的心腸,忍心一再去揭開本已結疤的傷口?

6月21日馬英九只用了半個小時就講完要講的話,加上半個小時面對記者提問,只用了陳水扁一半的時間。馬的講話受媒體關注的程度,遠不及陳水扁。連前晚負責報道陳水扁講話的記者同事,也說因為太厭倦了整件事,在家沒有看電視轉播。我覺得這很可惜,說我天真也好,雖然我不知道馬英九果真當上總統,會不會也墮落得不成樣子,他覺得他當天的演講,還是相當感人的。唉,當然,陳水扁當年未登大位,何嘗不是感動了好多好多的人,什麼「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什麼「向上提昇,還是向下沉淪」——無奈的結果是他個人向上沉淪了,台灣社會則噩夢連連,希望瀕臨幻滅。

如果說陳是流氓無賴,馬則無疑是彬彬君子。他會為了自己的「子彈上膛說」再次道歉,他還一路稱陳水扁為「陳總統」。他說提出罷免是「為了爭一個是非,為了爭一個貪腐與清廉的抉擇」,我是感動的。但也正如一些批評者所言,馬這種君子風度,對付陳這種無賴,其實是完全無效的。而馬的理性講理與感性喊話,對於頭腦發熱的陳水扁支持者來說,大概也是完全無濟於事的。

或許,看到國家被一個無恥惡棍綁架而無能為力,再怎麼無奈與悲憤,只要再等一年多,這個惡棍一定會下台,而歷史也會記住他的臭名,但令人擔心的是,當台灣政客的無恥與邪惡已經沒有底線,一再超過人們的想像,我們能排除2008年總統選舉再發生類似2004年三一九兩顆神奇子彈的事嗎?我們能斷言,南部「刺馬」之說只是說說而已嗎?

當你恨一個人到極點,你很可能會變得跟他一樣。因為,當你碰上完全不講道理的惡棍時,你很可能會氣到只想給他狠狠的一棍,因為你會覺得除此之外別無辦法了。這當然是很危險的事,只要有人在這時候,給陳水扁來兩顆真實的子彈,台灣能不暴動嗎?

台灣有今天的民主政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那是很多真正愛台灣的勇士,付出大半生,甚至付出身家性命,艱苦奮鬥,帶領人民爭取得來的。當年,這些社會運動領袖,在大型群眾聚會上,不需要像今天政客們扯破喉嚨,只要上台深深一鞠躬,就可令萬人感動流淚!當然,那是很特殊的情境,我們不可能動輒就被感動流淚,否則那眼淚也會變得太廉價了。但是,當現今的政治已淪落到常常讓我們哭笑不得或欲哭無淚,除了悲憤,有心人實在應該領導全民反求諸己,為社會來一次好好的自我檢討。因為說到底,今天台灣會有這麼多的地痞式政客,會有無恥復無能的檢調系統,會有這麼多無知狂熱的政治愚民,會有滲透社會各層面的貪瀆文化,會有助紂為虐的沒心肝的文化人,難道不是全民有責嗎?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天下者,公義之道也。

2006年12月6日 星期三

Vic - 不要粉飾太平

2006年12月6日

今日台灣蘋果日報論壇版登出的柳嘉峰文章「平心看待日月光併購案」有一重大盲點。查目前台灣政府對企業投資大陸的限制有兩大類:一是上市櫃公司投資大陸不得超過公司淨值40%;二是禁止特定技術產業——如中高階封測業——前往大陸投資。因此,對日月光來說,40%的上限或許不是主要問題,政府針對特定產業投資大陸的禁令才是關鍵。

在台灣目前極度扭曲的政治環境下,即使日月光接受被收購的主要出發點是規避政府對企業投資大陸的限制,公司負責人也是不敢聲張的。陳水扁與蘇貞昌12月5日於北高選前臨時安排參訪日月光,公司還得配合「愛台灣」演出,作出未來加碼投資台灣的宣示。

日月光收購案背後所牽涉的各種關鍵利益考量,非當事人只能按常理臆測。如果因為張虔生公開表示併購並非為了西進大陸,「日月光赴大陸投資金額佔淨值約10%,離40%上限還很遠」就認定此案與政府的兩岸經貿政策無關,未免天真得可笑。柳先生稱,台灣政府的兩岸政策走向,根本不是凱雷集團的關心焦點,除非那會影響到他們併購對象的價值。這最後一句可圈可點,但奇怪的是,柳先生竟然未加以闡釋。日月光身為全球半導體封測業的最大業者,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競爭的年代,如果受限於台灣政府主要出於意識形態而橫加在企業上的各種投資限制,未能在快速成長的中國大陸市場適當投資佈局,請問,這難道對公司的價值沒有負面影響嗎?如果變身外資可以換得正常投資的自由,難道這不會是併購雙方所著眼的重點之一嗎?

柳先生的論據存在重大破綻,卻大言不慚指日月光引發的對兩岸經貿政策的質疑是「立場先行,過度反應,無限上綱,亂扣帽子」。這篇貌似冷靜客觀的文章,除了可以幫助民進黨政府粉飾太平,讓不想看清現實的人得到一些心理安慰,到底有何意義?蘋果論壇版如果不慎選文章,這種低質文章登多了,徒損自身的信譽而已。

柳先生本文讓我想起8月26日他發表於蘋果論壇版另一篇文章「龍應台說得好」。該文強調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民要相信司法,不可自行判定總統有罪,以群眾運動迫其下台。這是當時質疑施明德發起反貪倒扁運動的一種流行論調。作為參加過九九、九一五以及雙十遊行的紅衫軍一員,我不禁深嘆一聲,也不想再申辯些什麼了。

2006年12月3日 星期日

Vic - 告別鄉村

2006年12月3日

鄉村部落格香港站日前已關閉,我經營了十九個月的blog也已遷移至此。我個性疏懶,如果不是非搬不可,是會一直留在那邊的。

經營鄉村Vicsforum的時間中,有整整一年的時間我在北京工作。起初,在我的住處是可以連上自己的blog的,發表文章也沒有問題。一段時間之後,我的blog在住處就常常無法連上了,有時是網頁閃一閃,馬上出現不能顯示的訊息。這樣一來,有需要post文章時,我就只能在公司上網了(敝公司的網路接口在國外,中國政府管不著)。我無法確定為什麼我的blog會被封鎖掉,但猜想最大的可能是內容反共吧。以中國政府執行網路審查的金盾工程之嚴密,要封掉像我這個微不足道的網頁,大概是輕而易舉的事吧。

當初會想開這個blog,一方面是因為一個人在北京無聊的時間還不少,而我也不是愛到處逛的人,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想找一個地方讓自己發表感想——一些除了在自己的地盤無處可以發表的感想。但很快就發現,腦子裡想東想西是一回事,整理出一篇可讀的文字是另一回事,而自己除了常常思想混沌之外,文筆也鈍得可以,絕少可以一氣呵成寫出一篇自己滿意的文字來。對著鍵盤與螢幕,將打好兩三段文字一看再看,不知如何接下去的窘態,對我來說,真是家常便飯。

如此一來,在最近數月我自己比較常「作文」之前,Vicsforum基本上是在貼一些自己看過,覺得值得與人分享的文章,有時加上一兩段「不吐不快」的個人感想。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定期瀏覽這個blog,但感覺上此處長期門堪羅雀,寂寞得很。值得一記的是,最後「人氣數」排名第一的一篇文章,是我8月初發表的「那一份泰然自若的自信」。但是該文雖然有超過600的人氣數(不知道是否代表有超過600次的點閱次數),卻也沒有任何讀者留下回應。

今年5月中,我從北京回到台北,反貪倒扁運動期間,心情激盪下寫了多篇文章,有時寫完也頗感自得。但如今回想這段日子,惟覺一片悵惘——這些文字,除了作為個人的一項消遣,到底有什麼意義可言?

但我想我應該還是會寫下去的,因為,我覺得這畢竟還是不錯的消遣;而且,為善忘的自己留一些記錄,或許將來重溫時也是一件有趣的事。

Vic - 那一份泰然自若的自信(舊文轉貼)

2006年8月2日

毛孟靜到港大參加題為「政黨政治」的交流講座,參加的學生不少是來自諸如北大及清華的中國大陸精英。發言及提問時,幾乎全是「伶牙俐齒、文明有禮」的大陸學生,「那份泰然自若的自信,非常厲害;更重要的,是他們…真心相信他們自己說的話。」

於是,一位內地女同學溫溫柔柔地說:「請老師不要以為我們在內地都是草民,很多事件都不懂。『六四』一役,縱使在課堂上沒有教,我自己也做了許多資料搜集與研究。歸根究柢的結論,都是那些大學生的錯,不然不會流血,不會發生流血事件。」

毛小姐聽得悚然而驚,她說,這位同學的「論點犯了基本錯誤,因為不管廣場上的學生有沒有錯,犯了什麼錯,政府就是不可以下令坦克裝甲車進駐首都市中心,血濺京城。」

的確是值得悚然而驚的,溫溫柔柔、泰然自若地說,六四屠城慘劇,「歸根究柢的結論,都是那些大學生的錯!」而且說的人,是祖國的精英大學生!他們泰然自若地真心相信自己所說的!

我不知道,這位年輕的同胞,這份厲害的自信從何如來。國家未來的棟樑,見識如此淺陋,思想如此冷血,怎不教人心寒?

六四慘案距今已十七年,屠殺發生時,這位女同學大概只有三四歲。身處政府過濾「有害資訊」無微不至的中國大陸,要了解六四慘劇的真相,其實是相當困難的。即使是身居資訊自由之地,比如香港,要對事件有透徹的了解,也非常不容易。但是,任何理智與良知正常的人,只要知道基本事實,心裡都清楚得很:政府出動坦克及機關槍屠殺自己的國民,不管當年學生做錯了什麼,都是不必要的、喪盡天良的、令國家民族永遠蒙羞的暴行!在文明社會,這種行為是無可辯解的。

如果因為政府刻意封鎖以及歪曲相關訊息,對事件了解不夠,不敢妄下判斷,這是理性的態度,值得尊重。我曾接觸過的一些大陸同胞,就老實地說:「政府說的,我都不敢相信,當年北京發生什麼事,大家都迷迷糊糊的。」當然,也有年輕同胞說:「那時看到電視上,解放軍被暴民活活打死、燒死,真可憐啊!」但即使如此,也不敢說,那都是大學生的錯,否則不會流血。因為「自己做了許多資料搜集與研究」,就很自信地認為,最終會變成流血事件,都怪學生犯了錯誤,則真的很嚇人——年輕同胞的觀念,可以扭曲成這樣!

十多年來,我們聽過很多為中共辯護的言論,包括「如果不堅決鎮壓,中國一定會亂掉」以及「流血換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普遍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姑勿論這些論據是多麼不堪一擊,幾乎沒有人敢直接為屠殺辯護,他們基本上都或明或暗地表達一個意思:政府屠殺人民,也是逼不得已的。上述那位同學的說法,讓人驚愕的是,她看來認為:只要人民在反對政府時有任何行為上的差錯,政府就有充分的理由,以鐵腕把犯錯的國民「解決」掉。我們年輕的精英同胞有這種想法,當年犧牲了自己去爭取自由民主的前輩們,泉下有知,不知會否被「激活」過來?

據說,中國抗戰時,宋美齡出訪美國,在美國國會的演講贏得滿堂喝彩,替艱苦抗戰中的中國爭取到不少支持。宋女士的風采迷倒不少美國人,但在一次宴會上,她的形象破功了,因為當桌上討論政府如何處理抗議的國民時,宋女士比了一個殺頭的手勢,意指如此這般即可。數十年後,祖國山河變色,不變的,是仍然有不少同胞,包括理應滿腔理想的大學生,靈魂深處,和宋女士相信的是一樣的。

那一份泰然自若的自信啊!

2006年11月28日 星期二

Vic - 正因為太愛國(舊文轉貼)

2006年9月5日

程翔被中國政府非法拘禁一年四個月,北京法院花一天的時間,定以間諜罪,「輕判」五年。香港同胞大呼冤枉,慨嘆一生愛國竟換來如此下場,「這樣的結局傷盡天下屈原心」云云。

我說,大家都搞錯了!程翔如果不是一生愛國,是不會成為共產黨的階下囚的。這牢,說冤很冤,說不冤一點不冤。你看看歷史上,死在共產黨手上或坐過共產黨黑牢的愛國志士,數得清嗎?

程翔今天的遭遇,正正是太愛國了。

因為,真正愛國的,無不是共產黨的敵人,終有一天必定會是。

共產黨是不容許人民以自己的方式愛國的,而頭腦清楚、良知不泯的人,終會發現,壟斷一切權力的共產黨,恰恰是國家最大的敵人。

程翔有罪,正因為他不是識時務的俊傑。如此執迷不悔地愛國,正是「罪有應得」。


**給愛國者**

程大哥,北京階下囚的滋味當然不好受,但以你的資歷,想必知道,英明偉大的黨,這一次,對你也算寬大了。我知道,你是無論如何吞不下這口氣的:說我程某為了錢做間諜、出賣國家機密,真是莫大的污衊與侮辱啊!

但程大哥,你這一次,真正是秀才遇到兵了,在共產黨面前,有什麼道理可以講的?什麼是「國家機密」,有誰說得清呢?上訴,想必是無望的。我不知道,你是踩到了誰的尾巴,才逃不過這一劫的。不巧的是,你服務的是《海峽時報》,不是《紐約時報》;更不巧的是,你是特區居民,不是美籍華人。倒楣啊!

但是,程大哥,你無罪,天下皆知啊,你大可不必期望共產黨的破司法為你平反什麼,正如我覺得,香港人不必再高呼什麼「平反六四」了。六四愛國民主運動,在我們心中,需要平反嗎?讓共產黨去「平反」,假惺惺一番,然後繼續獨裁統治,「平反」個屁啊!

程大哥,你就準備好坐牢吧。希望你的僱主及親友,能早日為你爭取到「保外就醫」。你大可不必太生氣,你的人格與名譽,在你在乎的同胞心中,經此一役,絲毫無損。

當然,想到自己魂牽夢繫的祖國,今時今日還上演這種莫須有黑獄哀歌,那或許才是你真正的痛吧。

望你早日歸來。

2006年11月27日 星期一

Vic - 我的頭殼有問題

2006年11月27日

禮崩樂壞之時,個人該如何自我救贖?

近來心情抑鬱,電視新聞看超過五分鐘就會變成一種折磨。9月激動人心的紅花雨,其來也銳,其退也速,如今心裡只留下深深的挫敗及無力感。陳瑞仁起訴書出爐,興奮了整整兩天,「看你們這次怎麼掰!」但貪污嫌犯一場電視自辯,群醜便紛紛勤王以擁護「本土政權」,頓時驚覺人間(早已)如鬼域——袞袞諸公,說不出一句人話。三罷又再被否決,政壇模範生則因另一「模範生」自救所需,陷入糞坑。「本土政權」擁護者公然宣稱:「我們的最高道德標準就是維繫本土政權!」

然後是邵女士隨夫輔選出車禍,南北醫療精英全力以赴搶救,全台祈福,電視舖天蓋地追蹤報道,讓人以為世界已為此停擺——包括「本土政權」捍衛戰。胡市長含淚說:「台灣真是一個善良的地方……每個人都有一顆善良的心。」但看著媒體無節制地消費胡市長的泣訴與邵女士的傷況,我心中又浮出熟悉的那一句:「They exploit everything.」

當然,我還想起了邱小妹,這位因家暴腦部重創陷入昏迷,需要緊急醫治的可憐小妹妹,被醫療資源最豐沛的台北市送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台中縣,成為醫療人球,失救而死。白色巨塔之門,到底為誰而開?然後,我又想起收紅包的台灣醫生,他們除了A健保費,還會為了選舉操作公開病人的病歷(而最後竟然沒事!)。然後,我也想起,在台灣身體出了比較大的毛病,沒有門路常常得不到及時恰當的診治。

當然,我還想起,台灣每年車禍死掉數千人,好像如果不是邵女士出事,大家都已把這麼高的車禍死亡率當成正常不過的「生活的一部分」。然後,我也想起,每天在台北等過馬路,幾乎一定會看到車子闖紅燈,而據說南部人開車更自由自在,交通燈號純屬參考。我相信,邵女士出事觸發的一些反省,很快地就會被更新更勁爆的話題所淹沒,然後台灣的路上車照飆,人照死。

然後……然後我快不知道該怎麼寫下去,只好回到開頭:禮崩樂壞之時,個人該如何自我救贖?

然後,只好承認,我這支禿筆,擔不起這麼大的題目。於是我決定下次再試,這時,心裡自然地哼起了:

「我的頭殼有問題 我的頭殼有問題
一定是我的頭殼有問題
我的頭殼秀逗啦 我的頭殼歹去啦」

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Vic - 移民政策與族群融合

2005年11月15日

法國穆斯林面對的問題,實情我所知甚少。不過,顯然他們沒有很好的融入主流社會。法國的社會福利的確是很好的,新移民也受到很多照顧。那他們與主流社會的疏離,對社會的不滿,到底誰要負責任呢?

有論者稱,大部分穆斯林根本就沒有想要融入居住國,這些阿拉伯人只把居住地當成借住的地方。另一方面,法國人雖提倡博愛,但也有很虛偽的一面,種族歧視是確實存在的事。

法國的騷亂以及倫敦的自殺性炸彈攻擊事件,其實都帶出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 什麼樣的移民政策比較好?世界大同是很高尚的理想,但現實是,人類間存在各種偏見,不但不同種族、宗教的人群間會有矛盾,即使是同一種族、同一國家內部也會有尖銳的矛盾與衝突。老實說,我個人就不想移民外國,去當一個少數族裔。日本幾乎不接受移民,有人認為是日本人狹隘,其實,這是否更大程度上是接受現實的選擇呢?除了族群難以融合外,日本地方本來也就不大。

主要來自非洲的穆斯林,跟法國的白人社會,除了有種族以及宗教上的鴻溝,社會階級以及文化上的差異都是極難調和的。貧富懸殊或許是社會內部緊張的一個原因,但不少恐怖份子家境富裕的事實,也說明了問題不是這麼簡單。

始終,少數族裔要融入主流社會,本身就是很困難的事。碰上了本質上仍相當傲慢的本地人,民風強悍、手段激烈的少數族裔,社會就會醞釀動盪的因子。但無論如何,以燒車暴動這種手段來發洩不滿,很可能只會加深對立與互憎,實在沒有什麼建設性可言。

像法國這樣的文明國家,穆斯林人口約有一成,要爭取更公平的機會與待遇,理應好好團結組織起來,透過正途參政,而不是只懂得燒車。

中國窮人的境況當然是極糟糕的,也不用比了。英文有一個詞Diaspora,是指古代猶太人大流散的歷史,其實中國人背井離鄉的歷史也很可觀,而移民史往往是血淚交織的歷史。與近代外國人出於冒險精神去探索新世界不同,中國人移民多出自生計的考慮——本國境況實在太糟,不得不出外謀生。看看被賣豬仔到北美的華人苦力,看看落地數代仍遭血腥排斥的印尼華人,而至今仍持續有不惜被蛇頭剝削、冒生命危險(還記得數年前英國多佛港在卡車內被悶死的數十位民工嗎?)也要到外國打工的華人,真讓人唏噓。

現今則多了捲巨款逃到海外的貪官污吏,各色留學生則比較願意當海歸,情況是有一點不同了。

最後不禁要問,是誰令這麼多的人流離失所的?

Vic - On the sufferance of the dictator (舊文轉貼)

——讀王怡「統治是從幼兒園開始的」有感
2005年11月17日

六歲的藏族女孩要表達對助學人的感激,會寫「感謝***,感謝全國人民」,六十歲的父視動輒「感謝黨,感謝領導」,這就是共產黨教育下的人民。專制之恐怖,是令人失去自主思考的能力而不自覺,這實在是極深沈的悲哀。控制別人的思想,是最嚴重的反人道罪行。

思想被控制了,語言焉能自由?還有何獨立的人格可言?專制下的教育,目的不是啟蒙,而是蒙蔽與奴化,此所以現在的北大被稱為是「高級奴才培訓基地」。


在中國,本地的同事一見reach an agreement/consensus,一定譯為「達成一致」。他們接受慣了官方資訊,思想裡只有「一致」,而沒有求同存異的「共識」概念。因為在專政體制下,凡事要求「一致」,「共識」意味著有異見,而異見是要撲滅於萌芽狀態的。所以,香港人要醒醒了,官方說政制發展必須在港人有共識的基礎上推進,真正的意思是,只要民意「不一致」(not unanimous),政制發展只會繼續進行民主散步,而不會有民主進步。


在中國的媒體上,現在台灣不管以什麼名號出席國際場合,如前不久在澳門舉行的東亞運動會,都會被稱為「中國台北」,與「中國香港」以及「中國澳門」並列。「中華台北」已經夠委屈了,還要「中國台北」?而且,台灣就只是台北而已嗎?香港與澳門已回歸中國是人所皆知之事,仍要無時無刻冠上「中國」兩字,這是什麼心態?


先是壟斷了武力(只有黨軍而沒有國軍),繼而壟斷一切權力,人民想什麼、信什麼、聽什麼、看什麼、說什麼、做什麼,都受嚴格管制。極端時,連沉默的自由都沒有——想想各種政治運動中,那些被迫表態、被迫互相揭發、被迫批鬥親友的人吧。至今,落入中共手上的異見人士,不是還要自我檢討、簽下悔過書,「坦白」以求「從寬」處理嗎?在中共手上,是沒有保持緘默的自由或權利的。


中國人民目前享有的一點點自由,是極端脆弱的,因為這是專制政權勉為其難之下所准許的自由(freedom on the sufferance of the dictator),而不是法治制度下受保障的自由。香港人享有高度的自由,法治亦未崩毀,但一天沒有民主制度,在獨裁的中央政權下,自由與法治都是脆弱不堪的——這就是普選必須早日實現的原因。


啟迪民智的誠意


人民水平太低,正正是專制下愚民政策的惡果,如果這可以當作不發展民主體制的理由,專制的罪惡就可以千秋萬載地延續下去。看不起愚夫愚婦是人之常情,但是,這不代表任何人有權去剝削他們。精英階層若沒有啟迪民智之心,而是抱持高人一等的傲慢心態,以操控愚夫愚婦為樂事,以剝削無權勢者來滿足私欲,則不論表面上是專制還是民主,均是敗德的罪惡體制。近代西方民主國家spin doctors大行其道,這些專職不擇手段操控輿論、混淆黑白、扭曲是非的高智混蛋,代表了西方政治文化的一種反動。而在華人社會,最精於spin的,則要數民進黨了。


在先進國家,商業上壟斷尚且被視為罪行,政治壟斷之罪惡,就更不用說了。中國要有希望,民主之路是必定要走的,這就意味著共產黨的專制統治必定要終結。因此,結束一黨專政是理直氣壯之訴求。任何維護獨裁政體之力量,都是與民為敵的。任何以社會穩定為理由、支持維持現狀的言論,都只是蠱惑人心或愚昧之辭。


一個真正和諧穩定的社會,絕對不是多數人被愚弄被壓制的社會。中國數千年封建皇朝的盛衰更替,多少次的生靈塗炭,為何我們仍然學不到教訓?自己不爭氣,別人發展出好的政治制度,為何還不虛心學習?國家的正途那麼明顯的擺在眼前,我們還在猶豫什麼?


(有關專制政體,大家有空可以看看George Orwell的《動物農莊》與
1984這兩部天才之作,非常適合中國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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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 統治是從幼兒園開始的

2003年5月29日

(以下為文章最後一部分,全文見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10689.html)


兩年前有一位歌星去西藏演出時,去看望她捐款助學的一位藏族女孩。這位女孩很開心,且並不知道她是歌星,臨走的時候,小女孩抱著她的頭哭了,然後遞給她一張紙,上面彎彎曲曲寫了一句話。到此刻為止,這是一個屬於個人領域而非公共領域的事件,並在我們想象中包含著無權勢者的真實情感和獨立的思想。但小女孩紙條上那句話,卻讓這件私人事件突兀的顯出被統治者的格式化思想。那紙條上寫著:「感謝*** ,感謝全國人民。」


我們不懷疑小女孩表達感激之情的真誠,問題在於無權勢者一旦想要思想,就立刻成為思想上的被統治者。意識形態教育的惡果就破門而入,除了這句她從小耳聞目染的代表了最高語言規格的話之外,她所受的教育幾乎沒有為私人情感的表達留下足夠的話語空間。她的語言能力及其邏輯,是一種將一切個體欲望都化為公共欲望,將一切私人空間都拖入公共空間的意識形態語言。正是這種語言構成了一種專制社會的操作平台和民眾基礎。


大多數無權勢者從七歲孩童到垂垂老者,在大多數公眾領域必須也只能借助於這樣一套思想尋求表達的可能。昨天看見電視上一位老父親與在隔離狀態中的女兒進行可視通話。他的女兒是護士長,因為治療SARS病人已經一周未回家。這位父親顫慄的聲音,一開頭就直奔「**領導」最近的講話,要他的女兒「堅定信心,敢於勝利」。我聽到此話傷心極了,因為無論這位父親將來能否擁有一張平等的選票,他都注定是一個被統治者。一個被統治得淋漓盡致的無權勢者。


(鳳凰衛視的一個直播節目上,兩名在巴基斯坦的工程師被恐怖分子劫持,警方在艱苦作戰後,線人說他們被救出來了。鳳凰在第一時間連線其中一位在中國農村焦急等待消息的老父親。老父親第一句話就是:感謝黨,感謝領導……後來的事情也很悲劇,鳳凰連線的這位父親的兒子其實已經遇難了,然而心急的鳳凰沒有確認信息來源的真實就給人家希望,最後只能讓別人狠狠的摔下來。)


民眾的大多數無論沉默還是喧嘩,在被壟斷的教育中,在被壟斷的新聞中,在一切精英人物掀起的時尚中,都是值得同情的烏合之眾,而不是什麼膜拜和讚美的對象。一個平衡的政治制度必須尊重他們在私人領域內的自治,但也必須提防他們對於公共領域的衝擊。獨立的思想對於整體意義上的民眾而言,幾乎永遠是不可奢求的。承認這一點就是承認政治的命運。而承認了這種命運,就會對政治權力壟斷教育和專制輿論的行為深惡痛絕。因為這種專制甚至比貴族政治和君主政治更加殘忍。它對待民眾的態度已經近似於豬狗,因為為了訓練受教育者在公共領域內的服從和認同,就必須直接傷害民眾在私人領域內的尊嚴。相比之下,貴族政治直接憑藉榮譽和智慧而對於民眾的統治,反倒能為民眾留下私人領域內的尊嚴,立下公共領域內的榜樣。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連馬克思也承認沒有思想的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只有當公共權力放棄政教合一和對於教育與出版的壟斷,民主對於無權勢者來說才是有意義的,思想對於無權勢者來說才是可能的。而教育才在本質上成為一種教育,而不是一種統治和摧殘。

Vic - 港產片中港兩個版本是應該的嗎?

2005年10月14日

明報影視版今日登出郭繾澂的文章「中、港電影兩個版本是應該的」,內曰:

「《黑社會》可以在內地上映,片名改為《龍城歲月》,應令電影公司喜出望外。以《黑社會》為戲名,幾乎是拼了犧牲內地市場的做法,如今只刪了十分鐘,改了結局,獲准通過,證明兩地之間仍有妥協的空間。」

「只刪了十分鐘,改了結局」,電影公司就要喜出望外?中、港電影兩個版本果真是應該的?

如果不是因為在北京工作,我不會碰巧看到數部熱門港片的大陸DVD版,也不會注意到上述這篇文章。我很懷疑,如果作者跟我一樣看過這些港片的大陸版,是否還會覺得「中、港電影兩個版本是應該的」。

我可以理解的一點是,的確,電影是一種「不幸的藝術」,拍一部片需要龐大的投資,導演鮮有能隨心所欲地拍自己想要的片。從投資人的角度看,為了爭取大陸龐大的市場,配合中國的審查標準作出妥協,剪出一個「適合國情」的版本在大陸發行,另外以一個「原構想版」在大陸以外的市場發行,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變通方法。

但是,真有這麼容易便能「兩全其美」嗎?

作為一名觀眾,我對香港電影為了遷就共產黨的審查標準,剪出一個大陸版本的做法深惡痛絕。以前我們在香港,有時會看到一些所謂director's cut,如《Leon - The Professional》,那只是枝節刪剪上的問題,兩個版本無傷大雅。但很多港產片,在大陸看到的版本根本是面目全非,我看過劉德華和張學友主演的《江湖》,國語版的對白與廣東話版完全不同,說什麼劉德華想要向警方洗底,力勸張學友一起收手退出江湖。畫面一樣,對白可以改成這樣,這是當國內同胞是白癡嗎?像《無間道》第一集,為了迎合「惡人要有惡報」的審查標準,結局就要改成劉德華落網被捕,夠弱智吧?我也看過吳彥祖主演的《旺角黑夜》,明明是來自大陸的殺手及妓女,國語版要改成說是來自東南亞某漁村,夠荒謬吧?

香港電影商人為了配合共產黨弱智偽善的審查標準,不惜完全扭曲電影情節,不但是對電影創作的污辱,亦對不起大陸同胞。這樣子的發行,賺的真正是dirty money。

《黑社會2 - 以和為貴》沒聽說有大陸版,我很高興。我想,杜琪峰一定覺得,這部片怎麼剪都剪不出中國肯放行的版本來。這樣更好,少了一個弱智的官方大陸版,就讓同胞們透過盜版DVD一窺原汁原味的殘酷黑社會吧。

只是,是誰立了那種當大家是白痴的審查制度,以致創作被扭曲,觀眾選擇權被剝奪呢?不要告訴我,官方默許盜版影碟的存在,就是對同胞們的一種補償。

(2006年11月24日修訂)

洪清田 - 曾許的小農思維和反轉邏輯(舊文轉貼)

世界公認的民主化條件論,一般是有客觀標準的「硬指標」,如教育水平、經濟水平和社會結構等等,都不是由權力機器主觀認定的條件。以權力機器主觀認定的「成熟」、「理性」、「均衡參與」、「和諧」和「愛國愛港」作為條件,條件只有一個—權力。

香港社會的「成熟」、「理性」的程度和「均衡參與」都是假,真的是保證愛國愛港者可以當選。「預知結果、控制結果」才是真。

中國要事物怎樣、事物就怎樣,山嶽低頭,河川讓路,長城逶迤,正正印證中國、中國人、中華民族「人定勝天」、「沒有事情做不到」的文化優越性。

現代西方主導的世界,是一個開放場域,人人面對未知和不確定,終點結果是開放的,誰也不能控制或預知,利益各方共同玩一個「遊戲」活動,由過程決定結果,人人接受。活動的條件是指中立、獨立的客觀因素,目的也有客觀標準,利益各方共同服膺,不是由某方在「遊戲」之外超然獨斷。

Vic:Bravo!洪先生高見。香港民主派多年來穩定取得約六成的選票,但議席只有三分之一多一點點,這就是中式「均衡參與」。

2005 年 11 月 10 日
信報

  西方有一個笑話,說中國不反對民主選舉,但要預先知道結果。所謂先知道結果,就是控制結果,結果符合預定。人大釋法制止○七和○八直選時,把「預知結果、控制結果」換一個說法,說是要香港社會「成熟」、「理性」到一個程度,選舉結果保證「均衡參與」,「愛國愛港」者可以當選,才可以直選。

  這是典型的中國式思維—由我決定結果的應然狀態,為事態立「條件」和訂「目的」,符合我立的「條件」和可以達到我訂的「目的」,才行。

  這就是「封閉系統」的思維和決策模式,預先把終點的結果關閉,以這個關閉的結果作為先決條件,決定現在的做法和程序。過程未完成,已知結果,預知的結果決定過程。我決定,所以我預知這個應然的結果,預知的結果決定過程,決定現在應怎樣做,即是由我決定結果、決定過程,由我決定現在應怎樣做,不受外因外物外人影響,一切起訖都由我主宰。這就是中國小農小資「以我為主」的心態和思維,主宰萬物萬民,不受事態發展的客觀規律的限制。

把結果作為前置條件

  許仕仁和曾蔭權在推銷政改方案時,又用這種中國幾年來重點論述的反轉邏輯(Reverse Reasoning),把後置的結果作為前置的條件。他們為直選立「條件」和訂「目的」,說要等到香港社會「成熟」、「理性」,可以選出「合適」(親中,聽行政指揮,沒有或少獨立自由思想和判斷)的人,保證各方「均衡參與」,可以維持一個和諧社會。   這些直選的先決條件,第一層面問題是解釋和定義的問題。香港社會的「成熟」、「理性」程度,以至「均衡參與」和「和諧」的標準和定義,和愛國愛港的標準和定義一樣,都是人的主觀標準,由權力機器決定。香港社會的「成熟」、「理性」的程度和「均衡參與」都是假,真的是保證愛國愛港者可以當選。「預知結果、控制結果」才是真。

  第二層面問題是反轉邏輯,必造成決策程序的錯亂和政策的荒謬。凡事都有條件,所以有「條件論」,世界公認的民主化條件論,一般是有客觀標準的「硬指標」,如教育水平、經濟水平和社會結構等等,都不是由權力機器主觀認定的條件。以權力機器主觀認定的「成熟」、「理性」、「均衡參與」、「和諧」和「愛國愛港」作為條件,條件只有一個—權力。中國和曾蔭權許仕仁以理性、和諧和均衡參與作為條件,包裝權力機器,堪稱「具中國特色的條件論」。

按主觀標準決定程序

  如以MPQ作為民主進程和直選,以ABC作為民主進程和直選的條件,XYZ作為民主進程和直選的結果。世界通行的思維和決策方式是從考慮ABC的客觀標準的條件出發,決定要不要、能不能MPQ民主進程和直選,接受由MPQ自然產生的XYZ,修正XYZ。現在中國(由中央到地方)和許仕仁對香港的民主進程,思維和論述方式是由XYZ出發,按自己主觀的標準扭曲世界共通的原則和規律,進而決定MPQ民主進程和直選要不要、能不能,必須的ABC客觀標準不列入考慮。

  按照這種反轉邏輯造成的荒謬,是只要現在反○七和○八直選者一直反下去,就可以阻止直選,直到二○四七年七月一日之前一天還是不可以直選。按這些主觀認定的條件和目的的邏輯,只要中方認為一定要有愛國愛港的自己人選出來、自己人要有一定比例當選,否則就是香港和香港人不「成熟」、不「理性」、不是「均衡參與」和「和諧」。策略上,愛國愛港人士可以選擇不努力參政和競選,以自己的落選證明香港社會的不「成熟」、不「理性」,就可以拖延民主和直選步伐,永遠把現有制度保存下去。

  類似的邏輯方向倒置,造成思維和決策的錯亂,帶來的禍害,大陸過去幾十年不斷出現。馬克思的共產主義定義,不是錢多就是資本家,而是指生產工具擁有者才是資本家。要消滅資本主義,馬克思主張把生產工具社會化國有化,由個人所有變成集體所有,仍然要大力發展經濟這客觀因素,創造資金,賺錢,到了遙遠的未來,有客觀標準的物質條件不匱乏,才廢除貨幣。錢是成果,不是成因。

不服膺客觀規律原理

  這種思維線路和方式,對西方來說,是小農小商小資的狂熱虛妄,匪夷所思,對中國來說,卻是天經地義,不這樣才怪。中國要事物怎樣、事物就怎樣,山嶽低頭,河川讓路,長城逶迤,正正印證中國、中國人、中華民族「人定勝天」、「沒有事情做不到」的文化優越性。

  這種社會大眾的文化形態,在「精神文化、概念體系和思維模式、文化歷史源流」的「宏觀總體性、形而上縱橫轉化」層面,人扮神,不服膺客觀規律和客觀原理。

  現代西方主導的世界,是一個開放場域,人人面對未知和不確定,終點結果是開放的,誰也不能控制或預知,利益各方共同玩一個「遊戲」活動,由過程決定結果,人人接受。活動的條件是指中立、獨立的客觀因素,目的也有客觀標準,利益各方共同服膺,不是由某方在「遊戲」之外超然獨斷。

  許仕仁和曾蔭權在推銷政改方案時,尤其是直選不直選問題上,反轉邏輯方向,顛倒優劣取向,示範小農小資以我為主的唯心主義世界觀和思維模式。

Vic - 讀林濁水「產業政策與TVBS爭端」有感(舊文轉貼)

2005年11月10日

立法理念含混就不要指責人家什麼「鑽法律漏洞」。法規寫得清清楚楚,因為只對直接投資設限,人家就算是實質上100%外資,只要直接投資不超過上限,就是合法。捨棄清楚的法津條文,任由行政部門以所謂的立法原意(實則是長官意志)執法,台灣還能算是法治國家嗎?如果法規存在嚴重的漏洞,正途是修法加以堵塞,任由官僚扭曲清楚的法規,台灣豈非跟無法無天的中國大陸一樣?

2100的節目作風固然令人不敢恭維,但也不需要誣蔑人家是「虛設行號鑽法律漏洞的公司」。林委員如果有一點國際觀點,就不會不知道,在先進國家,法律不禁止的事全部都是合法的(是否道德是另一回事;在中國的情況是,法律說可以做的,多數被禁止;法律禁止的,多數通行無阻)。正如稅務顧問的工作就是替客戶合法避稅,指責人家鑽法律漏洞,不如檢討一下:如果法規不是那麼複雜混亂,何來漏洞?

指責TVBS不能為台灣帶來國際視野,其實也是文不對題。TVBS是一家牟利的商業機構,其老闆並非什麼道德或文化巨人,抱著提升台灣社會的理想來經營這盤生意。在商言商,怎麼做可以賺錢,TVBS就怎麼做。以新聞資訊節目而言,台灣商業電視台沒有一家是合格的,平庸、媚俗 、惡俗、瑣碎與無聊,惡質化得非常相似,簡直不分彼此。要怪誰?台灣的媒體參與者,有多少真正相信不偏不倚、獨立持平、客觀公正的媒體價值觀?民進黨指責國民黨搞黨台愚民,但一上台就將理想拋諸腦後(還是之前都是騙人的?),恨不能一統媒體,墮落之快,真令人歎為觀止。若要平衡商業電視台無可救藥的惡俗文化,可行之道是辦好公營媒體。但台灣的公視能做到像BBC那麼成功嗎——以台灣社會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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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 - 產業政策與TVBS爭端
台灣蘋果日報   2005年11月10日

根據《廣電法》規定,外資「直接」投資台灣衛星電視不得超過股本50%,原是兩種產業政策衝突下的妥協產物,如今則成了朝野嚴重對峙的源頭。

主管機關新聞局原先的草案是不管直接間接投資外資都不得超過30%,到了提交行政院會時,提高到49%,但國民黨的「財經」單位有人有強烈意見,於是又引發了財經官員內部一番爭論,最後改為沒有上限,等到立院審查時,立委主張恢復上限為50%,折衷之後變成「直接投資不得超過50%」。這規定是個充滿漏洞的亂源,他承認了衛視不能完全由外資投資控制的「實質精神」;但外資如透過間接投資,甚至紙面公司虛設行號鑽漏洞,如TVBS則可以有「形式合法」的效果。於是造成了今天「形式合法」和「實質違法」矛盾的大難題。

九○年代初,恰巧台灣積極要參加WTO的前身GATT,這時財經官員內部對於要不要承諾對外資進入台灣有所管制時有兩種意見,一派認為應毫無限制,另一派則認為針對一些特性產業要有所限制,這中間文化、傳媒產業就是爭論的一個項目。這爭論其實不只在台灣,在韓、日、法等國也都一樣,只不過這些國家限制派佔上風,他認為自由貿易固然是WTO精神,但應有「文化例外條款」,才能保護世界文化的多樣性,避免各異質文化受到美國文化帝國主義的全面牽制,他們的努力,使日本和韓國對外資投資廣電分別被限制在20%和49%,而韓國更規定各電影院可以保有一年必須放映韓片146天的權利。

外資強力介入
我國則在經貿自由教條主義獲勝下,在談判時全盤放棄限制。認為愈純粹的自由化,愈能透過外資和外國技術以強化我國的文化、電視產業。

教條自由派對呢,還是限制派對,其實以今天的結果來看是十分鮮明的,那就是韓劇、韓國電影如今橫掃台灣,而台劇奄奄一息,台灣電影製作幾乎停擺。於是台灣在做為好萊塢文化帝國殖民地之外,現在又幾成了大韓新文化帝國的殖民地。如今局勢已定,回頭嘆息空負盛名的國民黨教條自由派財經官員對產業前瞻性之荒蕪已無濟於事,只能徒呼負負。

台灣當時教條「自由派」大勝,換來的除了台灣文化影視產業的蕭條之外,還有一個非常深遠的影響,就是外資進入台灣強而有力地介入台灣公共意見形成的空間。假使隨著外資而來的是客觀的國際訊息和觀點,其實可以有助於台灣視野的全球化,產生類似NCC或NHK頻道的效果,如今100%的純外資公司TVBS,對於帶進這樣的國際視野毫無興趣,其2100節目的興趣全在於國內政治事務,然後以層出不窮的未經查明的「證據」,以「合理推論」的爆料策略作為營運策略。

固然在亂槍打鳥的爆料策略下,偶有揭重大弊案的正面重大貢獻,但運用國內尖銳政治對立造成的縫隙,激動民粹情緒的結果,社會情緒隨真真假假的爆料劇烈起伏動盪,一個虛設行號鑽法律漏洞的公司,在民粹情緒中成為道德正義的化身,然後再引起新聞局過當的處置,造成了一場媒體自由與公司合法性的大混戰,使社會陷入各式各樣價值選擇僵局。這和台灣淪為美、韓文化帝國殖民地一樣,恐怕是當時「自由教條主義者」和「文化有條件保護主義者」在立法政策上做妥協時,始料未及的。

2006年11月23日 星期四

Vic - 讀「中國式民主」有感

2005年10月24日

今天台灣蘋果日報「司馬觀點」專欄「中國式民主」一文寫道:

「中國最近公布「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積極為中國式民主,提供一套論述架構,他們在開宗明義上即強調,中國必須堅持共黨領導,並且絕不能照搬別國政治制度模式,這種白皮書,只會讓國際社會當笑話看。」

嗚呼!中國為什麼要堅持共產黨領導?中國憲法中的四個堅持有什麼道理?答案是:沒有道理,這都是中共一廂情願強加在中國人民頭上的,靠武力威嚇來維持——不服的話要面對坦克車的鎮壓以及黑獄的折磨。當然,中共所恃的還有廣大國民的愚怯與奴性,以及腐化與冷血的龐大利益集團的支持。

共產黨堅持「領導」中國,與封建皇朝堅持一家一姓的統治同樣沒有道理可言,不管是仁主還是暴君,獨裁專制的本質是一致。民主恰恰就是要顛覆這種獨裁專制的體制。共產黨比封建皇朝更無恥之處,在於既要獨裁統治、為所欲為,還要標榜民主之名。什麼絕不能照搬別國的政治制度都是廢話,請問共產主義是中國人發明的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自創的嗎?

說到底,一個政權要堅持只能由自己「領導」,必定與民主自由為敵。當前中國社會最大的矛盾,就是共產黨與廣大人民的矛盾,用共產黨的話,這矛盾是「敵我矛盾」——共產黨與人民最根本的利益為敵。清醒的國民都不會對共產黨推動民主發展抱任何希望,因為共產黨恰恰是民主發展的最大絆腳石。中國的民主法治,必定是以令共產黨無法堅持其領導為前提;無論形式如何,堅持共產黨「領導」的民主只會是假民主。

人類數千年文明,最大的成果就是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中國的人渣卻一再以國情有別為藉口來阻擋國家的進步,明智的國民都應唾棄這些無恥的政治惡棍。

Vic - 讀香港政改方案明報系列報道有感(舊文轉貼)

2005年10月20日

問題不是現在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是否比什麼都不變好,問題是:政府憑什麼要我們選擇all or nothing?每次都說時間緊迫,方案不能更改,二十三條立法如是,西九如是,特首選舉提請釋法如是,到底是誰的錯?林瑞麟這個政制事務局長是怎麼當的?時間本來很充裕,緊迫云云,都是有心人製造出來的。嗟來之食,這種恩賜式的民主發展,我們怎能甘之如飴?

政務司長許仕仁在立法會表示,不應將委任區議員視作「二等公民」,褫奪他們選特首的權利。[Vic:God damn it!我們才是真正的「次等公民」,是誰剝奪了我們選特首的權利?] 他又反駁種票指控,指現屆委任區議員是由前特首董建華委任,故2007年特首選舉不會出現種票問題。 [Vic:又是巧言詭辯,重點不是誰委任的,重點是他們都是委任出來的。]

45條關注組余若薇批評說:「司長稱委任議員不能變成二等公民,那無票的(市民)便成了三等公民?為何不盡快實行普選……你是骨子裡維護小圈子既得利益。」許仕仁反駁稱,市民是第一等公民,因為他們直接選出的區議員,可以在特首選舉中投票。[Vic:巧言詭辯有何用?由市民透過選出區議員去選特首,區議員突然間成為代選特首的媒介,真是不知所謂。市民對特首選舉的影響力,大家心中有數。拆穿了,香港政局是中央設下的局,最高指導原則是極力拖延公平公正自由選舉的實現。] 許仕仁在記者會上強調,現任全體區議員在今年特首補選中,也行使了選舉權力,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在07年3月選特首時,褫奪這102位委任區議員的選舉權利。[Vic:Come on,肥龍!特首補選有選過咩?公開提名一結束就當選,也算是選舉?]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港府的建議將會改變區議會的職權和運作,由於他們可選出立法會議員,故區議會選舉會變得「政治化」,由於區議會的工作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港府有責任保持地區行政穩定,故保留委任制是較為保險的做法。 [Vic:TMD!說來說去,一涉及立法就政治化,一政治化就連地區事務都管不好,這是什麼邏輯?委任最保險,保誰的險?北京欽點的特首再欽點區議員,對誰最保險?]

至於保留委任制是否中央底線的問題,消息人士稱,這不是「阿爺(中央)的問題」,而是本地政治力量中,對取消委任制有強烈意見。


[Vic:呵呵呵!阿爺英明!阿爺開明睿智!阿爺對香港民主發展體貼入微!幹!是誰當初釋法,無中生有,規定2008年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與直選議席只能各佔一半?到頭來發現這樣等同立會選舉沒有絲毫邁向普選,於是,發明所謂「傳統功能組別」的詞彙,新增功能組別要有別於「傳統功能組別」。讓直選出來的區議員選出新的功能組別議員,名副其實是變相直選。我支持直選,但反對這種偽善的把戲。先是毫無道理地限死你,然後裝作慈悲,法外通融給你多一點民主元素,算施捨嗎?這也再次突顯北京毫無法治觀念。

彭定康以前將功能組別普選化,以從業員個人投票取代公司投票,某程度上也是一種普選,但我支持,誰說公司及機構就能反映一個界別的利益?同一界別內,利益分歧可以很嚴重,將投票權集中在老闆們手中,不是保護少數既得利益者是什麼?其實,功能組別根本就是畸形怪胞,可憐香港人為此絞盡腦汁,耗費無數精力而對民主發展毫無裨益。]

李怡 - 共產黨是抗戰的中流砥柱?(舊文轉貼)

(原文標題為「真情假意」)

2005816   香港蘋果日報    李怡專欄

不僅一個中國領導人、也不僅一次,對日本的入侵表示感謝。對入侵者表示感謝的國家,恐怕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世上再也找不到另外一個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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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日本宣布投降的六十周年,《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題目是:《中國共產黨是全民族團結抗戰的中流砥柱》,這篇長文說:「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全民族抗日統一戰線」,「沒有中國共產黨提出的正確的抗戰路線」,「就沒有抗日戰爭的偉大勝利」。

這是中共至今仍堅持的一種說法。

不過,過去中共領袖們卻有另一種說法,這種說法是:沒有日本的侵華戰爭,就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壯大和在全國奪取政權的勝利。

一九六一年毛澤東對日本社會黨顧問黑田壽南說:「過去日本軍佔領中國過半土地,壓制了國民黨軍隊,我們才能夠建立許多根據地,這是後來解放戰爭勝利的基礎,如有必要,我們應該感謝日本。」一九六四年毛澤東會見日本社會黨佐佐木更三、黑田壽南說:「日本軍國主義給中國帶來了很大的利益,使中國人民奪取了政權。沒有你們皇軍侵略大半個中國,中國共產黨就奪取不了政權。我們為甚麼要感謝日本皇軍呢?二萬五千軍隊,打了八年,我們發展到一百二十萬軍隊,有一億人口的根據地。你們說要不要感謝呀?」一九七二年,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問北京,周恩來對田中說:「(戰爭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但有一點也許應該感謝日本,如果沒有八年抗日戰爭,也就不會有中國共產黨的今天。」一九七七年鄧小平訪問日本時表示:「如果不是日本入侵中國,中共也沒有今天。」

不僅一個中國領導人、也不僅一次,對日本的入侵表示感謝。對入侵者表示感謝的國家,恐怕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世上再也找不到另外一個例子了。

既然中共領導人已多次表示了感謝,那麼日本政府又何須對入侵中國道歉呢?

抗戰史實是,中日兩國八年共經歷了二十二次大會戰,一千一百一十七次正規戰鬥,這些大會戰與正規戰鬥,中共軍隊都沒有參加。中共部隊真正稱得上作戰的,只有「百團大戰」和「平型關戰役」。「百團大戰」是一次破壞敵人交通的擾亂性戰鬥,「平型關戰役」中的林彪部隊也只擔任側翼掩護,而主攻的仍是國軍。在兩個戰役中,中共的付出與戰果其實都微不足道。

另根據中共中央檔案館的一份資料,在一九四五年六月,日本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派出高級參謀立花和投日的紀綱,與毛澤東授命的中共華東局高幹密談,內容是關於如何保證雙方軍隊避免交火,共同對付國民黨軍,以便在戰情不利於日方時,中共部隊能順利接管淪陷區。

有此密商,因此在八月六日、九日,美國在日本投擲兩顆原子彈,日本在十日發出乞降照會後,中共部隊才向已經乞降的日軍佔領區大舉進攻。這也就是《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所稱:「一九四五年八月,八路軍、新四軍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其他人民武裝,……全面反攻,解放了大片國土。」這是不須戰鬥的「反攻」。

因此,對日軍入侵感謝是「真情」;「中流砥柱」之說,則是中共篡改歷史的「假意」。

葉蔭聰 - 誰的包容與尊重? (舊文轉貼)

——歪讀公民教育委員會「社會共融」短片

2005年8月8日

什麼是「壓抑性包容」?... ... 原來是人民要求強權及特權包容異見,但不知不覺變成,人民要包容有權有勢者,不要挑起紛爭。

Vic:「壓抑性的包容」其實就是「和諧社會」、「穩定第一」這種狗屁倡議的核心思想。無論這反映的是居心叵測的詭詐,還是顢頇鄉愿式的愚昧,我們均應詛咒它、唾棄它,因為其出發點無不是以犧牲被壓迫的弱勢群體、保護既得利益為前提,藉逃避社會矛盾的根源來成就表面的和諧。

【明報專訊】《心繫家國》短片曾惹起一陣風雨,加上解說及字幕後,好像被我們「包容」了。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不妨歪讀一下公民教育委員會新一輯的宣傳短片,短片鼓吹「尊重」與「包容」,其實意指「縱使你我的背景、信念、立場或喜好不同」,各位香港同胞,請「包容」一下我們委員會繼續宣揚愛國教育吧﹗

「包容」(tolerance)是自由主義重要概念,當年持異見的西方知識分子,遭受王權與宗教壓迫,近年流行的丹布朗(Dan Brown)小說《達文西密碼》及《魔鬼與天使》,當中的歷史角色達文西與伽里略便是典型例子,追求思想及言論自由者,提出「包容」作為社會價值,它漸漸成為現代社會的指標。到了當代社會,全世界又大談文化多元(multiculturalism),把「包容」賦予更多文化與全球意義。

偷用「包容」

經歷反對23條及爭取普選事件,以及七一遊行的社會總動員,公民教育委員會叫人避免紛爭,其政治意圖明眼人都心知肚明,它指桑罵槐,短片中搬出一位佛教僧人與教會牧師並肩而行,雖然不倫不類,卻也成功偷用了「包容」這個當代關鍵詞。

「包容」似成為普世真理,但它作為自由主義的概念,在戰後西方國家其實也受過不少人挑戰,這?試舉兩位人兄,看看他對香港有什麼啟示。

前陣子收到一封友人的電郵,他告訴我,7月19日,是一位已故學者馬庫色(Herbert Marcuse)的誕辰,現在年輕人大概不認識他,但六七十年代的歐美,特別是知識青年,無人不識的「3M」(Marx, Mao and Marcuse)之一,他是學生運動的思想導師,法蘭克福學派批判理論家,雖然在思想界早已過時,香港比較長情,筆者80年代末念大學一年級時,校園?還有人(包括筆者)啃他的《單向度的人》(簡體字版),他批評美國這種自命自由的社會,表面包容一切,其實是「壓抑性包容」(repressive tolerance)。

人民要包容有權有勢者﹖

什麼是「壓抑性包容」﹖我這?不用馬庫色的理論語言解釋,不妨用香港的現狀來說明﹕政府勉強可以包容你每年七一遊行人士,但你們也應包容那800人選特首,也應包容曾蔭權的管治班子,包容影響力強大的商人勢力,以及包容人大常委對07、08選舉的限制。換言之,原來是人民要求強權及特權包容異見,但不知不覺變成,人民要包容有權有勢者,不要挑起紛爭。

馬庫色在六七十年代追求一種具有解放意味的包容,對21世紀的香港,更是遙遠。

廣告短片鼓吹尊重、溝通與和諧,但不知你有沒有發現,我們日常談話時,當說到「尊重」時,我們其實是想結束溝通,或不想了解對方,例如,你跟人吵架,最後你不想糾纏下去,你會說﹕「好了,我尊重你意見,你也最好尊重我的。」然後當然是各行各路,這跟政府官員說話一樣,他╱她說「尊重」遊行人士的權利,但你根本不會知道他╱她會如何「尊重」你。

如果有留意歐美思想界,你大概會聽過齊澤克(Slavoj Zizek)這個名字,這位斯洛文尼亞哲學家兼拉康(Jacques Lacan)式精神分析學家,在歐美走紅,產量豐富(可參見 http://www.lacan.com),愛回應時事及流行文化,當然十分留意我們身邊慢慢出現的這種「你尊重我,我尊重你」的文化,他稱之為去除咖啡因(de-caffeinated)的世界。

他說,任何人的信念、立場及價值,其實都具有激情與動力,互相碰撞雖不必你死我亡,但造成各種文化震盪與衝突其實是無可避免,當代社會發展出一種逃避的方法,就是把自己及別人的所思所想,化成一種「觀點」,一種「見解」,或一種「生活方式」,於是別人便變成於己無關的他者(other),自己則自以為很理性與冷靜﹔所以,不同意見的人最好不要太有激情,支持民主也好,支持穩定也好,基督徒也好,回教徒也好,法輪功也好,只要不太激動,便可共享太平。

齊澤克反對這種多元文化主義,鼓吹一種具有激情的鬥爭與結盟,勸自由派知識分子不要空想一個沒有衝突的世界,他的看法是否另一種烏托邦,我們可以再討論,但他對包容尊重的批判,卻值得我們深思。

不要空想沒有衝突的世界

他對自由派的包容不以為然,認為只是政治正確的姿態,把人的激情壓抑或轉移了,其實壓根兒沒有消滅衝突鬥爭,有時還在國際舞台改以恐怖主義出現,或布殊式的軍事國家恐怖主義,在國內,低下階層的憤怒與慾力,由右翼基督教民粹主義接收,自由派的社會包容,平等尊重,例如同志平權、種族差異、女性自主(如墮胎爭議),理想雖高,卻有心無力面對衝突的世界,跟激動的民眾距離愈來愈遠,自由派的議題,反而變成被攻擊的對象,保守政客及大財團更可以用多元文化作幌子,置身事外。

今年七一遊行的民陣以彩虹旗示人,除了爭取普選及反官商勾結外,也強調尊重多元及權利,從這個角度去讀公民教育委員會的短片,可以看出政權如何借取對手「民陣」的措辭,大談尊重包容,由老董及一眾特權階級觸動起的民氣與激情,被化約成「過分執著」與「對人不對事」的噪音,多元民主聲音變成和諧共融的新秩序,遙遙呼應西九龍皇帝曾蔭權的新天下。

作者為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講師

馬家輝 - 中國到底威脅了誰﹖(舊文轉貼-摘錄)

明報   200582

老美開口中國威脅、閉口中國威脅,其實他們哪懂得什麼是真正的中國威脅?哪嘗過真正的中國威脅滋味?一年365日、一天24小時飽嘗中國威脅的中國人自己尚未說話,哪輪得到他們開口發言?

沒錯,真正有資格、最有資格提出「中國威脅論」的人其實是中國人。中國近年的高速經濟增長固然締造了眼皮底下的繁華盛世,但每雙願意睜開的眼睛都必看見盛世背後的蛆蟲真相,由之不得不驚心動魄,暗暗惶恐不知道自己何日將遭蟲噬。在掛著經濟發展的大招牌的推土機下,每個城市都有大量居民被無償逼遷、都有大量民居被無理遷拆,沉澱著時間軌跡的歷史建築如山倒塌,承載著生態厚德的山川林野如河崩堤,中國的經濟冒起無堅不摧,不容討價還價,不許阻撓批判。就在轟轟然的時代發展列車往前直衝之際,儘管有人僥倖上了車,卻有更多的人不幸被輾於鐵軌之上,中國有全世界被關得最多和最頻密的新聞工作者、有全世界最容易遭受爆炸活埋的煤礦工人、有全世界收入和支出最不相稱的高昂醫療費用、有全世界最不受法律監管的勞工剝削、有全世界最驚人的國有資產掠奪和詐騙、有全世界最普及並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貪污劣行、有全世界最肆無忌憚的翻版偽冒、有全世界最不知所措的SARS以至可能因為餵食過期激素而引發的豬鏈球菌……這些種種「世界之最」都對中國人的生存構成嚴重威脅,而它們都在不同程度、以不同形式跟一個陰暗的管治影子緊緊掛鉤;沒有這個影子賜予籠罩、庇護、偏袒、縱容、共謀,便不可能出現如此橫行。

老美眼中和口裡的「中國威脅論」,縱使屬真,亦只是遙遠的future tense,是未來的、尚未發生的虛幻噩夢;中國人耳聞目睹的「中國威脅論」,半點不假,完全是當前的present tense,是現在的、每天面對的具體苦惱。當像朱成虎之流對老美的「中國威脅論」大發謬論時,不妨想想另一種「中國威脅論」,這可是無論在西安以東或以西都能夠感受到的威脅,無所逃於神州間,也非一場戰爭所能解決。

而你,下次如果有美國人對你侃侃而談中國威脅,你大可望著他,回答一句Tell me about it便夠了。

Vic - 反駁吳康民謬論(舊文轉貼)


吳康民-香港民主發展和中國政治改革「滯後」合論
明報2005728

Vic:中共不行政治改革,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不願接受任何政治上的競爭與挑戰,無法接受有一天共產黨可以成為在野黨的可能。當權者唯我獨尊的心理,加上龐大既得利益集團自私的心態,才是中國民主化最大的障礙,檯面的理由都是蠱惑人心的託辭。人民的質素不理想,並非不行改革的理由。正如正直的人不欺負弱勢的人——人民若愚昧,當政者更有責任大力開啟民智,如不是利用人民的愚昧去剝削他們。共產黨壟斷中國數十年,今日人民質素普遍不如理想,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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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的草擬和立案,有關政治體制部分,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都訂有一個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行政長官的選舉,仍有一個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的規定,但並無礙於選民表達其意願。美國也是由兩黨分別提名,還是間接地由「選舉人票」去決定總統人選。按《基本法》這個「最終」的目標,應該是很民主的。

[Vic:此說有混淆視聽之嫌。中央及親共人士如吳先生先前一再強調,中央對特首有實質任命權,意謂若港人選出北京不接受之人選,中央可不任命。中國並非有民主傳統之國家,更無法治精神,若要在提名委員會上做文章,定出種種有礙自由普選之條件,是一點也不意外之事。美國的總統選舉雖非直選,但選舉人票制度是聯邦制下兼顧全民以及各州意志之產物,無礙民主的本質。另外,雖然共和及民主兩大黨以外的候選人幾乎不可能勝出,但一點也不妨礙兩黨以外的人士參選總統。拿美國的情況來與香港比較,實在不淪不類。]

這個最終的目標什麼時候可以達成呢﹖《基本法》的附件說明最快在回歸10年以後,即0708年,最慢呢,沒有說。《基本法》規定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最慢也不應等50年。50年後,相信大中華早已完成統一,共同奉行一個最新的人人快樂富裕的大同社會制度。

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當時的心態是樂觀的。他心?想的,是兩種制度終將會慢慢靠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和成一種更符合人類發展的社會制度。可不是嗎,現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社會福利帶有濃厚的社會主義色彩,而中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呢,私營經濟正在急速發展,有的省份更佔了八九成,這不是一個融和的趨勢麼。

「凍結」香港政制的民主進程

香港《基本法》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以附件的形式出現,據當年的姬鵬飛主任的說法,是「比較靈活」、「方便必要時作出修改」。而附件中未加規定07年以後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正是為了必要時作出修改的伏筆。

但是回歸8年以來,特別是近3年,香港的政治生態與當年訂定《基本法》時的樂觀估計背道而馳。反對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行政長官個人的思潮此起彼落,有時矛頭又指向中央政府。西方某些國家或公開或秘密地進行某些挑撥行動,以配合其圍堵崛起中國的戰略措施。

中央審時度勢,為保證香港形勢的穩定,決定凍結香港政制的民主進程。根據《基本法》第158條所賦予的權力,緊接著200446日對《基本法》附件一、二的解釋,在不夠20天的時間,再對0708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舉作出不實行全面普選的決定。

[Vic:事實證明,相信嚴格實行政治專制的政權會允許香港政治民主化,真是一廂情願的天真想法。]

香港政治生態加深中央憂慮

中央所作出的決定,是針對香港的政治生態而作出的。決定「香港實行民主選舉的歷史不長」,立法會議員直選和功能組別的選舉各半的格局,「對行政主導體制的影響尚有待實踐檢驗」。對07以後的選舉辦法,社會上「仍存在較大分歧」。實質上是,中央對香港政治活動中的反共勢力囂張表示憂慮,對外國勢力插手香港政局有所警惕,對普選能否選出愛國愛港人士有所擔心。兩次的七一遊行,加深了中央對香港局勢的憂慮,也加強了中央下定決心干預香港政制改革的發展。

只有一個和諧社會和穩定的政治生態,才能加速香港政制的民主進程。相反,政客們的大動作,煽情的口號,牽涉外國勢力的蛛絲馬跡,把民主普選的口號喊得半天響,反而成為香港民主進程的阻力。

[Vic:動不動就祭出勾結外國反華勢力這頂帽子,不想想中共當年與蘇共的親密關係。如果說香港社會不和諧,政治生態不穩定,那麼,政治體制不民主,追不上香港社會其他各方面的水平,正是一大原因,反而藉此說香港不應加快民主化,實在是胡扯。兩次七一遊行怎麼了?香港人普遍引以為榮,中共卻厭惡恐懼,只是突顯這是一個與民為敵的政權。]

鄧小平倡導政治體制改革

中國內地的政治改革也是如此。打倒「四人幫」,實行改革開放,人心興奮,領導人也興致勃勃,開始提倡民主和法制 [Vic:中國只知法制,不知法治,法制再健全也只會是流治者的工具。]。鄧小平並在1980818日提出了一套政治體制改革的綱領,包括提倡權力不宜過分集中,不應黨政不分、以黨代政,要求廢除終身制和家長制,特別是一言堂、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崇拜、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的現象,並且借毛澤東的話,讚揚西方法制,說蘇聯斯大林破壞社會主義法制,這種事不可能在英、法、美等西方國家發生。一時間,政治改革,似乎箭在弦上,將與經濟上的改革開放,並駕齊驅了。

中國的知識分子和廣大青年學生,包括一部分開明而有西方民主思想的幹部,不少缺乏對中國國情的足夠估計,特別是中國有長期的封建傳統、封建習慣和封建思維,而在解放以後中國官僚體制中仍根深柢固地潛存著,其所形成的強大既得利益集團和保守勢力不可低估。這些人或明或暗地扺制某些改革開放的政策,也阻撓民主和法制的進程。借用「文革」術語,「兩條路線的鬥爭」仍然存在。

[Vic:這些人是哪些人?中共壟斷中國政治數十年,自身腐敗墮落至無可救藥的地步,無法自我革新又不容許政治上的競爭,要怪誰?]

為改革開放路線幫了倒忙

青年學生既不認識中國政治的深層次的東西,更不知天高地厚。學生運動此起彼伏,結果為鄧小平的改革開放路線幫了倒忙。外國勢力也以為有機可乘,策動「和平演變」,更加大了保守力量壓制民主的藉口。結果演變成震動中外而雙輸的「六四風波」,幾乎斷送了改革開放的前程。

[Vic:嗚呼!你共產黨內鬥個不亦樂乎,卻來怪青年學生幫改革派的倒忙?改革派怎麼了?改來改去改不了冷血的獨裁本質。和平演變——和平邁向民主法治,結束一黨專政,不正是最符合全民利益之事嗎?]

「六四」使鄧小平的政治改革方案被迫束之高閣,他自己也終於在這個立場上後退。往後十來年,法治尚有進展,民主卻是滯後。雖然誰都會說說加強社會主義民主的話,但誰也不敢在「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改革」中動大手術。

[Vic:被迫?被誰迫?自己錯誤的選擇,卻要說成被迫?]

發展是大道理,穩定也是大道理。但說穩定壓倒一切的時候,政治改革便變成一個禁區了。

[Vic:穩定是屁道理,穩定論只是既得利益者蠱惑人心的歪理。穩定壓倒一切這種屁話最能反映獨裁者的心態。]

有人認為,政治改革取決於中央主要領導人的態度,保守或者開放,繫於最高領導層。這話不完全對,應該說,國內外的形勢才是決定的因素。美國的霸權主義,從圍堵俄羅斯的周邊國家,策動所謂「顏色革命」﹔到推動日本右派挑起中日矛盾,插手干預海峽兩岸事務﹔從對華貿易中搞雙重標準,威脅限制中國貨入口,攔阻中國正常的收購石油公司的商業行動,到叫囂迫使人民幣升值,這種種反映國外形勢並不太平。

[Vic:首先,中海油要收購優尼科,絕非正常商業行動——有什麼商業收購可以獲得國有母公司條件較國家發債更優惠的貸款?美國霸權行為由來已久,外國骯髒的政權何其多,但只要與中共友好,中國什麼時候對他們大義凜然過了?拿外部的壓力來迴避政治改革,轉移注意力,只是下三濫的手段,卻足以愚弄受了數十年愚民教育的老百姓。]

改革取決於國內外形勢

至於中國內部貧富懸殊會不會導致社會動盪的「拉美化」,是中央關注的課題。倡建「和諧社會」的同時,已暴露了更多的社會失衡的情況。如何理順種種矛盾,可能得出「穩定發展」比「深層改革」更重要的結論。有人認為只有政治改革才是民主和諧社會的根本之道,但中央領導人可不是這樣看。政治改革易發難收,未必一下子獲得好處。搞得不好,更易引起思想混亂和社會紛爭。蘇聯東歐解體後的「政治震盪」,引致他們的經濟發展速度比中國慢,實為中國領導人提供論據。

[Vic:是誰思想混亂?中共不行政治改革,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不願接受任何政治上的競爭與挑戰,無法接受有一天共產黨可以成為在野黨的可能。當權者唯我獨尊的心理,加上龐大既得利益集團自私的心態,才是中國民主化的最大障礙,檯面的理由都是蠱惑人心的託辭。]

批評「滯後」未必正確

香港的民主選舉押後進行,說是有利於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行,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所以未必是壞事。同樣,中國內地深層次的政治改革,應在「以民為本」的原則下,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別是農民的生活水平,縮小貧富差距和增加社會福利,整飭吏治,清除腐敗,初步建立「和諧社會」後進行。用「滯後」來作指摘,未必是正確的觀點。

[Vic:以民為本?以什麼民為本?不行深層政治改革,腐敗能除嗎?騙誰?]

梁文道 - 文明的幻象(舊文轉貼)

明報 2005年7月27日

恐怖主義是一種邀請大家以「文明衝突論」參與其遊戲的可怕思想,因為它試圖把一個文明簡化成一組頑固的教條,拒絕任何文明對話和溝通的可能。


無數的評論和報道都在重複這種文明衝突的論調,把恐怖主義的根源從全球化影響下的貧富差距,和美國長期以來的外交軍事政策錯誤,轉移到一種很抽象很單純的文明論述之上。可惜的是,這種理論的普及會使它有自我證實的能力,你愈是用「我們文明,他們野蠻」的框框去看待眼前發生的事件,它們就愈會依循這種邏輯惡化下去。

恐怖主義可怕的地方不只是它對人命的殺傷,它就像吸血鬼一樣,透過攻擊受害者,注入自己的血液,使它也變成了恐怖分子,用施襲者的眼光看世界,以施襲者的頭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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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是很多西方政治人物回應恐怖主義的常用語。比如說「他們是野蠻的,我們是文明的」,又或者「這是對整個文明世界的攻擊」。英國首相貝理雅在倫敦地鐵站第一次遇到自殺式襲擊之後說﹕「他們痛恨我們的生活方式」,也可以看成是這條思路的一種演繹。這類措辭的根據之一是不加區分地攻擊平民和軍人乃一種未開化前現代的野蠻行為,而現代文明的一大勝利就是在軍事行動中嚴格區別平民和武裝人員。

在倫敦爆炸案發生之後,長年定居英國,支持「聖戰」的知名敘利亞教長Abu Basiral-Tartusi79日發出一通「教喻」(Fatwa),指摘這次行動傷及平民,是「可恥、沒有男子氣概,缺乏勇氣及不道德的」。才不到幾天,就有另一通署名「Al-Tartusi」的「反教喻」開始流傳在英國網上的「聖戰論壇」反駁前者,提出攻擊英國百姓的合法基礎。在這份文件裡面,作者指出所有的穆斯林都不應該同情異教徒。因為恐怖主義是聖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依據伊斯蘭律法,聖戰的對象是沒有平民和武裝人員之別的。

如此看來,伊斯蘭律法果然很不符合現代文明標準。如果不想說伊斯蘭教很野蠻的話,那麼或許可以說它至少是一種依照現代西方標準來說很野蠻的文明。也就是說伊斯蘭或許是一種文明,但它卻是一種極為不同的文明。對很多西方學者和觀察家而言,事實就是如此,伊斯蘭與脫胎自基督教傳統的現代西方文明是非常不同的,不同到沒有任何溝通餘地,只有衝突的地步。最出名的例子是美國的中東史專家路易士(Bernard Lewis)和政治學者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後者的《文明的衝突》更成為這種思路的理論基礎。根據亨廷頓的說法,整個世界的版圖可以大致分成幾個文明區塊,如伊斯蘭、儒家和佛教等不同的意識形態宰制著這幾大文明,它們之間不可避免的衝突是冷戰結束之後世界動亂的來源。

九一一事件至今的一連串恐怖襲擊,看似不斷驗證了這套理論。無數的評論和報道都在重複這種文明衝突的論調,把恐怖主義的根源從全球化影響下的貧富差距,和美國長期以來的外交軍事政策錯誤,轉移到一種很抽象很單純的文明論述之上。可惜的是,這種理論的普及會使它有自我證實的能力,你愈是用「我們文明,他們野蠻」的框框去看待眼前發生的事件,它們就愈會依循這種邏輯惡化下去。在倫敦接連遇襲之後,英國的右翼分子又有了活躍起來的理由,去清真寺前示威。如果我上次在此所說的多元文化政策真的被收縮調整,如果右翼真的挑起了族群間的衝突,那就只會誘使更多本來與極端分子無關的穆斯林把問題看成不可迴避的文明衝突。

法國哲學家克黑朋(Marc Crepon)在他批判「文明衝突論」的《製造敵人的文化》一書中指出,恐怖主義是一種邀請大家以「文明衝突論」參與其遊戲的可怕思想,因為它試圖把一個文明簡化成一組頑固的教條,拒絕任何文明對話和溝通的可能。比方說同樣是支持聖戰,Abu Basiral-Tartusi不贊成傷及平民,模仿地化名作「Al-Tartusi」的那一位作者卻以自己對伊斯蘭律法的「正確」解釋提出更為極端的主張﹔我們當然還要注意有更多的穆斯林根本不支持這種或那種的聖戰呼籲。但恐怖主義卻騎劫了伊斯蘭的名義,粗暴地抹煞了伊斯蘭文明的複雜多元。假如我們也相信「文明衝突論」,認為伊斯蘭律法就像「Al-Tartusi」那通「反教喻」所說的一樣,豈不正正陷入了恐怖主義循環復仇的陷阱?所以恐怖主義可怕的地方不只是它對人命的殺傷,它就像吸血鬼一樣,透過攻擊受害者,注入自己的血液,使它也變成了恐怖分子,用施襲者的眼光看世界,以施襲者的頭腦思考。

其實我們所有人都知道貝理雅的「反恐政策」不代表所有英國人的意向,正如發動自殺式襲擊的人不代表所有穆斯林;但是包括許多中國人在內,我們卻常常很直覺地把反對英美政府的對外政策變成反美,把少數的恐怖分子變成伊斯蘭文明的具體代表,正如反對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擴大成反日一樣。這就是斯洛文尼亞思想家齊杰克(Slavoj Zizek)所說的「意識形態幻覺」(fantasy of ideology),不是被蒙住了雙眼所以看不到現實,而是明明知道現實情況卻仍然樂意相信一個不正確的幻覺。因為相信一個人代表了一個文明是那麼容易那麼舒服的一件事,很輕易地就說明了本來複雜難解的世界。齊杰克論說歐洲人反猶太主義的例子同樣可以運用在恐怖主義和文明衝突兩種思想的循環往復之上﹕「在排猶主義者的視野中,猶太人是這樣的一種人﹕人們從來都搞不清他們想要的是什麼。所以人們總是可以懷疑猶太人背後的動機和陰謀。」其實恐怖主義的源起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但是有人總是選擇不知道,寧願猜測他們背後包藏了更大的陰謀,那就是毀滅西方文明,毀滅「我們的生活方式」。

牛棚書院院長梁文道

Vic - 君子的天真與悲劇(舊文轉貼)

2005年7月10日

1997年,我三年的大學生活進入最後一個學期。那時,董建華已當選第一屆行政長官。有一天,我和幾個同學因為一個小組作業聚頭,其中一位女同學已獲政府聘為政務官(AO)。我們談到董先生當選的事——你知道我有多愛談政治,談話的內容已記不清楚,只彷彿記得我和這位未來的AO你來我往,說得起勁。我那時候比現在更加naive一些,大概是很熱血地表達自己對特首選舉並非真選舉,董建華只是中央欽點的憤慨。候任AO好像是說了一句:「或者他也是身不由己。」我就更慷慨激昂的說:「果真如此,這是董建華個人的悲劇,也是香港人的悲劇。」

今年董先生終於榮升國家領導人,未能完成第二個特首任期。香港人舒一口氣之餘,回首建華八年,心中作何滋味?而我九七年的無心之語,算不算是一語成籤呢?

我當然不是有什麼先見之明,事實上我常常後知後覺。又有誰能預見八萬五、數碼港、沙士風暴以至廿三條立法事件?我回歸前對香港前途最感不安的,就是北京不足信,高度自治將名不符實,香港社會將有本質上的改變,以致香港作為華人城市所特有的無形資產逐漸被蠶食殆盡。我畢業前到當時的Price Waterhouse與一位鬼佬partner作final interview,不識時務地又談起政治,表達自己對香港前景的擔憂,結果是話不投機——這位partner說,看看上海的發展,香港何用擔心北京會限制香港的人權自由。唉!年少無知的代價,就是失掉了進入這間當時我心目中首選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機會。

悲觀者的悲觀預期得到證實,往往沒有多少樂趣可言——你總不好到處對人說: 早跟你說過嘛!而在預期應驗前,悲觀的言論往往神憎鬼厭,會被認為是「唱衰」。但是,理性的悲觀審慎往往有益無害,而一廂情願、盲目樂觀卻往往陷人於絕境——比如對回歸時超高的樓價不知警惕,還非常樂觀地加碼投入。

近日讀畢練乙錚先生在信報發表的浮桴記,講述他自1998年起任職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的「謀府生涯六載事與思」,頗有收獲。1994年我入科大就讀時,練先生是商學院本科生的課程主任,非常「親民」,常與學生傾偈,可惜當年未有把握機會多向他請益。他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是:不要浪費時間唱卡啦OK。練先生說,他是少數在1996年在政、經兩方面都看淡香港前景的人。悲觀得如此有先見之明,相信定是寂寞得很了。

浮桴記可觀處甚多,但以下兩段最能觸動我:

「董先生愛國,但跡近盲目。他早就知道我的政治觀點,也容得下我,但總不免多次語重心長引導我愛國愛黨,說:『乙錚,你要多回內地看看啊,袓國發展一日千里,方向對頭,尤其是上海……』我的愛國心(如果還有一點點的話)比較複雜,看內地的發展也比較複雜,那是我自己的經歷使然。董先生既是我的上級,年紀又比我大,我不好和他在這類問題上議論太多,每次他這樣跟我說話,我只好支吾以對。我想,總有一天,他會想得複雜一點。

我沒有錯。有一陣子,他每從內地各地開會或參觀學習完回來,見到我或其他同事,總是對某個他遇上的地方或部門黨政領導由衷地讚不絕口:A真是精明能幹;B真是有魄力有學識;C真可說是國內新一代領導人的典範……中國的前途就在他們身上看出……。剛巧就是那一陣子後不久,那些A、B、C等竟相繼發生政經事故,一個一個倒台。董先生看在心裡,大概也從此知道天下事一般比較複雜;以後也就少聽到他稱讚什麼領導人了。董先生總是以君子之心,度很多小人之腹,遂以為『六億神州盡舜堯』。不過,此事之後,我倒有點替他難過;我還記得我自己當年開始懂得這種世事複雜時的感覺。」

我想,董建華為人非常君子,那是可信的。但是,君子被放在不恰當的位置上,越是位高權重,為害就可能越大。君子往往有強烈的使命感,但又可能非常迂腐,如果再加上對世事太過天真,出任政治領袖,結果就很可能像董先生這樣,無論對他自己,還是對社會,都是一個悲劇——雖然(經由黃子華的楝篤笑)也為我們提供了很多笑料。董先生對練先生的勸說,如果由黃子華用「無炭用」中模倣語氣說出來,一定很爆笑。

中國經濟的改革開放進行了四分之一個世紀,成就有目共睹,但是,每次我聽到人家一面倒讚揚中國已經如何先進強大,心中總是莫名的強烈反感。我可以理解人們喜歡向好的一面看,但是對於中國社會上嚴重的不公不義、精神道德上普遍的失落虛無視若無睹,這又算什麼呢?是無知還是墮落? 世界熙熙攘攘只為利?如是故,中國社會駭人聽聞的黑暗面,我們不聞不問不面對,世界自然就會日趨美好?中國果真進步,為何國民連起碼的資訊自由都不能有?

上文觸動我的,還有loss of innocence這一點。董先生幾十歲人才了解「六億神州盡舜堯」只是幻象,是幸還是不幸?幸的是有幾十年的時間他可以抱持單純樂觀的心態看國家,不幸的是,人老了理想才幻滅,這種失落難過,如何消受?

湯家驊 - 民意並不代表一切,更不能代表民主(舊文轉貼)

2005年7月1日
(原標題為「七一民意」)

如果用民意來量度,民意很多時候是站在歧視的一邊。若有人說,我只追求民主,但不追求一個包容的社會。那麼他追求的,並非真正的民主,而是一個可能淪為暴民政治的社會。

【明報專訊】曾特首周一出席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時揚言,中央政策組曾於 4月進行民意調查,成功訪問約 1200名市民。結果顯示,在芸芸港人最關注的議題中,「實現雙普選」僅排名 13。曾先生說,市民既然不重視民主,民主派議員實不應「與民為敵」,應該理順民情,集中處理經濟問題。言下之意是,既然市民不要民主,你們又何必強行為他們苦苦爭取呢﹖

很多人都弄不清,究竟民調是否就等同民意。過去數年,不同機構所做的民調結果均顯示,超過 60%的香港市民渴望能實現雙普選。曾蔭權所倚仗的數字,和以往這麼多其他民調結果,似乎存在頗大差異。再者,究竟曾先生所倚仗的 1200多個電話訪問具代表性﹖還是過去兩年超過 50萬人於七一遊行中所表達的意見具代表性﹖答案顯而易見。數十萬市民身體力行於七一所曾流過的汗水及所代表的精神,是不容否定的。相反,民調卻很多時受問題的引導性及被訪者的警覺性等因素所影響,論可靠性豈可與七一大遊行相提並論﹖

縱使民調等同民意,有一點仍然是肯定的﹕民意並不代表一切,更不能代表民主。民意可以被誤導或煽動,甚或可以變為一股反民主力量。二次大戰納粹德國就是一個驚世的例子。假若社會上大多數人同意去欺壓一些弱勢或邊緣社群,這只是暴民政治,並非真正的民主。社會是否公平和有公義,是有其絕對的準則,並不容被民意所扭曲。這些準則乃普世適用的核心價值。它們與法治一樣,比民意本身屬更高層次的價值理念。

民意不代表一切 更不能代表民主

民意可以是偏激的,也可以對某一議題或群體存有偏見。這些偏見可能是基於文化、歷史、社會背景或其他原因。但無論原因為何,偏見就是偏見。不但如此,偏見乃歧視之種籽,而歧視則是排斥的開始。可見民意與民主,兩者的分別可能只差毫釐,但亦可以謬之千里。

最近,有關是否應容許同志團體牽頭帶領七一遊行隊伍的爭辯,就是一個最好不過的例子。

有團體說﹕「我不願與同志團體同行,只是為免被誤認支持這些團體的訴求。」這和小孩子說「我不和你玩耍,因為你太胖」又有何分別﹖也有團體說﹕「不要令遊行主題混濁不清。」他們似乎忘記了,民主一貫都是包容和多元化的。

我曾不只一次說過,普選只是民主必然的表徵,我們追求普選的真正意義乃追求一個開放、公平、公義、包容和多元化的社會。一個包容的社會,是應可容忍不同意見、不同背景及不同傾向的群體。歧視和包容是相對的。歧視的定義就是多數人不能接受少數人的存在或意見。如果用民意來量度,民意很多時候是站在歧視的一邊。若有人說,我只追求民主,但不追求一個包容的社會。那麼他追求的,並非真正的民主,而是一個可能淪為暴民政治的社會。這較沒有民主更加可怕和危險。因為暴君尚可以被推翻或替換,但是社會的本質卻很難徹底改變。

我們社會存在不能包容的聲音是一個警號,表示我們前面還有一條很漫長的路要走。這條路的起點雖然是維園,但是目的地卻不只是政府總部,而是一個民主、公平、公義和包容的香港社會。

今天下午 3時,我希望我們可以一起同行,從新踏上這旅程。

張文光 - 她喚醒人類的自由和良知(舊文轉貼)

2005 年 6 月 24 日

她說﹕「這不是犧牲,這是選擇。」「我內心平靜,這就是自由。」

【明報專訊】昂山素姬60歲的生辰,只能在寂寞的高牆內度過,聽不到全球為她慶祝生日的聲音,聽不到各地要求釋放她的吶喊。她已經與外界隔絕,只能接收國營電台和政府報刊的消息。

即使在高牆外,人們再看不到她堅定的笑容,聽不到她勇敢的說話。來自高牆內的琴聲,也因為鋼琴壞了,琴弦斷了,再不能流露她的深情和盼望。在寂靜而窒息的空氣中,人們積蓄著傷感和憤怒。

她曾是一個平凡的妻子和母親。褪色的照片?,人們看到她依偎著親人的幸福,但幸福卻因選舉而消逝。緬甸軍政府拒絕承認她的勝利,斷斷續續的將她幽禁了16年。

她仍然無怨無悔,將自己的生命視為緬甸的獻祭。她說﹕「這不是犧牲,這是選擇。」她就這樣選擇了自己的路,成為緬甸爭取自由的象徵。即使在幽禁的日子,她仍然對自由樂觀。她說﹕「我內心平靜,這就是自由。」

表面上,緬甸軍政府是強者,它對全球的譴責無動於衷。實際上,昂山素姬才是真正的強者,她用柔弱的身軀面對暴政,用平靜的心靈面對強權,用道德的勇氣面對世界,觸動人類的正義和良知,照見政府的醜惡和無恥。

緬甸是東盟的成員國,明年更可能成為輪任主席,但緬甸對昂山素姬的長期幽禁,嚴重損害了東盟的國際形象,連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都看不過眼,醞釀將緬甸逐出東盟。

諾貝爾評審委員會也發表聲明,要求緬甸釋放昂山素姬時強調﹕「這樣的聲明是極不尋常的,這種事情只發生過一次,我們考慮到昂山素姬的安危和健康才這樣做。」委員會更希望中國與緬甸劃清距離,不要對昂山素姬的軟禁態度含糊。

中國也真令人失望。當昂山素姬第3次被幽禁時,外交部發言人孔泉說﹕「緬甸是中國的友邦,有能力妥善處理好自己的問題。」中國多次重申,國際社會不應向緬甸施壓,讓緬甸自行解決其內政。

窩囊中國

世界上稍有良心的國家,從不將昂山素姬的幽禁視為內政,正如沒有國家視南非的隔離政策為內政一樣。讀曼德拉的《漫漫自由路》,當時中國甚至訓練南非武裝組織「民族之矛」,反抗白人的統治。但八九民運後,鄧小平「不當頭」的外交路線,讓中國不問是非,只問友好,令國人抬不起頭。

焦國標的《窩囊中國》說﹕「中國外交一大毛病,就是天下無不是的第三世界。每一個政治惡棍,每一個無賴國家,中國都不得罪。不管該國家內戰大屠殺吃人肉,選舉作弊貪污無道餓死人,只要跟中國友好,中國就半聲不吭。」

昂山素姬的幽禁考驗著中國。中國不能單靠經濟走向世界,還要靠國家的道義和良知,才能建立自己的國格,成為真正的泱泱大國。

2006年11月20日 星期一

Vic – 一身屎的「不沾鍋」

2006年11月20日

馬英九目前的處境,恰可用「in deep shit」來形容。他這個政壇著名的「不沾鍋」,為了市長特別費而弄得滿身大便,是台灣社會的又一奇觀。日內若檢察官以貪污罪將他起訴,大家不用太驚訝。而若不幸如此,馬先生的政治生命大概也就到此為止。

馬市長的特別費,按規定不用單據核銷的一半——每月17萬台幣,依行政規定直接匯入他的個人帳戶,這本身當然不是什麼「錢進私人口袋的公然貪瀆行為」(那是旨在打馬保扁的惡意誤導),但關鍵在於,首長特別費,明文規定必須是用於公務,若有用不完的,當年須繳回國庫。雖然在實務上,因為不要求以單據核銷,只要說一聲「錢都用完了」,即使是審計部也不會追查毋須單據核銷的這部分;而且台灣各級首長薪資偏低(台北市長每月薪水約20萬台幣),特別費一般被視為有補助首長收入的功能,但依法論法,即使不用單據核銷,用不完的特別費當年須繳回國庫,這是清楚明白不過的。

馬英九團隊笨(或蠢)的地方,在於事件未炒熱時,竟然公開承認,直接匯入個人帳戶的特別費有時沒有用完,而且按公務員財產申報法,都申報了馬市長的個人財產。這等於是承認,馬市長沒有將未用完的特別費按時繳回國庫。這與侵佔公款,有何分別?雖然有論者指出,沒有證據顯示馬英九有貪瀆的意圖——從他處理整件事是如何掉以輕心也可見一斑,但是,相關法規如此清楚,而馬市長事實上是承認了的確有違法之處(雖然他近來再沒有提及特別費有時沒用完),馬先生要全身而退,「沒有貪瀆意圖」恐怕已不足成為護身符了。

馬英九周五晚宣佈要將八年來每月17萬直接匯入戶頭的特別費全部捐作公益,誠如眾多論者所言,不但沒有法律上的意義,亦恐製造更多問題。首長特別費不是給首長用來來作慈善的,公務上用不完應繳回國庫,將侵佔的公款捐作公益,無改侵佔事實,馬市長此舉直讓人有神經錯亂之感。

目前馬英九是否會被起訴貪污,關鍵在於釐清一個事實:他是否沒有把未用完的特別費按時繳回國庫。以馬英九相對簡單的財務狀況,要釐清這一事實並不困難。而從先前馬團隊的坦承自認看來,這極有可能是事實。果真如此,馬市長是否被起訴,就落在檢察官對於相關法規的解讀上了。從已知事實看來,如果馬英九係因行政疏忽造成侵佔公款的事實——而台灣數千名行政首長大部分可能也犯了同樣的錯誤,這筆帳在法律上該怎麼算,我們且拭目以待。

馬先生貴為哈佛法學博士,擔任法務部長備受好評,且向以清廉自恃,竟讓市長特別費這筆小帳給殺個狼狽不堪,即使民眾多數仍相信其人格,但其行政及危機處理能力,經此一役,更顯無能。作為最大在野黨主席,在總統一家貪瀆惡行罪證確鑿的情況下,馬英九只懂固守首都市長維持秩序之責,見樹不見林,以致在倒扁運動上幾乎毫無貢獻,全無政治家風範,只坐實了「法匠」、「法奴」之名。看來,馬先生當年因有感政壇齷齪,憤而辭官到大學開課,實在就不該重出江湖了。畢竟,每個人都有其合適的位置,是否適任關乎能力與性格多於理想與使命,馬英九最合適的位置,可能是法務部長或法學教授,而不是市長或總統。

馬英九作了八年台北市長,自稱每天為市政辛勞十多個小時;他同時也做了約兩年的國民黨主席,自稱致力推動廉政改革。看來,他做得很賣力很辛苦是事實,但你去問問台北市民,台北市八年來變好了多少?再問問老百姓,國民黨的參政能力與廉潔度提高了多少?答案恐怕是馬先生難以面對的。

本文似乎對馬英九全無好評,但其實,在台灣從政者骯髒齷齪、不堪聞問的當下,馬先生仍背負了大部分台灣人的期望,只希望他經此一役,若仍在政壇打滾,能成為一個更有魄力和能力的領袖。至於陳水扁那個政治死人,以及精神錯亂、品格卑賤的保扁群丑,大家以後就省一點筆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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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 - 當法律整到政治模範生…
法學教授 【2006/11/19 聯合報】@ http://udn.com/

馬英九在特別費一案中,到底有沒有涉及貪汙不法。可以分成幾個法律層次來分析。

第一,特別費不用檢據核銷的半數,匯入私人帳戶有無違法,這是行政院的規定(原則上匯入首長帳戶,除非首長另有要求以支票或現金提領),當然沒有不法。

第二,特別費存入首長私人帳戶之後,以首長帳戶內的存款做為財產申報,是否不法?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即必須為財產申報。換言之,只要是私人帳戶中的金錢,依財產申報法,並不問中間的款項是公款、私款或借款,是存款都要申報。倘若馬英九有以該帳戶的存款提出財產申報,即被論斷有不法占用公款情事,則將陷入一個極度荒謬的規範矛盾,因為任何首長只要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將帳戶餘額申報財產即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但若隱去該筆款項不申報,則又違反財產申報法。這將使得首長無論如何必犯一罪。

法律規範不可能如此荒謬,這時,貪汙治罪條例與財產申報法即不能分開論釋,而必須合併思考,並為調和式的體系解釋。這時,對財產申報法只有一個解釋可能,那就是,財產申報法所要求的財產申報,只是公務人員財產的暫時狀態,而非實質狀態,換言之,依法暫留於首長帳戶內的特別費,依財產申報法必須為形式上之申報,但不表示該筆款項屬於首長實質財產的一部分。亦即,以包含特別費款項的私人帳戶內存款進行財產申報,不能因此認定機關首長涉有貪汙。

第三,關於不需檢據核銷的特別費,其支用用途有無不法的問題。依規定,該部分特別費雖不用檢據核銷,但仍必須支用於公務。這中間就出現了非常弔詭的矛盾。一方面規定要用於公務,一方面又規定不用檢據核銷。這時,會有底下幾種可能。其一,有首長預見這個制度陷阱,他不但所有的款項均用於公務,而且都留下支出的原始憑證。這位首長,不會有任何問題。

其二,另一位首長,沒預見這個制度陷阱,雖然所有款項均用於公務,但由於不需檢據核銷,八年下來,也很難一絲不漏地交代所有支出的流向,或者就算交代了,由於沒有憑證,也難以檢驗。這時對無法清楚交代部分,檢察官能否判定其涉有貪汙呢?顯然不可以,因為法律規定其不必檢據核銷,即是基於行政便利的考量,改以信任原則,免去首長對支出的「證明義務」。檢察官不能在法律規定其免於檢據後,復要求機關首長負擔證明支出流向的義務。

其三,另一位首長,他意識到特別費不是薪水,但想到不用檢據核銷創造了將特別費納入私囊的空間,為避免留下紀錄,便拒絕讓款項進入其帳戶,改以現金或支票提領。接著將款項中轉到其他帳戶,便神不知鬼不覺了。這位首長絕對涉及貪汙罪,但除非檢察官查出其秘密帳戶,並能確定該帳戶中的金錢為挪用特別費的款項才能證罪,但要證明此點,幾乎不可能,換言之,該首長確定有罪,但也同時「確定」不會被證明有罪。

其四,另一位首長,他沒有特別注意特別費的屬性,當行政院的「原則」規定是將特別費存入私人薪資帳戶,並於其他私款混同時,他連想都沒想就援此原則辦理,當然也不會特別地想到,哦!進入私人帳戶會留下紀錄,最好用支票或現金提領,防止檢察官去追查特別費流向。這位沒有違法意識的首長,便一步步踏進了制度陷阱。由於公私款混同,使得帳目糾結不清,也因為這樣的混同,使得有些特別費可能在不注意的情形下,被作為非公務用途,而首長卻不自知。接著檢察官展開調查了,該首長並不以「不用檢據核銷」的免證抗辯來抗拒檢察官的調查,但人總有疏忽的時候,很不幸其中有幾筆支出,在檢察官的比對下,發現確有非公務用途的款項。這時,檢察官應該將之起訴嗎?

筆者認為,對這位首長來說,他根本沒有違法意識,主觀要件不具備,則貪汙的犯罪構成要件欠缺。否則,法律豈不等於在創設誠實陷阱,坑害政府首長?

馬英九的法律困境,很可能是第二與第四種情形。這是為什麼一個政治模範生,竟可能要面對「貪汙」罪的訴究,還有比這件事更荒謬的事情嗎?

至於在須檢據核銷的部分,市長室秘書以大額假發票替代小額的真實發票報帳核銷,對此馬英九的責任主要在於監督不周,由於並無事證顯示馬英九授意蒐集假發票,自不能論定馬英九違法。

最後,部分民代窮追馬英九的財產增幅問題,馬英九願意在十二月公布並說明清楚,這是馬英九的坦然。但必須指出的是,什麼時候,我國立法制定了「財產來源不明罪」,要求政治人物要自證財產來源?基本上筆者贊成制定「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嚇阻政客牟私貪瀆的急迫性。但!請先等完成立法後,再提出這樣的要求。

論法釋法,不能脫離社會現實,特別是當法律有矛盾、有陷阱時,執法者、釋法者更必須謹慎地回到法律體系與法律精神去分析解剖。當法律整到了政治首長,難道大家沒有警覺到,這背後的嚴重問題嗎?

2006年11月13日 星期一

周奕成 - 選擇相信

中國時報 2006年11月13日

「歐威爾問題」:「當事情的真相已經如此明顯,為什麼我們還是如此矇蔽無知?」

「因為他們選擇被騙」,這是對於「歐威爾問題」的一個悲傷的答案。

Vic:「選擇相信」原來就是「選擇被騙」。這是一個悲傷的答案,因為更基本的,那是選擇放棄自己,甘於被操控。悲傷,也因為,操控者的意志往往異常頑強,當足夠多的人放棄獨立判斷的意志時,被奴役即是全體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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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代最負盛名的激進知識分子,麻省理工學院(MIT)的語言學教授喬姆斯基(Noam Chomsky),曾經提出所謂的「歐威爾問題」(Orwell's Problem):「當事情的真相已經如此明顯,為什麼我們還是如此矇蔽無知?」

歐威爾(George Orwell)就是「動物農莊」以及「一九八四」的作者。歐威爾透過政治寓言小說,追問一個謎題--人們為何甘願受到不實政治宣傳操控而放棄自主判斷。

喬姆斯基固然把他自己的批判志業,與歐威爾的政治寓言小說的問題意識做了聯結,但是事實上喬姆斯基的批判層次已經超越了歐威爾。因為歐威爾所關切的是集權體制之下人們的意識被操控;而喬姆斯基則指出即使在民主社會裡,人們仍然不斷地接受政府和媒體影響,民主徒具形式,內涵卻仍是操控。

此時在台灣,還有那麼多人「選擇相信」陳總統。這個現象看似不可思議,但其實就是對「歐威爾問題」的一種解答。

有些人說「我選擇相信阿扁」。當他這樣說的時候,其實他並不是真的相信。如果是真的相信,就不必選擇。既然還要選擇,就不算是真的相信。

「選擇相信」不算是真的相信,但是他們畢竟作出了選擇。那麼他們到底選擇了什麼?他真正做出的選擇,不過是選擇被哪一方所欺騙。與其被國民黨騙,寧可被民進黨騙。因為過去被國民黨騙了太久,再怎麼說也不願意相信國民黨。找不到真相,沒有能力作判斷,不知道什麼是真什麼是假。選擇被陳水扁騙,不過是他們最後的自主權。就算到最後證明是被騙,被「自己人」騙總是心內較甘願一點。

這樣去理解一個看似不理性的行為,其實就有了理性的解釋。當政治人物都是在騙,老百姓真能有所選擇?當所有的事實如此複雜、是非如此混淆,花那麼多的時間和精神心思去辨別,真的是一個理性的行為嗎?或者他真正擁有的選擇,不過是選擇被哪一個人所矇騙?

今天的台灣,不再是老大哥監視著你的「一九八四」,也不再是被少數集團所統治的「動物農莊」。但是「歐威爾問題」還是困惑著我們。為什麼人們不願意面對真相?為什麼人們仍舊矇蔽無知?為什麼人們甘願選擇被操弄?

因為他們需要有點東西可以相信。不管是不是真的,只要是他們心裡願意相信的就好。但是,「選擇被騙」畢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選擇。因為在這樣的選擇下,獨立的理性判斷還是被放棄了。以個人理性判斷為基礎的民主社會,看起來還很遙遠。

「因為他們選擇被騙」,這是對於「歐威爾問題」的一個悲傷的答案。

2006年11月12日 星期日

梁文道 - 告別反日,深化反罪(舊文轉貼 - 摘錄)

明報 筆陣

中 國 人 總 是 習 慣 性 地 把 日 本 當 年 犯 下 的 罪 行 狹 隘 地 理 解 成 兩 個 民 族 之 間 的 仇 恨 , 而 非 禍 及 整 片 東 亞 的 反 人 類 罪 行 。

最 近 有 人 常 說 除 了 日 本 以 外 , 中 國 政 府 也 要 反 省 , 也 要 承 擔 歷 史 責 任 。 其 實 要 反 省 的 , 又 何 止 政 府 , 除 非 我 們 真 的 相 信 過 去 幾 十 年 來 的 罪 孽 只 是 「 極 少 數 極 少 數 的 幾 個 人 」 的 錯 誤 , 其 他 人 不 是 受 騙 , 失 了 心 瘋 , 就 是 「 大 機 器 裡 的 小 零 件 」 。


二之一:為什麼日本不像德國﹖
2005年5月4日

說 到 反 罪 , 說 到 日 本 的 戰 爭 責 任 , 很 多 人 會 直 覺 地 以 德 國 在 二 戰 之 後 的 表 現 來 做 比 較 , 追 問 日 本 人 為 何 不 像 德 國 人 那 般 深 切 懺 悔 。 得 出 的 答 案 往 往 歸 結 到 日 本 文 化 的 本 質 或 者 各 式 各 樣 的 「 日 本 人 論 」 , 例 如 人 類 學 家 本 尼 迪 特 ( Ruth Benedict ) 經 典 著 作 《 菊 花 與 刀 》 裡 的 著 名 判 斷 ﹕ 日 本 的 「 恥 感 文 化 」 不 同 於 西 方 的 「 罪 感 文 化 」 。 這 種 化 約 的 文 化 解 釋 不 只 大 而 化 之 擺 脫 了 歷 史 細 節 , 而 且 過 度 強 調 了 日 本 的 特 殊 性 , 反 過 來 正 好 證 明 了 日 本 人 無 論 如 何 不 會 認 錯 , 因 為 他 們 的 文 化 就 是 如 此 。 因 此 這 類 很 知 識 分 子 的 論 述 方 式 , 竟 然 與 大 陸 網 站 上 激 進 的 平 民 言 論 不 謀 而 合 。 那 些 被 認 為 很 民 粹 很 粗 暴 的 憤 青 同 樣 覺 得 日 本 是 「 死 不 認 錯 」 的 , 因 為 「 日 本 人 骨 子 裡 就 是 這 麼 賤 」 , 只 不 過 知 識 分 子 懂 得 使 用 一 些 學 術 詞 彙 罷 了 。

我 們 的 確 可 以 也 的 確 應 該 把 日 本 拿 來 與 德 國 比 較 , 只 是 我 們 不 只 要 問 「 為 什 麼 日 本 不 像 德 國 那 般 痛 切 自 悔 」 , 而 且 還 得 自 問 身 為 戰 爭 受 害 者 的 自 己 ﹕ 為 什 麼 我 們 不 像 納 粹 受 害 者 那 樣 去 追 究 加 害 國 的 責 任 呢 ﹖ 納 粹 德 國 在 波 蘭 、 捷 克 、 俄 羅 斯 等 多 國 犯 下 的 罪 行 , 不 是 互 不 相 干 的 「 德 波 歷 史 問 題 」 、 「 德 捷 歷 史 問 題 」 與 「 德 俄 歷 史 問 題 」 , 而 是 被 視 作 一 組 跨 越 國 境 的 「 反 人 類 罪 惡 問 題 」 。 當 一 個 波 蘭 猶 太 人 在 戰 後 痛 斥 當 年 納 粹 暴 行 的 時 候 , 他 會 很 清 楚 這 不 只 是 兩 國 之 間 的 歷 史 仇 恨 , 而 且 是 發 生 在 波 蘭 的 一 件 重 大 罪 惡 , 這 個 罪 惡 也 曾 降 臨 在 其 他 國 家 之 中 。 反 過 來 說 , 有 多 少 中 國 人 意 識 到 在 抗 日 戰 爭 以 外 , 曾 經 有 過 萬 菲 律 賓 戰 俘 受 虐 至 死 ﹖ 有 多 少 中 國 人 知 道 日 本 在 整 個 中 南 半 島 殺 了 多 少 人 ﹖ 又 有 多 少 中 國 人 有 興 趣 去 了 解 日 本 帝 國 在 韓 國 怎 樣 推 行 皇 民 化 運 動 ﹖ 中 國 人 總 是 習 慣 性 地 把 日 本 當 年 犯 下 的 罪 行 狹 隘 地 理 解 成 兩 個 民 族 之 間 的 仇 恨 , 而 非 禍 及 整 片 東 亞 的 反 人 類 罪 行 。

同 樣 地 , 包 括 《 經 濟 學 人 》 在 內 的 許 多 西 方 知 名 媒 體 也 傾 向 淡 化 日 本 的 戰 爭 罪 行 , 將 其 描 述 成 「 日 本 與 亞 洲 多 國 的 歷 史 矛 盾 」 , 並 且 詳 列 戰 後 日 本 官 方 曾 經 作 出 的 道 歉 次 數 , 證 明 日 本 業 已 清 除 罪 責 。 日 本 國 內 也 有 許 多 意 見 認 為 他 們 道 歉 道 得 夠 多 了 , 不 懂 中 國 幹 嗎 還 老 叫 他 們 認 錯 , 覺 得 這 是 一 種 利 用 歷 史 的 勒 索 手 段 。 問 題 是 , 如 果 今 天 認 錯 認 得 實 在 很 徹 底 的 德 國 出 了 一 個 政 客 去 希 特 勒 靈 前 致 意 , 或 者 有 一 本 教 科 書 將 種 族 滅 絕 說 成 是 人 類 純 化 , 大 家 又 會 怎 麼 樣 呢 ﹖ 恐 怕 不 只 各 國 傳 媒 將 嚴 辭 聲 討 , 德 國 政 府 和 一 般 百 姓 也 會 義 憤 填 膺 , 暴 跳 如 雷 吧 。 所 以 關 鍵 並 不 在 於 日 本 作 過 多 少 次 官 式 道 歉 , 也 不 在 於 那 是 普 通 的 道 歉 還 是 深 有 悔 意 的 謝 罪 ﹔ 而 在 於 儘 管 有 今 天 , 居 然 仍 有 人 敢 於 公 開 聲 稱 侵 略 亞 洲 其 實 是 解 放 亞 洲 , 卻 不 用 擔 心 任 何 後 果 。


二之二:我們無罪 我們只是小零件
2005年5月11日

「 手 下 不 留 情 的 殘 忍 之 事 是 用 匕 首 挖 出 母 親 胎 內 的 孩 子 。 看 到 乳 兒 的 話 就 拋 到 空 中 , 在 母 親 面 前 用 刺 刀 接 住 乳 兒 給 母 親 看 。 」 這 是 二 戰 時 期 曾 在 中 國 服 役 的 日 本 軍 人 服 部 彌 一 的 證 言 , 他 接 著 說 ﹕ 「 到 戰 場 之 前 連 一 隻 小 蟲 豸 都 不 敢 碾 死 的 我 , 在 自 身 獸 性 的 內 部 潛 伏 著 以 殺 人 遊 戲 為 樂 的 不 知 深 淵 的 魔 鬼 生 命 。 」 這 段 話 最 可 怕 的 , 在 我 看 來 並 非 那 種 殘 殺 嬰 兒 的 手 段 , 而 是 一 個 曾 經 連 小 蟲 也 不 敢 踩 死 的 人 , 怎 麼 會 成 了 以 屠 殺 為 樂 的 兇 手 。

另 一 位 日 本 軍 人 在 1937 年 9 月 10 日 接 到 召 集 令 , 加 入 了 「 華 中 特 遣 軍 直 屬 部 隊 野 戰 瓦 斯 第 二 中 隊 」 , 由 名 字 就 知 道 這 是 一 支 毒 氣 作 戰 部 隊 。 因 為 國 際 法 禁 用 毒 瓦 斯 , 所 以 它 是 秘 密 行 事 的 特 種 部 隊 。 這 名 軍 人 參 與 過 當 年 進 攻 南 京 的 作 戰 , 在 部 隊 裡 很 受 尊 敬 , 因 為 他 的 性 格 溫 厚 , 被 認 為 是 個 「 忠 實 而 正 直 的 士 兵 」 。 這 位 士 兵 , 就 是 我 深 深 景 仰 的 一 代 大 師 、 電 影 導 演 小 津 安 二 郎 。

研 究 小 津 安 二 郎 的 佐 藤 忠 男 曾 經 指 出 ﹕ 「 實 際 上 小 津 只 是 不 能 夠 積 極 贊 成 軍 國 主 義 , 決 不 是 消 極 地 不 贊 同 軍 國 主 義 。 」 小 津 的 為 人 「 可 以 侃 侃 而 談 個 人 道 德 問 題 , 但 一 提 到 國 家 、 民 族 、 社 會 、 政 治 之 類 , 就 有 些 羞 於 開 口 。 如 果 說 小 津 的 道 德 是 平 民 百 姓 的 道 德 , 那 麼 這 個 平 民 百 姓 的 道 德 基 礎 就 在 於 此 。 談 論 個 人 道 德 個 人 能 夠 負 責 , 然 而 社 會 、 政 治 問 題 即 使 談 論 個 人 也 難 以 負 責 」 ( 佐 藤 忠 男 ﹕ 《 小 津 安 二 郎 的 藝 術 》 ) 。 那 麼 , 參 與 南 京 之 役 和 施 放 毒 氣 , 到 底 是 個 人 的 事 , 還 是 社 會 政 治 的 事 呢 ﹖ 我 不 清 楚 小 津 安 二 郎 會 怎 麼 想 , 因 為 在 他 那 些 貫 注 了 人 道 精 神 與 平 民 關 懷 的 電 影 裡 , 沒 有 直 接 的 答 案 。

在 描 述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電 影 裡 面 , 我 們 常 常 看 到 對 比 起 粗 野 不 文 的 美 軍 , 德 國 軍 官 總 是 一 派 儒 雅 , 喜 歡 誦 讀 歌 德 甚 至 能 夠 彈 一 首 貝 多 芬 的 奏 鳴 曲 。 為 什 麼 這 樣 的 人 會 參 與 如 此 駭 人 聽 聞 的 冷 酷 殘 殺 呢 ﹖ 這 大 概 也 是 德 裔 美 籍 哲 學 家 漢 娜 . 鄂 倫 ( Hannah Arendt ) 去 耶 路 撒 冷 旁 聽 納 粹 黨 徒 艾 克 曼 ( Adolf Eichmann ) 受 審 時 , 心 裡 帶 著 的 疑 問 。 她 驚 訝 地 發 現 「 艾 克 曼 既 不 陰 險 , 也 不 兇 橫 」 , 完 全 不 像 一 個 惡 貫 滿 盈 的 罪 犯 , 就 那 麼 彬 彬 有 禮 地 坐 在 席 上 。 他 甚 至 宣 稱 「 他 的 一 生 都 是 依 據 康 德 的 道 德 律 令 而 活 , 他 的 所 有 行 動 都 來 自 康 德 對 於 責 任 的 界 定 」 。 艾 克 曼 所 做 的 一 切 都 來 自 遵 從 命 令 , 頂 多 就 是 特 別 熱 心 軍 階 晉 升 罷 了 , 所 以 艾 克 曼 形 容 自 己 只 不 過 是 「 一 座 機 器 裡 的 螺 絲 釘 」 。

「 平 凡 之 惡 」 錯 在 放 棄

這 就 是 後 來 非 常 有 名 的 「 平 凡 之 惡 」 ( evil of banality ) 。 人 類 不 需 要 是 個 什 麼 大 奸 大 惡 之 徒 , 也 不 需 要 暴 力 威 迫 , 他 只 需 要 合 作 , 一 個 平 凡 的 人 就 可 以 成 就 難 以 想 像 難 以 言 傳 的 邪 惡 。 「 真 正 困 擾 我 們 的 不 是 我 們 的 敵 人 , 而 是 朋 友 的 行 為 。 持 續 一 生 的 友 誼 可 以 在 一 夜 之 間 被 摧 毀 , 就 因 為 害 怕 錯 失 了 加 入 歷 史 的 潮 流 。 他 們 只 是 在 納 粹 的 威 勢 面 前 失 去 了 自 己 下 判 斷 的 能 力 。 」 ( Hannah Arendt 《 Responsibility and Judgment 》 ) 。

很 多 學 者 形 容 納 粹 的 罪 行 是 史 無 前 例 的 「 極 端 之 惡 」 ( radical evil ) , 其 規 模 其 內 涵 超 出 了 人 類 想 像 力 的 邊 界 。 而 漢 娜 . 鄂 倫 獨 到 之 處 , 就 是 指 出 即 使 邪 惡 如 納 粹 , 到 底 也 是 個 在 地 上 行 走 的 機 器 , 是 個 人 類 零 件 組 成 的 組 織 和 機 構 。 而 人 之 所 以 會 附 和 它 甚 至 加 入 它 , 只 是 因 為 受 到 誘 惑 , 只 是 不 想 與 他 人 不 同 , 只 是 想 做 個 乖 乖 聽 話 的 「 好 人 」 , 此 乃 「 平 凡 之 惡 」 。 正 是 因 為 這 個 「 平 凡 之 惡 」 的 觀 點 , 我 們 可 以 討 論 在 獨 裁 專 制 的 政 權 底 下 , 個 人 的 道 德 責 任 問 題 。 去 逼 問 當 年 的 德 國 人 何 以 不 反 抗 的 時 候 , 我 們 其 實 是 在 反 省 巨 大 的 邪 惡 是 如 何 由 每 一 個 人 不 經 意 的 每 一 步 逐 漸 積 累 而 成 。 納 粹 黨 衛 軍 不 都 是 痛 下 決 心 要 做 兇 手 的 , 他 們 可 能 平 凡 如 你 我 , 他 們 甚 至 可 以 是 個 熟 讀 康 德 知 書 達 禮 的 「 好 人 」 , 他 們 只 是 漸 漸 地 交 出 了 判 斷 的 能 力 。

因 此 我 們 可 以 拿 日 本 與 德 國 相 提 並 論 , 因 為 在 二 戰 期 間 , 它 們 的 社 會 都 是 極 權 主 義 盛 行 , 「 平 凡 之 惡 」 浸 淫 了 整 個 國 度 。 服 部 彌 一 是 個 好 人 , 小 津 安 二 郎 也 是 個 溫 情 脈 脈 的 謙 謙 君 子 , 但 是 他 們 都 在 那 一 刻 交 出 了 自 己 思 考 「 社 會 和 政 治 問 題 」 的 能 力 。

所 謂 「 日 本 軍 國 主 義 」 其 實 是 建 立 在 天 皇 制 上 的 一 種 社 會 制 度 , 以 神 格 人 身 的 天 皇 為 中 心 , 由 上 而 下 一 層 層 地 構 成 了 整 個 國 家 的 秩 序 。 在 這 個 秩 序 裡 面 , 個 人 沒 有 自 主 的 自 由 可 言 , 他 的 行 動 完 全 是 上 級 替 他 規 定 的 。 因 此 日 本 思 想 家 丸 山 真 男 稱 之 為 「 不 負 責 任 的 體 系 」 。 可 是 得 注 意 這 套 秩 序 並 不 是 自 古 以 來 就 存 在 的 什 麼 日 本 民 族 性 , 而 是 明 治 維 新 之 後 才 透 過 各 種 文 宣 教 育 手 段 建 立 起 來 的 新 事 物 。 如 果 要 日 本 人 徹 底 接 受 戰 爭 責 任 , 就 得 揭 穿 天 皇 制 的 神 話 , 使 得 大 家 重 新 認 識 到 那 部 大 機 器 裡 的 小 零 件 , 到 底 是 個 有 自 省 能 力 可 以 為 自 己 行 為 負 責 的 人 。 對 於 推 說 「 我 也 是 個 被 國 家 欺 騙 的 受 害 者 」 或 者 「 我 只 是 奉 命 行 事 」 的 人 , 必 須 像 對 著 錯 愕 的 艾 克 曼 一 樣 , 指 出 他 埋 沒 理 性 終 於 與 邪 惡 合 作 的 歷 程 。

配 合 冷 戰 日 皇 逃 過 戰 爭 罪 責

可 是 戰 後 佔 領 日 本 的 美 國 指 揮 部 , 卻 為 了 即 將 開 展 的 冷 戰 , 選 擇 保 存 日 本 「 國 體 」 和 社 會 穩 定 , 不 去 觸 碰 天 皇 制 的 核 心 , 一 方 面 免 去 了 裕 仁 天 皇 的 罪 責 , 將 首 相 東 條 英 機 列 為 A 級 戰 犯 ﹔ 另 一 方 面 則 努 力 讓 日 本 國 民 感 到 自 己 也 是 無 辜 的 受 害 人 , 被 政 府 的 宣 傳 所 騙 。 於 是 非 常 詭 異 地 , 曾 經 有 一 半 人 口 駐 在 海 外 的 日 本 , 卻 從 未 大 規 模 和 系 統 地 反 省 自 己 殖 民 海 外 的 經 歷 , 彷 彿 它 從 來 不 曾 是 個 殖 民 帝 國 。 一 切 罪 責 , 全 在 那 極 少 數 的 戰 犯 身 上 。 而 直 至 今 日 , 發 表 過 《 人 間 宣 言 》 的 日 本 不 只 沒 有 動 搖 過 天 皇 的 無 上 地 位 , 他 的 神 聖 價 值 甚 至 死 灰 復 燃 , 再 次 成 為 右 翼 尊 奉 的 對 象 。 順 帶 一 提 , 近 日 很 多 人 談 論 的 《 菊 花 與 刀 》 , 本 來 是 人 類 學 家 潘 乃 德 ( Ruth Benedict ) 戰 時 為 美 國 官 方 寫 作 的 「 敵 情 分 析 」 。 她 認 為 天 皇 在 日 本 是 個 可 以 參 與 也 可 以 不 參 與 政 治 的 神 聖 領 袖 , 超 出 了 價 值 批 判 的 範 圍 , 受 人 尊 重 但 不 一 定 與 戰 責 相 關 。 戰 後 美 國 統 治 當 局 保 持 了 天 皇 制 , 理 據 之 一 就 是 這 位 人 類 學 家 的 分 析 , 儘 管 她 不 懂 日 文 也 未 曾 到 過 日 本 。

1967 年 5 月 30 日 一 位 叫 做 許 恭 生 的 清 華 大 學 學 生 在 校 園 內 逃 跑 的 時 候 不 慎 絆 倒 , 他 的 同 學 們 立 刻 上 前 用 自 製 的 長 矛 對 著 他 亂 刺 , 他 身 上 被 刺 中 二 十 多 處 , 腿 股 動 脈 和 肝 臟 破 裂 之 後 死 亡 。 幾 分 鐘 前 , 他 的 另 一 位 同 學 卞 雨 林 因 為 中 了 塗 上 氯 化 鉀 的 箭 矢 死 去 。 這 兩 人 都 是 文 革 期 間 著 名 的 清 華 大 學 「 百 日 武 鬥 」 受 害 者 , 殺 他 們 的 人 和 他 們 一 樣 , 是 全 國 最 高 學 府 的 精 英 , 天 子 門 生 。 為 什 麼 一 個 純 良 的 學 生 會 變 成 亂 了 性 的 兇 徒 呢 ﹖ 最 近 有 人 常 說 除 了 日 本 以 外 , 中 國 政 府 也 要 反 省 , 也 要 承 擔 歷 史 責 任 。 其 實 要 反 省 的 , 又 何 止 政 府 , 除 非 我 們 真 的 相 信 過 去 幾 十 年 來 的 罪 孽 只 是 「 極 少 數 極 少 數 的 幾 個 人 」 的 錯 誤 , 其 他 人 不 是 受 騙 , 失 了 心 瘋 , 就 是 「 大 機 器 裡 的 小 零 件 」 。

吳靄儀 - 麒麟山莊的蝦米椰菜(舊文轉貼)

法政隨筆   明報   2005年4月23日

中央官員不是真的對普通法有什麼認識或興趣認識,不是真的認為中國的制度會因香港的普通法而作任何適應。「適應」都是香港單方面的事,「磨合」、「溝通」根本沒有起碼條件。

Vic:這就是香港可悲的現實——不是落後的學習先進的,而是先進的委曲求全,在落後的主權的一制下掙扎求存。此所謂香港的前途關鍵在於中國的前途的原因,不改變中國是保不住香港免於淪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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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山莊賓館設備一流,接待周到,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尤以晚飯自助餐的菜色為最:老實說,那道蝦米炒椰菜,是我平生未吃過炒得那麼精采的。

只可惜款待的目標,也就是中央官員就釋法與香港法律界的交流,卻令人深深感到前途黯淡。喬曉陽很會說話,一上場就提出「以法論法,以法會友」,叫我們務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最重要的是做到在爭議中有交流。我們也正好本著這個原則而來,這麼艱難才一次會面,要是半吞半吐,欲語還休,那有什麼意義?然而,二十多人發言之後,喬曉陽作總結,略說幾句氣氛良好、做到坦率溝通之類的話,就告訴我們,他的發言稿早準傋好了,決定「照本宣科」。接著讀出的內容,關於任期是兩年及釋法是合憲合法,都與我們早聽得耳熟能詳的官方立場並無二致,可想見日後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也會大同小異。 支持異見的理據不須理會,倒是異見的提出,正好構成不能達成共識、釋法之外無他法的鐵證。當局的邏輯十分簡單,法工委提出了「兩年任期」說法,若無異議,那麼這就是「共識」了;若有異議而不肯放棄,就是沒有共識,那自然就無法不以釋法解決了。幸好一早沒有悟出這個道理,不然就會錯過了那麼好吃的蝦米椰菜。

當局對法律界反對釋法的聲音的回應不外環繞兩個主題:一是整個爭議是「普通法」與「大陸法」之間的「衝突」;一是人大釋法是香港憲制的一部分,所以人大釋法無損法治。兩個主題分別有潛台詞,前者的潛台詞有兩層,面層是法律衝突是正常法律課題,不涉及法治;底層是國法大於港法,如有衝突,自是國法為先。後者的潛台詞是,人大常委會經常釋法,也是理所當然,今時反對皆因不習慣才大驚小怪,日後習慣了就會感覺良好。這就是喬曉陽叫人以「平常心」看人大釋法的意思。

中央官員不是真的對普通法有什麼認識或興趣認識,不是真的認為中國的制度會因香港的普通法而作任何適應。「適應」都是香港單方面的事,「磨合」、「溝通」根本沒有起碼條件。

喬曉陽總結的結尾提到了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權實行「自我約束」;這顯出他畢竟比王振民之輩老練聰明,知道人大釋法是否符合法治,關鍵不在權力的存在而是權力使用的限制。但是他提的「約束」其實不成約束。等到中央真正尋找約束人大常委會的權力,或者「兩制」之間就有望「磨合」和「溝通」了。

曾鈺成 - 行政主導從何而來?(舊文轉貼)

明報 2005年4月25日

Vic:「行政主導」是北京的魔法,可以無中生有。今夕何夕,還迷信行政主導? 就香港而言,中央心目中的行政主導其實是行政霸道,奈何絞盡腦汁限制民權民主的基本法都無法達致其理想。諸如許崇德教授這些基本法起草委員,你能期望他們出來說:對不起,我們為基本法定案時思慮不周,以致中央無法全面的,嚴密的掌控香港的局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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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北 京 舉 行 的 紀 念 香 港 《 基 本 法 》 頒 布 15 周 年 座 談 會 , 前 《 基 本 法 》 起 草 委 員 、 人 民 大 學 教 授 許 崇 德 表 示 , 《 基 本 法 》 規 定 的 香 港 特 區 政 治 體 制 , 是 「 行 政 主 導 」 的 。 他 強 調 , 香 港 需 要 一 個 強 勢 政 府 , 以 應 付 紛 至 沓 來 的 矛 盾 甚 至 禍 患 的 發 生 。 許 教 授 還 說 , 《 基 本 法 》 既 然 已 為 行 政 主 導 鋪 平 了 道 路 , 行 政 長 官 就 應 該 「 敢 於 用 權 , 善 於 用 權 , 構 建 香 港 特 區 的 強 勢 政 府 」 。

不 難 聽 出 , 這 是 批 評 剛 辭 職 的 行 政 長 官 董 建 華 沒 有 好 好 地 「 用 權 」 , 沒 有 建 立 香 港 需 要 的 「 強 勢 政 府 」 。 出 席 同 一 座 談 會 的 清 華 大 學 法 學 院 副 院 長 王 振 民 說 得 更 白 。 他 指 《 基 本 法 》 規 定 的 行 政 主 導 體 制 最 終 需 要 由 人 來 落 實 ; 前 些 年 香 港 社 會 之 所 以 出 現 很 多 紛 爭 , 就 是 由 於 特 區 政 府 沒 有 建 立 成 為 一 個 強 勢 政 府 。 他 說 , 《 基 本 法 》 賦 予 行 政 長 官 很 多 權 力 , 在 法 律 規 定 的 範 圍 內 將 這 些 權 力 用 足 、 用 到 位 , 就 是 對 《 基 本 法 》 的 落 實 。

這 些 意 見 , 如 果 準 確 反 映 了 中 央 領 導 人 當 前 對 香 港 問 題 的 看 法 , 那 就 為 董 建 華 為 什 麼 不 能 完 成 他 的 任 期 提 供 了 清 楚 的 啟 示 。 更 重 要 的 , 這 些 評 論 顯 示 了 中 央 政 府 對 新 的 行 政 長 官 的 要 求 和 期 望 ﹕ 不 要 像 董 那 樣 , 有 權 不 用 ﹔ 要 用 足 權 力 , 建 立 強 勢 政 府 ﹗ 這 也 顯 示 了 中 央 領 導 人 並 不 認 為 《 基 本 法 》 為 香 港 設 計 的 政 治 體 制 有 什 麼 內 在 缺 陷 ﹕ 只 要 換 上 一 個 「 強 人 」 當 行 政 長 官 , 充 分 運 用 《 基 本 法 》 賦 予 的 權 力 , 就 可 解 決 管 治 上 出 現 的 各 種 問 題 。

政 府 議 案 不 保 證 獲 立 會 通 過

果 真 是 這 樣 嗎 ﹖ 假 使 香 港 確 實 需 要 強 勢 政 府 , 而 強 勢 政 府 又 必 須 行 政 主 導 , 那 末 《 基 本 法 》 是 否 已 給 「 行 政 主 導 」 提 供 了 足 夠 的 保 證 ﹖ 根 據 《 基 本 法 》 , 由 行 政 長 官 領 導 的 特 區 政 府 , 享 有 制 定 政 策 、 編 制 財 政 預 算 和 提 出 法 案 的 權 力 , 這 些 都 可 以 說 是 「 主 導 」 施 政 的 權 力 。 然 而 《 基 本 法 》 也 規 定 , 特 區 政 府 提 出 的 財 政 預 算 或 法 案 , 需 要 得 到 立 法 會 通 過 , 而 《 基 本 法 》 所 設 計 的 政 治 體 制 , 並 不 能 保 證 政 府 提 出 的 議 案 一 定 可 以 , 或 者 至 少 大 部 分 可 以 獲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 如 果 特 區 政 府 凡 事 都 要 與 立 法 會 各 黨 派 分 別 討 價 還 價 , 政 府 議 案 要 按 各 黨 派 的 要 求 修 修 補 補 , 才 有 機 會 獲 得 通 過 , 這 樣 還 是 不 是 中 央 領 導 人 心 目 中 的 「 行 政 主 導 」 、 「 強 勢 政 府 」 呢 ﹖

王 振 民 教 授 在 發 言 中 特 別 提 到 行 政 長 官 解 散 立 法 會 的 權 力 。 不 錯 , 按 《 基 本 法 》 , 如 果 立 法 會 拒 絕 通 過 政 府 提 出 的 財 政 預 算 案 或 其 他 重 要 法 案 , 行 政 長 官 可 解 散 立 法 會 。 可 是 , 如 果 解 散 後 重 選 的 立 法 會 繼 續 拒 絕 通 過 所 爭 議 的 原 案 , 行 政 長 官 便 必 須 辭 職 。 從 立 法 會 的 選 舉 辦 法 來 看 , 行 政 長 官 根 本 沒 法 保 證 重 選 的 立 法 會 對 原 案 的 立 場 , 會 跟 被 解 散 的 立 法 會 相 反 。 因 此 , 解 散 立 法 會 的 權 力 , 絕 對 不 能 作 為 保 證 政 府 議 案 獲 得 通 過 的 「 尚 方 寶 劍 」 。

把 特 區 成 立 以 來 的 管 治 問 題 全 部 歸 咎 於 行 政 長 官 的 個 人 能 力 , 而 不 從 制 度 ? 找 問 題 , 並 不 是 科 學 的 態 度 。